[分享]《古龙英雄谱》(长篇)
一本书,写的很精彩。与古龙迷一起分享。《古龙英雄谱》
作者:小刀小蔡
第一章 人在江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也不知被多少人反复吟哦过,简简单单的八个字,道尽了多少浪子的无奈……
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着你的长发
让它牵引你的梦
──题记
①
查阅古龙的创作年表,不难发现1971年前后是古龙创作生涯的一个黄金阶段,如后人评价甚高的《楚留香传奇》、《多情剑客无情剑》两部作品均是在此前后所完成,而同样完成于1971年的《欢乐英雄》却与以上两部作品风格窘异,书中没有了象楚留香或李寻欢那样风流倜傥、美酒佳人不断的人物,这既是古龙对常规意义上的英雄侠客概念的颠覆,也是古龙对现代武侠小说所做的一次有益变革与尝试。
在此之前我们看到的现代武侠小说,故事的情节不外是寻爱、夺宝、抗暴、复仇四者之一或其排列组合,故事的主人公则不仅身怀绝技、奇遇不断,而且大多衣着光亮、鲜衣怒马,似乎从不必考虑生活问题,而《欢乐英雄》则打破了这种常规套路,书中没有出现贯穿全文的完整故事,主人公也变成了一群善良而欢乐的普通人,他们和平常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他们也要吃喝拉撒甚至是常常会饥肠辘辘,他们的身上有着和我们一样的懦弱与伤口,与那些看上去有些高不可攀、完美无暇的所谓“大侠”们比起来,他们显得更真实、更可爱,也更容易激起我们心中的共鸣。
郭大路,王动,燕七,林太平,四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名字,听上去和我们现实生活中张三李四的名字一般地平淡无奇,古龙从一开始就没把打算把他们塑造成大英雄,全书的第一句话是介绍郭大路的:“郭大路人如其名,的确是个很大路的人。‘大路’的意思就是很大方、很马虎,甚至有点糊涂,无论对什么事都不在乎。”
这样的人岂非就生活在你我身边、俯拾即是?就是这样一个“大路”的人,他长得不够英俊潇洒,不会吟诗作画附庸风雅,不会花言巧语讨好女孩子欢心,还有着诸如好吃懒做、不讲卫生、喜欢向漂亮女人行注目礼等大多数男人的通病,他对什么都不在乎,包括金钱,千金散尽不会心疼,身无分文也不会发愁,因此他过得塌实,而且比我们大多数人都快乐。
王动是回头的浪子,年少离家出走闯荡江湖,当他有一天结束浪迹天涯的生活回到家中,却发现父母已不在人世,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从此,他一直生活在了这种悔恨与愧疚的自责当中。但他绝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他也有动的时候,而且不动则已,一动就很惊人。有一次他在片刻内不停地翻了三百八十二个跟斗,为的只不过是想让一个刚死了母亲的小孩子笑一笑。有一次他在两天两夜间赶了一千四百五十里路,为的只不过是去见一个朋友的最后一面。”这段文字真是让人热血沸腾而又无比汗颜,扪心自问,现代社会看惯了太多尔虞我诈的你我,还有几人存有这样义薄云天、一诺千金的古义?
这样看来,象郭大路和王动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又是凤毛麟角,一点也不“大路”了,这个结论不免让人有些惭愧。
②
《欢乐英雄》一书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一个话剧或室内剧的剧本更为确切些,这个舞台就是他们所终日生活的场所:“富贵山庄”,郭大路、王动、燕七、林太平四人是剧中的主角,而剧本所要表达的主题就是一个“情”字,包括他们的身上所演绎出来的亲情、友情、爱情这些人类所共有的、永恒的感情,以及用这些感情去消除暴力与化解仇恨的故事。
维系他们的,是伟大而纯粹的友情,这四个人在“富贵山庄”里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在危难关头能够做到割头换颈、生死与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奇妙,这是四个身世、经历与性格都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就成了好朋友,要说他们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段隐藏在心底的往事:郭大路青梅竹马的情人离他而去,王动逃离了年少时参与了多年一个秘密组织,燕七有一个背负着莫大误解的伟大父亲,林太平要逃避一桩母亲指定的婚事。这些是他们不忍回首,不愿触摸的往事,“富贵山庄”里虽然什么也没有,但相互慰藉的友谊足以留住他们,给他们受伤的心以暂时的平静与安宁。
《欢乐英雄》以中国传统式的大团圆结局收场,这与全书积极、阳光的基调是相一致的。古龙是一个善于描摹男女之间微妙而复杂感情的高手,郭大路与燕七,林太平与玉玲珑,王动与红娘子,全都是至情之人,虽然他们最终都皆大欢喜地走到了一起,但其间的波折却刻画得非常真实感人。
这其中尤以郭大路与燕七之间的爱情故事为甚,这两人之间的爱情澈明如水,淳朴得就象古老的《诗经》,每次阅读都会让我动容。古龙本人就是一个多情种,书中除了那几段燕七考验郭大路的戏稍嫌夸张了一点外,其余的细节都是非常真实和感人的,相信真正爱过的人,无论男女,都能从中找到自己过往的影子与故事并会发出会心一笑。郭大路和王动,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但他们都是害怕寂寞的,古龙笔下的人物,包括李寻欢、西门吹雪也都莫不如此,害怕寂寞的人都是敏感的,都会更加渴望爱情的呵护与慰藉,所以李寻欢在让出林诗音后才会遇到了孙小红,所以郭大路在失去爱情的绝望之际遇到了燕七,这样的安排是自然的、合理的,“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误美人”,人类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并无不同,李寻欢、郭大路的选择也会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郭大路是一个简单的人,无论是喝酒、打架、花钱还是对待感情莫不如此,他不会转弯,不会撒谎,也不会做让自己良心不安的事情,情人朱珠的离去使得他万分沮丧,父母去世后他象斯宾诺莎一样半卖半送地处理掉了继承的家产,不过他不是要呆在庄园里磨镜片而是要离家出走,浪荡江湖,放浪形骸,希望借此忘却心头所爱,逃避那段刻骨铭心的情感。郭大路在燕七眼中看来简直是完全不解风情,因为全世界的人似乎只有他看不出来自己是女扮男装,但郭大路其实却又是一个无比痴情的情种。
郭大路一直没有意识到燕七是女儿身,但是当有一天燕七离开了“富贵山庄”,他却感到非常地怅然若失,浑身不自在,当王动告诉他燕七是女孩这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拔腿狂奔,开始了自己寻找燕七的艰难之旅,在途中一家小酒馆喝酒歇息时,他会觉得生活中“没有了燕七简直就象做菜没有放盐”,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多半是靠不住的,这样朴实无华的大白话才是最动听的爱情宣言。以前没有了朱珠,他会逃避努力让自己忘却,而现在没有了燕七,哪怕走遍千山万水他也要把她找回来,他不是柳下惠,但他却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经受住了燕七设计的美色的考验,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有情人终成眷属,他最终获得了燕七的爱,他是有资格配得起这份爱的,这样的爱情是足以与人类任何一种感情相媲美的。
③
对于素以情节离奇、悬念迭生而著称的古龙作品来说,《欢乐英雄》一书无论是从故事情节还是写作技巧上看都谈不上有特别出彩之处,《欢乐英雄》的主人公都不是什么名动江湖的大侠,也没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欢乐英雄》里有的是平常人的欢乐与温暖,但其实却没有什么英雄豪杰的大人物,这想必正是古龙所要表达的意思:在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里,做一个善良而快乐的普通人,无愧于己,无愧于人,这就是英雄。
《欢乐英雄》里充满了阳光,处处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生命的可贵。可以想见,古龙在创作《欢乐英雄》时心情一定是非常愉悦、生活一定是非常幸福的,愁容满面的人也许也可以写出诸如“欧阳兄弟不是两个人,也不是三个人、四个人……欧阳兄弟就是一个人”这样幽默的语言,但是他一定写不出这样的宽容与平和来。《欢乐英雄》几乎是古龙全部作品里杀戮场面描写最少的一本,蚂蚁、梅汝甲乃至红娘子最终都得到了宽容,古龙素来反对以暴制暴,主张消解仇恨,这些人生哲学在《欢乐英雄》一书中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
富贵山庄则是古龙彼时矛盾心情的一种体现,1971年的古龙,可能是累了,或是倦了,开始有了归隐情节,这一点从他同时代的作品《多情剑客无情剑》的结尾写到的诸多大侠退隐江湖后都选择了出海去云游仙山即可看出端倪。其实江湖何尝又不是粘人的糨糊呢?人们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一入江湖岁月催”,一个人一旦踏出了迈入江湖的第一步,便很难再从中全身而退,这些道理古龙大约不会不明白,因此他安排了《欢乐英雄》的主人公们住在了“富贵山庄”里,既不与江湖恩仇有过多瓜葛,又不是完全地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这是一种现实的处理与选择,或者说是在入世与出世、江湖与归隐之间的一种妥协,这种思想,在他后来所创作的《七种武器·孔雀翎》等作品中得到了一脉相承的延续。
《欢乐英雄》是一本中国版的《麦田守望者》,它所描写的都是普通人之间的感情与故事,以及那些应该珍惜却被我们大多数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所逐渐淡忘、丢失了的东西。正如许多人所诟病的那样,古龙终究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欢乐英雄》虽然也写到了极其感人的男女爱情,但它终究是一本以男人为主角的书,它最精彩的部分依然是男人之间共进退、同生死的伟大友情。如果要说这本书有什么不足的话,除了那段燕七考验郭大路的戏显得有些画蛇添足外,这点也可算是一条。
④
王动,郭大路,燕七,林太平,只是四个各怀隐痛的普通人(当然,他们的武功并不普通),因缘际会使他们走到了一起,并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住在一贫如洗的“富贵山庄”里,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怨天尤人或是愁眉苦脸,恰恰相反,他们的生活里永远是充满了阳光与欢乐,因为他们的心中永远有梦想,他们是一群脚步永不停歇、爱心永存心头的追梦人。
正所谓“一切过去了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坦白说,这样一篇向《欢乐英雄》致敬的文字很难写,对于这本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书和这些自己喜爱得不能再喜爱的人物,我发现自己竟然会屡屡陷入失语的境地,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只缘身在此山中”吧。
最后,我愿意摘录《欢乐英雄》结尾处的一段话来结束此文,并愿意与所有热爱自由与欢乐的朋友分享:“你若也想要自由、爱情和快乐,就只有用你的信心、决心和爱心去换取,除此之外绝对没有别的法子,绝对没有。” [b]生死场[/b]</P>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P>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P>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P>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P>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P>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P>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P> ──《流星·蝴蝶·剑》</P> ①</P> 《流星·蝴蝶·剑》是一部风格极其沉郁的作品,所刻画的人物无一不有着复杂甚至是扭曲的性格,虽然所要表达的主题依然是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惆怅与无奈,但与《三少爷的剑》一书中的冲淡平和形成截然反差,《流星·蝴蝶·剑》里演绎的则是惨烈的杀戮与致命的背叛。</P> 在《流星·蝴蝶·剑》里,生与死、善与恶、信任与背叛、裁决与宽容……一切都被推到了毫无余地的极至,全书结尾孙玉伯对孟星魂的一番对白道尽了江湖的生存法则,那就是非此即彼、你死我活,“杀人者,人恒杀之”,所以末日审判终将到来,律香川被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地杀死,高老大则是在众叛亲离之下心灰意冷地饮下毒酒,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地作别世界,让人不禁想起鲁迅生前的那句“一个都不宽恕”。</P> 这部以门派血拼为线索的小说很容易让人想起电影《教父》,众望所归、生杀予夺的孙玉伯被人敬称为“老伯”,正是一副武林教父的风范,绝对的服从、过命的交情与致命的背叛,这些情节也都是黑帮电影中常见的桥段,甚至就连孙棠等人的死亡也与电影中如出一辙,孙巨与马方中这样可遇不可求的死士更是只合出现在这样的世界里。</P> 孙巨坐在小船上,终年守在阴暗的地下密道的河流边长达十三年之久,这是一条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密道,是老伯为了应对最危机关头时用以逃生之所,也许老伯这此生永远都不会用上这条秘道,但孙巨就象等待戈多一样无怨无悔,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等待,也从未想到过要离开,等待似乎就是他与生俱来的使命。这一天,律香川奸计得逞、老伯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密道发挥了作用,老伯按动机关脱身来到密道,孙巨便用一只小船,载着老伯顺流驶到七八十里外的马家驿,这里的主人马方中同样也是老伯最忠实的部下,他把老伯安顿在自己院中的秘室里,在留足了清水与食物后举家离开。</P> 孙巨在护送老伯安全抵达马家驿后自己驾着马车到了一个湖边,将马车沉于湖底,用尖刀刺入自己的胸口后跳入湖中,马方中则携妻带子乘坐马车离开了马家驿,在亲手杀死自己的妻子、毒死两个孩子后横刀自刎。孙巨与马方中的一生也许都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在完成各自的使命后功德圆满、求仁得仁,为了保护老伯的绝对安全,不让精明的律香川查到任何蛛丝马迹,他们不约而同地以大无畏的精神平静地选择了死亡,成就了自己“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留下了一段让人惊竦不已的清洁精神,他们的这种献身有别于易潜龙出于惺惺相惜的伟大友情而为老伯所做的忍辱负重的巨大牺牲,但都一样慷慨激昂、令人击节。</P> ②</P> 律香川与孟星魂是本书中着墨最多的两个人,这是两个同样是有着不堪回首的悲惨童年经历的年轻人,在走到人生的十字路口时做出了分别各自的抉择,一个倒戈一击、伺机而动,一个弃恶扬善、悬崖勒马,他们毋宁说是背叛了各自的主人孙玉伯与高老大,不如说是背叛了自己的生活轨道和生活信念,他们最终拥抱了各自不同的归宿,这是生活的赏罚分明。流星的生命是短暂的,但这并不妨碍它发出眩目的光芒,所以这个世界上永远有人选择流星般的生存方式,哪怕这将以燃烧自我为代价。</P> 古龙笔下的枭雄总是往往比英雄更令人难忘,此书也不例外,狼子野心而算无遗策的律香川是这本书中最光芒四射的人物。律香川与孟星魂在庄园中初次见面的场景更是堪称经典,令人很是难忘,在这次见面中,律香川招待孟星魂的是一碗蛋炒饭和几根香肠(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他每次吃蛋炒饭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律香川,足见印象之深),律香川白手起家,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奋斗、用汗水和鲜血换来的,所以他才更能体会这一切的来之不易,一方面他崇信“浪费就是失败”,另一方面他的心底对自己过去的潦倒生活耿耿于怀、念念不忘,这是一种对卑微生活的不健康的自卑心态,所以他每次吃到鸡腿时总会愤怒,因为这让他想起过去自己曾经对鸡腿无比渴望的情景。</P> 这种对往事的病态心理造就了他的人生悲剧,贫穷的惨痛记忆使他对物质与权势的占有欲达到了不能自拔的程度,虽然老伯视他如亲生,老伯所拥有的一切有朝一日终将都是他的,但他已然迫不及待,于是在暗地里苦心经营,步步为营地实施着不可告人的阴险伎俩,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老伯逐步推向孤立无援的危险境地。律香川的整个计划不可谓不缜密,为了成功,他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和滴水不漏,他不信任任何人,“有时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相信”,并且最终成功地暗算了孙玉伯,只可惜他太得意忘形,这才给了老伯脱逃的机会,以至最终功亏一篑、抱憾而终,死在一个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出卖自己的人之手,他死得惊慌失措、永难瞑目,这委实是生活和他开的最大也是最后一个玩笑。</P> 这种对于曾经卑微生活的耿耿于怀与自卑感也同样存在于高老大的脑海中,在律香川的记忆中,贫穷曾经让他失去了生活的尊严,而对于高老大,贫穷则让她失去了作为女人最为珍贵的贞操,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带着几个孤儿无家可归、四处流浪,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她闭上眼睛默默承受,然后在心里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出人头地。</P> 所以我们看到后来的高老大冷静坚强而精明能干,孟星魂等几个孤儿也都成了江湖上身价最高的职业杀手,一次次用别人的大好头颅为她赚回大把大把的银子。现在她可以轻易地杀了那个当年趴在自己身上、令人作呕的屠夫,但无论如何也抹不去那些侵蚀进骨髓里的惨痛记忆,她不知如何忘却伤口、逃遁往事,只能用金钱来麻木自己不时痉挛的心灵。和律香川一样,她沉浸在了一种病态的生活里,希望以一种外在的成功来扫却心头的阴霾,重新找回生活的乐趣与尊严,但他们都错的太远,南辕北辙地走上了一条错误的不归路。高老大心头很清楚孟星魂对自己的爱慕,也许她自己也曾幻想过要过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但此时她那已然千疮百孔的心灵却已经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所以在目睹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地离己而去后,绝望的她选择了美丽地死去,那一刻,她死得坦然而尊严。</P> ③</P> 孟星魂的精神初恋其实是献给了高老大,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暗恋,高老大是他生命里遇到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女性,是他心目中永远的大姐,也是他的衣食父母。他感激那个为了养活他们几个孤儿、曾经为了一个馒头而出卖自己肉体的高老大,他也忘不了那个在破漏的茅屋里一丝不挂地洗澡的高老大:那次让他永生难忘的偷窥是他生命里第一次见到异性的美丽成熟的胴体。</P> 也许孟星魂自己都已分不清这种混合了感激与迷恋的感情究竟算不算爱情,但他知道自己和高老大之间永远也不会有真正的举案齐眉,现在的高老大是一个杀手组织的领袖,当然也是他的上级,他们之间只有付出与回报、命令与服从。他知道现在的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为了生活而杀人的冷血杀手,在高老大眼里,自己和叶翔等人一样,只不过是一台出手精确辛辣、没有任何感情的杀人机器而已。</P> 孟星魂的生活轨迹自他认识孙玉伯的那一刻起开始发生本质上的逆转,他受高老大指派前去暗杀孙玉伯,但却阴差阳错地在河边遇上了孙玉伯的女儿小蝶,流星遇上蝴蝶,金风恰逢玉露,没有什么能够阻挡这场爱情的发生,这是他生命里第一次地感情爆发,在此之前他也曾在“快活林”里纵情酒色,但从不曾感受过真情的欢愉,长久积压在心头对于高老大的感情此刻势不可挡地迸发了出来,化为对小蝶的不渝爱情。</P> 对小蝶的性格描述符合古龙一贯的传统,无论如何,一个刀口舔血、默默无闻的职业杀手与一个出身豪门的千金闺秀是不应该擦出什么爱情火花的,为了让这场爱情不至显得太过突兀,古龙的安排是让把小蝶降低到和孟星魂可以平视的高度:她十八岁时跟人发生私情,生下一个孩子,老伯一怒之下不认她这个女儿,出于逆反心理,小蝶于是自暴自弃、每晚出门勾引男人,这时的小蝶与孟星魂便成了同病相怜的江湖沦落人,两人都是怀着满腹辛酸与委屈,并且开始质疑走过的路与爱过的人,两人的相爱于是也就在情理之中了。</P> 从孟星魂的角度说,他的心底已经厌倦了纯粹为了生活而杀人的杀手生活,这种生活危险而单调,不允许搀杂有半点感情与一丝错误,失败与错误更是绝对不能容忍,因为那只能意味着死亡,和他一起长大的同伴叶翔的遭遇可能是他们这种人必然的归宿:失败了一次就将一蹶不振、永远不能再度振作,甚至连提刀的勇气都不复存在,于是只能醉生梦死、苟延残喘地黯然消磨余生。</P> 叶翔的前车之鉴让孟星魂清晰地意识到了高老大的冷酷无情与这种生活的荒诞可怖,只是他心底残存的对高老大的感激与敬畏才一直维系着他被动地一步步往前走,不曾偏离轨道,而当他遇到孙玉伯父女时,一切已然无可挽回地走向破灭,对孙玉伯的敬重与对小蝶的爱恋使他开始质疑以前生活的意义,并最终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背叛:对罪恶与迷信的背叛。在孟星魂的这场脱胎换骨的涅磐里,发挥作用的,除了他自己心底不曾完全泯灭的善良与温暖,更主要的便是叶翔的现身说法、老伯的人格魅力以及爱情的召唤,而美满的爱情与安宁的生活也正是他应该得到的犒赏,在这部通篇都充满了险恶与悲怆意味的小说里,也只有孟星魂与孙蝶的幸福归宿才为它凭添了几许平和的温暖亮色。 [b]三少爷的剑<p></p>[/b]</P> 一箫一剑平生意,剑气箫心一例消。</P> ──题记</P> 在古龙的江湖世界里,出现过不胜枚举让人印象深刻的绝世剑客,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不是阿飞,不是叶孤城,不是西门吹雪,也不是中原一点红,而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他姓谢,名叫谢晓峰。</P> 谢晓峰的故事,主要见诸《三少爷的剑》和《圆月弯刀》两部作品(顺便提一句,在由丁情代笔的《怒剑狂花》中也提到了谢晓峰,鉴于该书水准不高这里不予评论),与在坊间流传甚广、已为大众耳熟能详的《萧十一郎》、《陆小凤传奇》、《多情剑客无情剑》等作品比起来,这是两部一直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的作品,但我以为对于古龙本人来说,这应该是两次意义重大的叙述:写了大半辈子武侠小说的古龙,在进入自己创作生涯的暮年之际开始了自己的回头一望,他看到了在江湖纷争的背后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沧桑与无奈,然后把这种感悟借助于一个叫谢晓峰的人物不露声色地表现了出来。在这之后的作品,如《白玉老虎》、《英雄无泪》等,古龙都延续了这种对于江湖人事的回首与追问,而在他的天鹅绝唱《猎鹰·赌局》中,从一个名叫卜鹰的男人身上我们分明可以看到一种满是无奈的惊鸿一瞥。</P> 《三少爷的剑》是古龙创作计划中“江湖人系列”的第一篇,可惜天不假年,大侠的英年早逝也使得它成了该系列的惟一一篇。表面看起来,这是一部讲述剑术一流的少年剑客谢晓峰的成长故事的小说,但本质上它所要探讨的话题却是与剑无关的。古龙是常常以江湖中人自况的,《三少爷的剑》所要探讨与表达的,正是他自己内心深处那种浓重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与悲哀。</P> 谢晓峰是武林世家、神剑山庄的三少爷,有着如此令人羡慕不已的出身,再加上他自己又是年少风流、天资卓颖,但这些非但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快乐,反倒给他增添了无尽的烦恼,就因为他的出身,所以他连清高与逃避的权利也没有,他注定要承担起捍卫神剑山庄荣耀的使命,他淡泊名利、无意争斗,还是一样要接受燕十三的挑战,这就是江湖人的命运。与他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的父亲谢王孙,与前来挑战的燕十三之间的对话显示了这位和蔼而平凡的老者已然参破人生的谜题,因此他愿意相信命运的公正,资质平平的他没有练成精湛的剑术,这反倒让他过上平静的生活、安详地终老余生,塞翁失马的古训不是没有道理的。</P> 而谢晓峰则不同,他的两个姐姐已经先后去世,自己又被公认为是江湖上最优秀的剑客,捍卫家族荣誉于是成了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他的耳边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是谢家三少爷,只要活着就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这就如同缠在他身上的一道沉重的咒语,生死胜负之间都没有任何商量与选择的余地,就象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一旦踏出第一步就再也无法停下脚步,这是一条只许前进、不能休息的不归路。</P> 夫子可以理直气地宣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而谢晓峰则没有这般潇洒,他的生命就如同是被釜底抽薪之后的背水一战,没有选择,没有退路,他的“道”是已经被选择和安排好的,这样的事实是残酷又沉重的。他不甘心接受这样的命运,看起来死是惟一的解脱之道,于是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谢晓峰当然不是“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热血愤青,他的“死”只不过是一种对抗宿命的狡黠障眼法而已,同时也是一种对生命道路的探索与自我拯救,这是一种肖申克式的自我救赎。</P> 于是在燕十三来神剑山庄找他比剑之前的十七天,三十岁的谢晓峰“死”了,他留下一口让燕十三怅然不已的棺材,自己则化身为在最下层社会里混饭吃的阿吉,希望以此来作别加在自己身上的种种束缚:名誉、使命以及命运。这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涅磐,他虽然继续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红尘里,但是却已褪去了俗世的皮囊与枷锁,因此不会武功、身份卑微的阿吉要远比当年那个集万千爱恨于一身的谢三少爷要开心的多。在谢晓峰的棺材前,谢王孙淡淡地问燕十三:“你是愿意默默地过一生,还是愿意象他那样活三年?”燕十三没有回答,而脱胎换骨的阿吉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响亮的回答:不自由,毋宁死!</P> 只是庄周化蝶的逍遥游终有梦醒的一刻,谢晓峰的这种暂时逃避同样也有结束的一天,为了救人,阿吉重又变回谢晓峰,于是他依然要面对剑客燕十三及其“夺命十五剑”。在江湖里,有一种决战是不需要理由的,不为宝物,不为复仇,只为那句口耳相传的“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就象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决战紫禁之巅,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一个是叶孤城,一个是西门吹雪,“既生瑜,何生亮”,这就是身不由己。</P> 同样是以弱胜强,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是因为邪不压正,西门吹雪战胜叶孤城是因为后者已怀必死之心,而谢晓峰战胜燕十三则有些复杂,这里面既有谢晓峰在穿越生死、超脱名利之后在剑术上的精进,也有燕十三在经历种种变故后对剑术乃至生命体验的领悟后的一种寻求解脱。该书的最后一章标题是“淡泊名利”,虽然不怎么高明但却是大实话,谢晓峰对铁开诚说:“只要你一旦做了江湖人,就永远是江湖人。”这是他在经历人事变故、看惯江湖沧桑后的有感而发,而铁开诚回敬他的是一句“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这句话才是一语道破天机,谢晓峰的苦难与幸福,荣耀与无奈,以及他的全部人生秘密与生活真谛都尽在其中。</P> 君自江湖来,当知江湖事。谢晓峰所面临的悖论,其实是一个“to be or not to be”的千古命题,这让我想起曾经有位先贤发出过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感慨,让我想起一位名叫郭靖的傻小子曾经为了要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想方设法去忘掉自己学过的武功的故事,让我想起杨铮带着离别钩在吻别吕素文后义无返顾地踏进狄青麟的侯府去决战的故事,也让我想起电影《卧虎藏龙》里周润发的那句“江湖上卧虎藏龙,人心里又何尝不是呢”的台词。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从莎士比亚、屈原到金庸、古龙,古今中外无数智者都曾试图破解过,千百年来却从未有人宣称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P> 《三少爷的剑》的杀青之笔是铁开诚对谢晓峰的一段对白:“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于是,在《圆月弯刀》里,我们真地看到了一个不再握剑的谢晓峰。他不握剑,只因剑在他心中,因此他可以在剑冢中埋剑,这和我们在《边城浪子》中看到的那个以棍为剑的阿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是对剑术升华的殊途同归。无招胜有招,无剑胜有剑,手中无剑,心中有剑,这样的道理在若干年后被一个叫张艺谋的大陆导演加以发扬光大,并在一部叫《英雄》的花里胡哨而不知所云的电影中被上升到了意识形态的高度,很遗憾,对于这些闹剧,古龙本人是没有机会来亲眼目睹了。</P> 《圆月弯刀》确切地说不能算是一部完整意义上的古龙作品,据说除了开头的七章是由古龙本人所作外,后面的绝大部分篇幅均是由司马紫烟代笔,这可能也是这部作品一直被轻视的一个重要原因。熟悉古龙作品的人都知道,由于经济原因以及古龙放荡不羁的天性,在古龙成名之后特别是到了他创作生涯的中后期,出现了很多打着古龙招牌的代笔之作,例如《风铃中的刀声》(于东楼)、《白玉雕龙》(申碎梅)、《怒剑狂花》(丁情)、《那一剑的风情》(丁情)、《边城刀声》(丁情)等。总体来看,这些捉刀之作的整体成就都不高,也许终究是怯阵的缘故,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喜欢把古龙前期作品里比较深入人心的人物或是他们的后人拉进来:《白玉雕龙》是《白玉老虎》一个不甚高明的续集,《边城刀声》几乎就是《边城浪子》一书原班人马的重现,而《那一剑的风情》则是一本几乎囊括了古龙前期最著名的人物的一次大杂烩。</P> 和这些不算成功的代笔之作比起来,司马紫烟的《圆月弯刀》实属一部水准不低的作品,虽然也出现了上面提到的一些毛病(书中把《兵器谱》、小李飞刀、龙啸云的后人、嵩阳铁剑的后人都扯进来了,对比一下古龙的《九月鹰飞》,这本书不免显得有些颠覆古龙江湖谱系的味道),《圆月弯刀》在结构和情节上都有所缺陷,但细心阅读则不难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看成是对《三少爷的剑》的呼应,谢王孙的设问,燕十三的疑问,铁开诚的追问,都可以在《圆月弯刀》中部分地找到解答。</P> 《圆月弯刀》中的谢晓峰已经不是主要人物,而是成了连串各主要人物的一根线。同样是意气风发、年少轻狂,同样是江湖纷争、人心险恶,古龙在《三少爷的剑》里是在慨叹身不由己的无奈,所以全书贯穿着一种淡定与平和,谢晓峰面对这种无奈采取的是遁逃,并最终战胜了自己的内心,这是“慧剑斩心魔”式的解脱,心魔既除,剑亦深藏。而到了《圆月弯刀》里,司马紫烟把这种心魔加以物化与外化,因此我们看到丁鹏在面对恐惧与仇恨的时候,摈弃了内心的自省,转而以残酷的杀戮方式对世界与他人进行复仇,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殊途同归。</P> 三少爷的剑,说穿了就是谢晓峰的人生哲学。有剑在手的时候,他还只是停留在“身如菩提树,心似明镜台”的层次,而化身阿吉躲藏在低等妓院的时候他才达到了“大隐隐于市”的境界,只有最后那个无剑胜有剑的谢晓峰才算悟到了“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生活真谛。他曾经在心里无比艳羡过父亲的宁静生活,也曾经为自己是一个江湖中人而必须面对的种种无奈而苦恼,但等到云开雾散他已不在乎胜负与荣耀的时候,反而破了燕十三的第十五剑,这是生活的恩赐,也是不变的哲理:在你我所生活的这个凡尘俗世中,有太多有形无形的束缚,它们岂非就象是燕十三那咄咄逼人的第十五剑?向谢晓峰同志学习,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轻松、更洒脱一些。 [b]铿锵三人行<p></p>[/b]</P>海外存知己,江湖若比邻。</P> ──题记</P> ①</P> 分别完成于1965年、1967年的《武林外史》与《绝代双骄》两书均是古龙转型期的重要作品,堪称古龙创作中期作品中的双壁。从与后续作品的联系来看,《绝代双骄》基本上是一部相对独立的作品,所涉及的故事与人物在古龙的江湖世界里均只是昙花一现般地一闪而过,与后来其他作品并无太大联系;而《武林外史》则是一部有着奠基意味的作品,它不仅在人物上与古龙中后期的诸多作品有着前后呼应、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为重要的是,该书正式确立了此后古氏江湖一系列的游戏规则与人物基本特质,古龙本人的武侠小说创作风格自此初现端倪、略具雏形。</P> 《武林外史》是一部投石问路而又暗怀野心的作品,该书出版于1965年,当时的古龙涉足武侠小说创作的领域时间不算太长(古龙的武侠小说处女作《苍穹神剑》完成于1960年),而且此前发表的作品市场反应平平,面对以梁羽生、金庸、诸葛青云等已然成名的大家所代表的传统武侠写作势力,年轻气盛的古龙开始了一次对纷繁复杂的武林画卷的另类描绘。</P> 《武林外史》的书名本身就透露出作者对以往武侠小说写作模式的反思与对抗的意味,所谓“外史”,顾名思义乃是相对于所谓的“正史”而言,无异是在宣告这将是一本摈弃传统的情节套路、颠覆已为大众所习惯的大侠形象的书。其实此前古龙早期创作的一些作品,虽然文笔和情节都显得有些幼稚甚至破绽百出,但我们已经能够看到这种颠覆传统武侠模式的努力,例如在出版于1964年的《浣花洗剑录》一书中,从方宝玉“无招胜有招”的理念中就隐约可见李寻欢、谢晓峰等人物的源头来,但是可以说直到《武林外史》的问世,这种求变的努力才被较完整而流畅地表现了出来。</P> 《武林外史》的情节不算复杂:衡山一役令中原各派元气大伤,“快活王”渔翁获利欲称霸武林,“仁义山庄”悬重金力邀七大高手合力对抗“快活王”,但七人形同散沙难成大业,最终拯救武林的却是以沈浪为首的一群年轻人,其间穿插沈浪、熊猫儿、金无望、王怜花、朱七七、白飞飞等年轻人之间的友情与爱情纠葛,最终结局则是沈浪偕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等一干人共赴海外寻仙,自得逍遥。</P> 关于此书中诸多人物对古龙后期作品人物的影响,前人已经有过很多论述,如沈浪之于李寻欢、叶开,快活王之于逍遥侯、狄青麟,朱七七之于风四娘、丁灵玲等,而以沈浪、熊猫儿、王怜花等人为代表的第一代古氏浪子也为后来诸多经典作品定下了江湖谱系,《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中的阿飞即是沈浪与白飞飞之子,而龙啸云则是拿着王怜花的《怜花宝鉴》去救李寻欢,由此算起来,叶开、傅红雪则应是属于第三代的人了,关于这些此处不再一一赘述。</P> 友情素来是古龙作品中最为重要的元素之一,古龙是一个重友轻色、至情至性之人,崇尚和宣扬男人之间无条件、绝对信任、惺惺相惜、割头换颈式的友情,这种友情即便是象在李寻欢与郭嵩阳、阿飞与荆无命、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这样绝对的对手之间也不例外,而在《武林外史》中,沈浪、熊猫儿、金无望三人之间的君子之交则开创了这种友情的先河与样板,此后,不知是出于巧合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古氏浪子一再以“三人行”的方式行走江湖:李寻欢与铁传甲、阿飞,叶开与傅红雪、郭定,而在楚留香和陆小凤两个人物系列中,前者有胡铁花、姬冰雁,后者有花满楼、西门吹雪……</P> 江湖风波恶,前路多险阻。古龙生性寂寞,因此更渴望热血沸腾的友情,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因此才有了铿锵三人行:踏遍青山人未老,浪迹天涯心不冷,在古龙的江湖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P> ②</P> 沈浪的身世有些扑朔迷离,根据一些语焉不详的交代,他可能是昔年名震江湖的“九州王”沈大侠的后代,当然,这些古龙都没有确切交代,因此只能是推论,再联系到阿飞据说是沈浪与白飞飞之子但古龙本人同样未做确切交代、《碧血洗银枪》中“四公子”之一的沈红叶身世不详同样据说是沈浪的后人等细节,倒也是个耐人寻味的小小巧合。</P> 和后来古龙所塑造的诸多经典人物一样,沈浪的魅力在于他自身人格的健全与内心的强大。他渴望自由、淡泊名利,在十多岁的时候就有着视金钱如粪土的眼界,将万贯家财悉数捐出。他虽然有着一身惊人武功但却不好出风头,每次将恶人缉到“正义庄”后领取赏银便走,连名字都不愿留下。在开篇,视财如命的金不换找他要钱,他想都没想就把刚拿到手的四百两赏银给人家,对方嫌不够,他又是不假思索地把身上的皮衣脱下给他,他的这种看淡金钱、与世无争被许多人视为懦弱与轻贱,但沈浪依然是一副无所谓的笑容,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在意他人目光的人,沈浪自有沈浪的活法。</P> 沈浪相信人性本善,对世界、对生活、对他人都有着强烈的信心,他永远记得别人的好处,却总是很容易地就忘记掉他人的坏处,因此才会屡屡以德报怨。金无望是他的敌人,曾数次加害于他,但沈浪视之为英雄,见之以礼、待之以诚,两人终成生死之交,这就是古龙后来曾经一再论证过的观点:敌人也可以成为朋友,而且是最好的朋友。熊猫儿与王怜花都曾经觊觎过他的情人朱七七,王怜花更是曾经三番五次地要置他于死地,是他的情敌与对头,按常理一般人必定是要以牙还牙欲除之而后快的,但沈浪却以惊人的气量与自己的宽容原谅了他们,最终与往日的情敌结为至交。当一向声名欠佳、恶行累累的王怜花为沈浪所感动,说出“我以后也要想着做几件好事”的话的时候,我们读到的是人性的回归与宽容的胜利。</P> 但是在感情问题上,沈浪则没能做到这般大度洒脱、举重若轻,所谓“文如其人”,古龙笔下的男人在处理感情纠葛时大多比较失败,沈浪作为古龙江湖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侠也不例外,他在朱七七与白飞飞之间的犹豫不绝与优柔寡断最终造就了一个女人不幸的人生。从书中情节看,沈浪的心中似乎属意白飞飞要更多一些,但在这场感情的争夺战中,温柔安静、性格内向的白飞飞最终败给了天性活泼、快言快语的朱七七,留下一句“生既不幸,绝情断恨,孤身远引,到死不见”的断肠恨语。这样的结局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未免太过残忍,所以到了《萧十一郎》一书,古龙干脆让风四娘与沈壁君谁也没有获胜,也许在他看来,三个人分担痛苦总比让一个人独自承受要好一些。</P> ③</P> 时隔多年,我依然能清楚地记起一个名叫熊猫儿的男人,印象中,这是当时尚在年少的我在武侠小说的世界里遇到的第一个称的上“有趣”二字的人物,在这种有趣的背后,是一种对生活的放达与对生命的热爱。在这一点上,古龙与王小波不谋而合,也许是因为觉得活得太久本身就是一件无趣的事?两位追求有趣的人竟然都早早地就离开了人世。</P> “千金挥手美人轻,自古英雄多落魄。且借壶中陈香酒,还我男儿真颜色。”熊猫儿的出场的确是显得有些落魄的,但对于他这样一个天性乐观、随遇而安的人来说,也许他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落魄”一说。那天下着滂沱大雨,在一间破庙之中,他遇到了一男一女,这是一次改变了他人生轨迹的邂逅,他爱上了那个女人,但更敬重那个男人,最终的结局是他在经历了种种变故坎坷后与男人引为生死之交,微笑着祝福那个叫沈浪的男人与名叫朱七七的女人白头偕老。他微笑,是因为他的内心始终象孩子般地纯净,希望世界上所有善良的都能过得塌实而愉快。</P> 熊猫儿胸怀坦荡,不拘小节,因此才能和沈浪是敌非友、结为莫逆,留下一段不打不相识的佳话。本质上说,熊猫儿与古龙后来所塑造的胡铁花、郭大路属于同一类人,嗜酒好色但不会撒谎,看上去大大咧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没事的时候经常把朋友拿来开涮损上几句,但在你最危险的时刻他总是你最可以信赖的人,即便是龙潭虎穴他也一定会一脸坏笑地出现在你面前,然后照例拉着你去喝酒,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P> 这种人也许称不上是浪子,浪子薄情,但他们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爱人都是重情重义、一诺千金;浪子多情,而且向来情场得意,他们确是有色心而无色胆而且屡屡在感情上受挫,但这些并不会让他们愁眉苦脸,他们永远活得轻松快乐,因为他们对生活心怀坚持与感激,而且对生活要求不多。熊猫儿固然感叹造化弄人、情场失意,但更感谢生活的恩赐让自己遇到了沈浪这样的知己,因此他可以坦然无愧地面对自己最好的朋友与曾经最倾情的女子在一起,这是何等山高水长的气度。</P> 如果说沈浪与熊猫儿的相交是因为二人情趣相投的话,那他与金无望的友情则是源自两个男人之间惺惺相惜的互相敬重。自古英雄惜英雄,金无望在沈浪眼中是真正的汉子,所以沈浪向金无望致敬,并在心里给予对方以尊重,说出那句:“在下从不愿失礼于天下豪杰,金兄既是英雄,在下自当以礼相待!”</P> 这种男人之间感情有时也会和男女之情一样有着心有灵犀的感应,而不需要更多的言语说明。朋友贵在心相知、意相通,只需几个字就足以让对方心头一热。因此陆小凤拯救西门吹雪,秋凤梧激励高立,都只是寥寥数语,素不多言的金无望感谢沈浪的救命之恩时同样如此:</P> 沈浪含笑问道:“你谢我什么?”金无望道:“你一心想追寻快活王的下落,又明知那司徙变此番必是回复快活王的,你本可在暗中跟踪与他,但司徒也已见到你我一路同行,你若跟踪于他,我难免因此获罪,于是你便为了我将这大好机会放弃,你如此对我,口中却绝无片言只字有示恩于我之意,我怎能不谢你?”</P> 一贯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金无望后来为了沈浪而拼死向王怜花击出一掌,折断手臂,算是报了恩,两人照例也没有太多婆婆妈妈的道谢之辞。感动收藏,热情内敛,貌似冷淡,实则深情,绝对的信赖,绝对的友情,一个是施恩不图报,一个是谢恩不多言,这就是江湖子弟,这才是生死之交。 <p></p></P>[b]相战于江湖<p></p>[/b]</P>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P> ──题记</P> ①</P> 写下一个如此怒气冲冲、怨天尤人式的标题,是因为这次要说的是一部豪气干云、杀气冲天式的作品,英雄有血、浪子无根,古龙在书中反复多次地强调,能喝酒的时候就不要喝水,能流血的时候就不要流泪,所以这本书的名字叫作《英雄无泪》。这是一部血腥味和阳刚气十足的作品,写友情,写爱情,写火并,写决战,写得催人泪下,写得令人动容,当然,即便如此,这样的主题在古龙的诸多武侠作品中并不算新颖,这本书在塑造江湖与浪子方面也并没有表现出太多超过作者其它作品的地方。</P> 《英雄无泪》的意义更多体现在它的文本价值上:如果那些素来漠视与仇视武侠小说的人们肯丢掉有色眼镜、承认武侠小说也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如果我们跳开武侠小说的窠臼而把它放在一个文学作品的宏观视野中加以评判,我要说《英雄无泪》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它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一样有着催人奋进的情怀,它和杜拉斯的《情人》一样运用了巧妙的蒙太奇创作手法,而在遣词造句的语言锤炼上,“卓东来关上了门,把这长安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这样雅致的开篇也是可以令不少所谓的大师们黯然逊色的。</P> 古龙曾经坦言为生存而写作是自己的一大悲哀,的确如此,对于一个以鬻文为生的职业武侠小说家来说,市场与销量的指挥棒使得字斟句酌的苦心推敲成为不切实际的奢侈之谈,语言的粗糙与情节的破绽在所难免,古龙作品中有些地方的那些繁冗拖沓的大段无聊对白,与情节推进无关,与稿酬收入有关。进入成熟期之后(我个人对此所作的界定是以1967年发表《绝代双骄》为分水岭),写作技法的日趋成熟与生存压力的逐渐缓和使得古龙有可能、也有条件开始了一段认真负责的写作历程,在此之后,《楚留香传奇》、《风云第一刀》等作品相继横空出世,美轮美奂,永垂不朽。</P> 1975年,古龙完成后来被他本人称为写得最艰难的一部作品《天涯·明月·刀》,同年,一篇名为《剑·花·烟雨·江南》的小说问世,这本书后来籍籍无名的命运宣告了这是古龙创作生涯中的一次重大失败。说起这部小说,一位和我一样痴迷古龙的铁杆fans直到现在都不愿相信古龙是此书作者的事实,他坚持认为如果不是代笔之作那一定是古龙与出版商闹了矛盾故意写出来让对方赔钱用的,按他的看法,这本从标题到内容都有些四不象的小说杂糅了言情与武侠的路数,更象是一本江湖版的琼瑶小说。</P> 话虽刻薄了点,却也不无道理,与古龙成熟期的其他经典作品比起来,《剑·花·烟雨·江南》的确是一部大失水准的鸡立鹤群之作,但这种失败不是缘自作者的力有不逮、江郎才尽,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是成熟时期的古龙抱着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所做的一次尝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武侠小说的生命在于求变”,古龙试图在这部作品中体现这种求变的理念,引入更多江湖与杀戮之外的元素,以期让武侠小说变得更充盈、更温暖、更有价值。虽然此次尝试以失败而告终,但古龙并未放弃求变的努力与探索,在《剑·花·烟雨·江南》之后,《三少爷的剑》、《边城浪子》、《大地飞鹰》,三部作品分别向战胜心魔、消解仇恨、平行叙事三个不同的方向辐射,都取得了成功,这些在某种程度上让古龙恢复了对自己才华的自信,于是才有了1978年问世的《英雄无泪》,请允许我武断而冒昧地先夸一句,这是一部川端康成式的凄美小说。</P> ②</P> 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飞鸟到了暮色四合的黄昏开始急着回巢栖息,英雄到了生命中的夕阳时节开始渴望归于平淡。在距我降临世界和古龙撒手人寰分别尚有一年与七年光阴的1978年,古龙刚满四十岁,这一年他写得很勤奋,陆续出版了包括《七星龙王》等在内的五部作品,已然跨入不惑之年的他对于人生依然有着无限困惑,试图希望能在文字中找到答案,但是面对着长亭复短亭,却没有人知道何处是归程,答案在风中飘。</P> 先问世的,是《离别钩》、《凤舞九天》、《新月传奇》三本书,分别归属七种武器、陆小凤传奇、楚留香传奇三个系列,它们最后一章的标题分别叫作“侯门深似海”、“隐形的人”、“无法捉摸的人”,一例的人心危、恨无常,故事的主人公则一律是在看遍爱恨情仇之后主动地拥抱宁静走向归隐,把自己或长或短的背影遗忘在江湖之外。在它们之后,是一部至刚至强、有血有泪的《英雄无泪》,它是一篇武侠小说,从语言和写法上看也可被视为一个电影剧本。</P> 《英雄无泪》一书主要讲述朱猛领导的洛阳“雄狮堂”与卓东来掌握的长安“大镖局”分庭抗礼、相互拼杀的帮派斗争之事,其间穿插高渐飞与朱猛的相识相交、二人与蝶舞之间的感情纠葛、司马超群不甘心做傀儡而奋起自强等细节,在这篇不到十万字的小说里,有壮怀激烈的汉子,有冷血无情的枭雄,有生死与共的兄弟,有令人断肠的爱情,这正是满纸英雄血,一滴美人泪。江湖诡谲,人心惟危,壮士割腕,舞女断腿,无可奈何,伤感凄美。</P> 地点:长安,大镖局总部,洛阳,雄狮堂总部;</P> 人物:高渐飞、朱猛、卓东来、司马超群、蝶舞。</P> 古龙在本书中惜字如金,时间、地点、场景均只用寥寥数语加以交代,不着余墨,如开篇第一节:“正月十五。/长安。”写人则多用白描手法,稀疏几笔,意境跃然纸上,如写萧泪血,“一个人,一口箱子。/一个沉默平凡的人,提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在满天夕阳下,默然的走入了长安古城。”写同一时刻的两处地点发生的事情,则是采用近于电影中的分镜头的手法,将两地事情同步交代以营造故事的现场感与紧张气氛,将情节快速向前推进:</P> 二月二十二日。</P> 洛阳。</P> 一骑快马冒着风雪冲入了洛阳,马上人穿一件藏青斗篷,戴一顶范阳毡笠,把笠帽低低</P> 的压在眉毛上,挡住了半边脸。</P> ……</P> 同年同月同日。</P> 长安。</P> 二月长安的清晨也和洛阳同样寒冷,大多数人还留恋在被窝里的时候,卓东来已经起来</P> 了。</P> ……</P> 这些手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非胸有成竹、用笔老到者所不能为,而古龙运用起来却是得心应手、驾轻就熟,这也许就是个人修为的深浅不同。</P> ③</P> 卓东来、高渐飞、萧泪血三个人的身上体现了三种完全不同的特质,卓东来的处心积虑,高渐飞的冲动质朴,萧泪血的血仍未冷,是我们所在的世界上真切存在的三种人,有时甚至可以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心境下的三种面目,说到底,我们每一个活在这个社会当中的人,又有哪一个不是人在江湖呢。</P> 卓东来这个人物显见脱胎于《天涯·明月·刀》中的公子羽,但两人的动机则又大异其趣:公子羽甘为傀儡是因为对名利的近于病态的迷恋与着魔,他需要并且也只需要让“公子羽”三个字成为一个符号和象征而永存江湖,这个符号所代表的是一个文武双全、主持正义的完人和大侠,谁有能力维护这一形象谁就可以是公子羽;卓东来一出生母亲和孪生兄弟就因为自己而死,自己又有两腿一高一低以及失去正常男人能力的生理缺陷,因此他有着与生俱来的罪恶感与自卑感,就象他在无人的时候自言自语的那样:“我生来就是一个有罪的人。”这是陪伴他走完一生的梦魇与阴影。</P> 这样的一个人,如果默默无闻地做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倒也罢了,他的悲剧在于他偏偏又有着高超的谋略与巨大的野心,他希望通过成功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废人而是一个超人,以此来寻求某种安慰、获得心理平衡,因此他苦心孤诣地在幕后一手打造司马超群不败的完美形象,司马超群不能败,那是因为他在心中早已把司马超群当做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卓东来把自己的生存目标维系在这样一个幻象之上,他的一生其实就是在制造一个美丽的肥皂泡然后躲在其中,当司马超群在妻子的鼓励下决心走出卓东来的阴影、重新做回自己的时候,肥皂泡宣告破灭,卓东来如同溺水者抓住最后的稻草般找来高渐飞做司马超群的替代,这就象傅红雪击败燕南飞后公子羽恳求傅红雪当“公子羽”一样。傅红雪不是燕南飞,小高也不是司马超群,他们生来就不是当影子的人,所以绝望的卓东来惟有一死,死而有憾,死不瞑目。</P> 高渐飞在书中刚出场的时候曾自报家门地说道:“我叫高渐飞,就是渐渐快要飞起来的意思。”这正是他当时的真实心态,和所有年少轻狂、初涉江湖的人一样,他渴望在江湖上成名,急需要用胜利和别人的大好头颅来为自己正名。他在刺杀杨坚的闹剧中看到了天外有天,又在和司马超群的决斗中见识了江湖险诈,在这过程中他逐渐意识到名利的虚无与可笑,于是更加珍惜和朱猛的生死之交。他和朱猛结实并成为好兄弟并非因为有过什么患难与共的交情,仅仅是因为两人觉得脾气相投、对胃口而已,对于浪子来说,这个理由就足够了,足够到可以为对方去抛头颅洒热血。</P> 但是古龙笔下的浪子一旦遇到友情与爱情相冲突的难题时就开始左右为难、头脑发昏,智商也随之急剧下降,《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李寻欢就曾因此亲手毁了龙啸云、林诗音和他自己的幸福,而在《英雄无泪》中,为了一个叫蝶舞的女人,骄傲的小高和豪放的朱猛也差点自暴自弃,还好古龙这次没有让悲剧重演,通过蝶舞那自断玉腿的惊艳一刀,通过萧泪血的一番醍醐灌顶的说教,高渐飞恍然大悟,杀回重围。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他与朱猛仰天大笑,冰释前嫌。</P> 基本上这是一部讲述男人之间快意恩仇的书,蝶舞的出场宛若万绿丛中鲜红一点,给全书注入了一丝柔媚,而她生命中的最后一舞以自戕而告终,实在是惊心动魄与凄艳之极。对于一个舞者来说,腿就是她的生命,而这样一个天生的舞者为了尊严与爱人却以莫大勇气选择了断腿。洛阳二月春尚早,纵然一舞也销魂。咦,微斯人,吾谁与归? <p></p></P>[b]金凤玉露一香逢<p></p>[/b]</P> 长恨此身非己有,谁见幽人独往来?</P> ──题记</P> 楚留香与陆小凤堪称古龙笔下的“绝代双骄”,他们都很可爱,也很可敬,两人都是不世出的奇才,同样都以自己过人的机智、武功与人格魅力在各自的江湖里写下一个又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故事,也因之而各自拥有着一批铁杆的拥趸,但在我的心目中,多年以来却一直是“尊陆贬楚”的,在我看来,陆小凤是可以出现在你我现实生活之中并可以和我们做好兄弟、好朋友的,而楚留香则只合出现在小说之中,做一个近于完美但却高高在上、让人顶礼膜拜的偶像,他的人生既不真实,也不够有趣,虽然他有时显得很幽默。</P> 楚留香被人称作“强盗中的元帅”,他的名字正是他人生经历的最好写照,而如影随形的那种独特的郁金香的香味则是他行走江湖的招牌与名片,“盗帅夜留香”的说法天下皆知,鸡鸣狗盗、梁上君子这样偷偷摸摸的行径在他办来也是文雅、从容而不失优美的,但即便是考虑到他的动机乃是为了劫富济贫、救济灾民,我也依然无法让自己对一个整天把自己浑身弄的香喷喷的男人产生太大的好感。</P> 但楚留香自己显然并不这么认为──况且他自己的鼻子不管事,多半也不能体会一个男人在面对一个香气扑鼻的同胞时的那种不屑与不适──楚留香是一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男人,他从不怀疑自己对于异性的魅力,正如他从不怀疑没有自己制服不了的对手一样,而书中偏偏就有苏蓉蓉、李红袖、宋甜甜三位如花美眷环绕左右,似乎也是在验证着楚留香的魅力无边。三个美人相安无事、和平共处,心甘情愿地共侍一夫,把楚留香的衣食起居照顾得无比周到,女权主义者多半要对古龙这样的安排十分不满,但这种红袖添香、依红偎翠的生活想来却是包括古龙在内的无数男人们所梦寐以求和万般艳羡的吧,无怪乎楚留香在江湖上声望甚隆,以至古大侠的生前好友乔奇在为他所作挽联上也是拿楚留香和小李飞刀相提并论作为群侠代表。</P> 古龙的笔下有过无数英俊潇洒、玉面郎君的万人迷,但象楚留香这样安享齐人福的,却是绝无仅有的惟一一人,究其原因,大约与古龙的刻意打造有关。楚留香是古龙进入成熟期后所塑造的第一位大侠形象,古龙希望这位大侠一鸣惊人、博个满堂彩,因此他必须是个文武全才,对同性有号召力,对异性有吸引力,对敌人有杀伤力,因此楚留香不仅身形潇洒、武学一流,而且棋琴书画无一不精,这才能结识到象妙僧无花这样的雅人。既然是人生得意诗酒花,那自然就不能象阿飞、傅红雪那样出身孤苦,而应是出于家境殷实之门,所以楚留香出于世家,自小和胡铁花相识,并且幼时便曾得到大旗门夜帝亲授,武功臻于一流,当然,作为香帅,有着一身鬼魅无伦的轻功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意。</P> 这样清白、完美而令人羡慕的出身与经历催生的则必定是自负,常识告诉我们:这样的人多半会在成长过程中遇到几次挫折,然后或自此一蹶不振或因此奋发图强,但这两条都与楚留香搭不上边,因为他是不能败也不会败的大侠,他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楚香帅,因此虽然屡屡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但每每在危难之时他总能转危为安、化险为夷。</P> 世人都说“楚留香传奇”与国外的“007系列”有诸多异曲同工之处,在我看来,这种异曲同工固然体现在那些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上,但更多的则是表现在这两位主人公的个性上。楚留香与邦德的共同点是过硬的身手、敏捷的反应以及英俊的外表,此外便是风流与作秀了,007剧集里每一集都有火辣热情的邦德女郎,楚留香传奇同样也是每篇都有投怀送抱的温香软玉,至于说到作秀,这个词虽然是个舶来品,但楚留香的作秀功夫比起英国军情局的特工来则显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P> 楚留香实在是一个作秀的高手,这种作秀有时显得甚至是那么的矫情和多余。且看他的出场秀,这是一张带着浓郁的郁金香味的便笺:</P>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P> 寥寥数语,却带着显而易见的霸气与最后通牒意味,这就是典型的楚留香式的招牌作风,看中的东西必欲取之,而且事先通知主人,在他自己看来,自己这样的举动的确是雅达之极、仁至义尽了,而在那些年少多情、情窦初开的少女听来,想必也是“不胜心向往之”吧,但这白玉美人的主人金伴花可就不这么想了,要偷东西便也罢了,事先大摇大摆地通知对方自己的行动时间,视他人为无物,这就不仅仅是自高自大,简直是对他人的不敬与侮辱了。</P> 这种作秀,目的不外乎塑造自己的形象,提升自己的魅力,为坊间茶肆增添几许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刻薄一点说,这与一个初出江湖的少年剑客急欲寻找成名高手决斗以求名动江湖的想法在本质上并无二致,不免显得有些幼稚,但这样的事情毕竟只是一时兴起、偶尔为之罢了,况且也是无伤大雅,倘以此便断定楚留香热中作秀倒不免有小题大做之嫌了。</P> 楚留香的作秀,更多的是表现在他对江湖人事的态度上,在全书甫一开篇的一段对话正是关于这个话题最好的注脚:</P> 李红袖婿然一笑,道:“你可是又想管闲事了?”</P> 楚留香笑道:“你不是正在说我太懒了么?我正好找些事做给你瞧瞧。”</P> 李红袖道:“但这件事看来牵连必定甚,必定十分凶险,而蓉姐这两天又在病。我看咱们还是别管这件事吧!”楚留香微笑道:“越是凶险的闲事,管起来才越有趣;牵连越广的</P> 秘密,所牵连之物价值也必定极高。这种事我能不管么?”</P> 李红袖叹道:“我知道你若不将这秘密揭破,是连觉也睡不的。唉!你呀,你生下来好</P> 像就是为了管别人闲事的。”</P> “越是凶险的事,管起来才越有趣”,这就是楚留香的行事准则,对于江湖人事,他的判断标准不是善恶正邪或为国为民,而是是否凶险刺激、牵连甚广,他对江湖恩怨的干预说穿了是个人的冒险与好奇心使然,因此他陆续经历的一系列传奇遭遇,如战无花、斗阴姬等,虽然无一不是险象环生、九死一生,究其原因,却大都是楚留香的主动拥抱险恶的“寻事”所致,虽然从结果上看,楚留香揭穿了无数阴谋、惩罚了诸多恶人,可谓善莫大焉,但联想到其最初的动机,则不免使他这些壮举的意义大打折扣:在崇尚敢作敢为、返璞归真的江湖世界里,一个惯于作秀的人实在是让不免人觉得有些面目可憎。</P> 在这一点上,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要远比喜欢摸鼻子的楚留香可爱。陆小凤是真正的“散人”,他的“双飞彩翼”与“灵犀一指”都是震烁江湖的绝技,但他并不追求虚无的江湖名利,他追求的是自由散漫、放浪形骸的不羁生活,因此楚留香的出场是一场颇显矫情的“便笺秀”,而他却是以一个不折不扣、外冷内热的酒鬼形象出现的,他和朱停虽然一言不合,但他心里却是比谁都更担心朱停的安危,他放出“我不喜欢寡妇”的话来只是为了给自己保护朱停制造一个借口罢了,他和朱停的老婆独处一室,但却只顾饮酒而对眼前的美人视若无睹,而朱停也是安然自得地坐在家中,根本不去想象陆小凤和自己老婆在做什么,这是一种绝对信任的友谊,这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古风是那些青衣楼的杀手们所理解不了的,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过朋友。</P> 陆小凤卷入种种传奇经历的动机与楚留香相比更是大异其趣,与楚留香主动的寻求冒险与作秀不同,陆小凤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被动与道义上的选择:答应帮助大鹏金王是因为挂念花满楼,介入紫禁城是因为决战双方都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如此等等,没有一件是象楚留香那样纯粹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与冒险,事实上,陆小凤是一个天性懒散之人,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自己需要的是怎样的生活,因此他可以和司空摘星比赛挖蚯蚓翻跟头,他可以和龟孙子大老爷喝花酒然后一起等别人来赎,他也可以为了朋友的安危而远赴大漠独闯边陲小镇,但他一定会对为了名利而奔波劳碌的行为嗤之以鼻,这就是陆小凤。</P> 所以陆小凤才能赢得那么多人的尊敬,相形之下,楚留香则不免要寂寞的多。略加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楚留香其实是一个没有什么朋友的人,虽然他的身边有一直跟着他出生入死的胡铁花,以及看似冷漠的姬冰雁,但楚留香的形象太过锋芒也太过完美了,遮掩住了这两个人人的光彩,姬冰雁的形象固然是过于单薄,胡铁花亦不免有沦为楚留香的从属之嫌,除了酒量好、不洗澡、有色心没色胆、开口闭口“老臭虫”这些流于皮相的东西之外,胡铁花实在不是一个有独立思想或能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P> “楚留香传奇”是楚留香一个人的传奇,而“陆小凤传奇”则是无数人共同的传奇,这里有着一大批血肉丰满、性格各异的人物: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木道人、宫九……,有僧有俗,或正或邪,每个人都在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人生信条而生活、行事,演绎着生活的光荣与梦想,欢乐与无奈。在楚留香的江湖里,惊心动魄的惊天大秘密大多是由杀戮与情仇引起,而到了陆小凤的江湖,世事无常、人心诡谲则被推推了新的极至,霍休,叶孤城,木道人……一个一个被最终揭穿的恶人都是陆小凤曾经最好的朋友,他们的意图却大多是江山与高位,因此,楚留香的传奇是草莽的传奇,江湖的传奇,而陆小凤的传奇却常常是庙堂的传奇,江山的传奇。</P> 在陆小凤的传奇里,“龟孙子大老爷”的出现绝对是一个生动而耐人寻味的插曲,在这样一个看似矛盾的外号下面,是一个看透世情冷暖的老人,人人都可以是大老爷,人人也可能变成龟孙子,而这仅仅取决于你的口袋中是不是有银子而已,这真是一个大彻大悟的智者,也只有他才有资格化身为“大通”和“大智”,躲在山洞里以每问50两银子的价格赚取酒钱。这个老人使陆小凤产生了极大的触动,因此他虽然不是化外之人,但却已明白生活的真谛,他可以不需要虚妄的名和利,但生活里却决然不能没有真正的信仰与寄托,比如淡泊而纯正的友情,又比如炽烈如火的爱情,在重友轻色的古氏英雄里,陆小凤对沙曼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一个另类,但却也是顺理成章的必然,这样的爱情,惯于逢场作戏、游戏人间的楚留香是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他对张洁洁的所作所为表明他只是一个爱过就算的人,或者,那不叫“爱”,称之为“欲”似乎更确切些,孰轻孰重,高下立判。</P> 最后插一句,单论在坊间的知名度,楚留香却是要远远高于陆小凤的,细究起来,原因很可能与影视作品的推波助澜不无干系,郑少秋当年风流潇洒的香帅扮相也不知俘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这就叫先入为主了,更何况影视作品讲求的是视觉效果,在这一点上,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在文字里想象着固然很有趣,但若真的拍起影视剧来,比起玉树临风的楚留香来自是吃亏许多。 <p></p></P>[b]飞刀,又见飞刀<p></p>[/b]</P> 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P> ──题记</P> ①</P> 和梁羽生小说里的儿又生子、子又生孙的绵延不绝不同,古龙是一个追求简洁利落、不喜拖泥带水的人,很少为自己作品的人物写续集,在他所创作的诸多作品中,故事情节和人物基本都是相互独立的,西门吹雪,楚留香,陆小风……这些曾经名动江湖的大侠们就如同划过天际的流星一样一闪而过,他们的身世与归宿都无人知晓,只留下那些激动人心、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在江湖上代代相传。</P> 相比之下,李寻欢算得上是一个例外,大约是对自己笔下塑造的这个人物形象太过偏爱,古龙在后来又相继为之创作了《九月鹰飞》与《飞刀,又见飞刀》两部续集,前者写李寻欢的飞刀传人叶开,后者写的则是李寻欢的后人李蔓青与李坏。飞刀,又见飞刀,古龙通过李寻欢的弟子与后人让有着某种魔力的飞刀精神在江湖上得以延续,可谓用心良苦,这其中想必也蕴涵着他本人的某种理想与寄托。</P> 飞刀不是一种凶器,至少不是一种纯粹的兵器,正如古龙在书中多次讲到的,飞刀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兵器,更代表着一种正义与伟大友情的力量,飞刀是承继着古龙的道德判断与价值标准的载体。叶开说“飞刀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古龙从来就不是一个崇尚以暴易暴、弱肉强食的人,在他的江湖世界里,武力的高下绝不是胜负的惟一判据,要不然也就没法解释荆无命杀死郭嵩阳、上官金虹杀死孙老头和李寻欢击败上官金虹这些事了,要知道百晓生所作《兵器谱》中前四位的顺序分别是孙老头、上官金虹、李寻欢与郭嵩阳,至于荆无命,那更是压根没有入选。</P> 《多情剑客无情剑》、《九月鹰飞》、《飞刀,又见飞刀》这三部作品分别完成于1971年、1974年和1978年,都是古龙创作生涯中后期的成熟之作,其中《飞刀,又见飞刀》和他的另一部作品《萧十一郎》如出一辙,都是先有电影剧本后改写为小说的,因为当时古龙腕伤未愈,该书是由古龙口述、弟子执笔完成的,个人认为较之前两部在语言上要稍显逊色一些。古龙对飞刀倾注了着一种念念不忘的动情,并通过这三部作品大略地勾勒出了一个飞刀的谱系,这在他的全部作品里可算是绝无仅有的惟一异数。</P> 三部作品在人物上有所关联,但情节上则是各自独立成篇,如果以全局的视角对三部作品的结局加以比较,我们可以很清晰地解读出古龙本人对于爱恨善恶这些普世情感与价值命题的理解与思想变化脉络:《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李寻欢识破并粉碎了金钱帮的巨大阴谋,最终在密室决斗中杀死了上官金虹;《九月鹰飞》中,叶开一度为上官小仙所蒙蔽甚至利用,待他识破后一样是两个人的决斗,但结尾却是不杀,两个人都好好地活了下来;而到了《飞刀,又见飞刀》,后人背负着上代人之间的恩怨,李坏为了捍卫飞刀的尊严与家族的荣誉必须与自己的爱人进行决战,结尾处古龙只是轻轻地虚晃一笔,最终的胜负生死甚至连提都不提。</P> 从“杀”到“不杀”到“不提”,古龙想说的是杀戮只能带来更多的流血、增加更深的仇恨,每一个热爱生命的人都应该学会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所以在《飞刀,又见飞刀》的结尾他写/说了这样的一段话:</P> 生老病死,本都是悲。这个世界上的悲剧已经有这么多这么多了,我是个只喜欢笑,不喜欢哭的人,为什么还要写一些让人流泪的悲剧。</P> 每一种悲剧都最少有一种方法可以去避免,我希望每一个不喜欢哭的人,都能够想出一种法子,来避免这种悲剧。</P> ②</P> 李寻欢和他的“小李飞刀”被神话了,这一点古龙自己也意识到了,在《飞刀,又见飞刀》的序里他坦言:“大家都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李寻欢这样的人物,也不可能有‘小李飞刀’这样的武器。因为这个人物太侠义正气,屈己从人,这种武器太玄奇神妙,已经脱离了现实。” 这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式的人物,是不适合生活在凡尘俗世的,所以他的最终的结局是隐居在海外仙岛。</P> 李寻欢是一个“高大全”式的完人,虽然有很多人都不喜欢这个人物,尤其是他在朋友和爱人之间做出的的选择更是被许多人所诟病,但无论如何,在古龙的武侠世界里,他的地位都是高不可攀、难以逾越的,后人如叶开辈在谈话间提到昔年文武风流的探花郎、提到他例不虚发的飞刀、提到他和上官金虹的生死一战,语气里都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崇敬与神往之情,直作余生也晚的感叹:</P> 叶开柔声道:“没有人应该受侮辱;也没有人有权侮辱别人。”他的声音虽温柔,却很</P> 坚决:“他老人家传授我这柄刀,只是为了要我让天下的人都明白这道理,而且莫要忘</P> 记。”</P> 崔玉真的眼睛也亮了,缓缓道:“我想他老人家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P> 叶开目光遥视在远方,带着种说不出的孤寂之色:“他自己常说他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P> 人,可是他做的事,却是绝没有任何人能做得到的。”</P> 这也正是李寻欢的伟大之处,所以不管他在什么地方,都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P> 要给这样一个光芒四射的人物写续集,写他的弟子与后人的故事,难度太大了,李探花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想象着换了另外一个人再使那曾经例无虚发、慑人心魄的“小李飞刀”,心头不免总会有些别扭的感觉。这样的续集,一旦写不好不但成了狗尾续貂不说,甚至还可能会损害到李寻欢这个人物本身的形象。</P> 不过古龙就是古龙,他是永远不会让人失望的武侠小说大师,《九月鹰飞》是一部与《多情剑客无情剑》同样出色的作品,这部作品──或者说是古龙所塑造的叶开这个人物形象──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古龙在书中非常聪明地做到了避重就轻。</P> 古龙所避的“重”就是那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小李飞刀”,“小李飞刀”是李寻欢的招牌绝技,已经打上了他很深的个人烙印,光芒之下必有阴影,叶开虽然是李寻欢的嫡传弟子,但无论他得到了李寻欢多少真传,我们都很难奢望他能超越甚至只是再现那种依附于飞刀之上的魔力了,这个道理就象我们在刚看完了世界杯之后很难再对国内的甲A联赛──即便是大连实德与上海申花的比赛──提起兴趣一样。</P> 所以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在《九月鹰飞》里,叶开的飞刀真正出手的次数非常有限,尤其是对上官小仙,包括最后的决战在内叶开的飞刀几次都未真正出手,虽然他们之间延续和纠缠着上一代人之间的恩怨,但叶开的刀不是杀人的刀,他深知宽容比报复更有效,“他用的是小李飞刀,这种刀的力量是爱,不是恨。”</P> 这样的处理是高明的,这是对李寻欢及其“飞刀精神”的一种修正和升华,“小李飞刀”的意义不是为了杀人,虽然它一旦出手就势必要例无虚发、饮血而归,出手只是为了避免更多的杀戮与流血。叶开这个人物也比李寻欢生活得更健康、更快乐,他很清楚自己的生活中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他被上官小仙蒙蔽了那么久,但最终粉碎了阴谋后并未杀她,他相信回头是岸相信人性本善,他希望所有人都可以象自己一样快乐地生活着。他承继了“小李飞刀”的绝技,但他一定不会象李寻欢那样用飞刀来雕刻情人的木像,因为他会让最爱的人和自己在一起,不离不弃,相伴永远。</P> ③</P> 在《飞刀,又见飞刀》里,自小便有着“神童”美誉的李蔓青,在风华正茂时与倾国倾城的美人相遇相爱并育有一子,但这却是一段注定不被祝福的孽缘,他们原本就是不应该相爱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姓氏。</P> 姓氏不仅代表着家族的尊严与荣耀,作为代价,也沿袭着前代人的恩怨情仇。他姓李,李寻欢之子,她复姓上官,上官金虹之女,昔年李寻欢以飞刀绝技杀上官金虹于密室,仇恨已然发生,所以他们别无选择,因为没有人能改变历史,也没有人可以改变自己的宗族与身体里的血液。</P> 李蔓青对这样的事情耿耿于怀而又无可奈何,以至一代年少成名的侠客整整消沉了二十年,“这是我平生做的第一件错事。因为我明明知道这么做是不可原谅的,是会害人害己的,可是我还要去做。”他说的是自己当年对她的爱情,已然预料到结局却仍旧无法压抑住心间燃起的爱火,如飞蛾扑灯,如夸父逐日,知其不可为而仍义无返顾,这段话总是让我不禁想起金庸笔下杨逍与纪晓芙的那段爱情,“魔教中人”与所谓的名门正派势同水火,他们岂非也是一开始就已预料到结局?</P> 但纪晓芙对这段感情从不曾感到过后悔,所以给女儿取名杨不悔,李蔓青在经历了黯然销魂的别离后心灰意冷,厌倦了仇恨的他给儿子取名李善。</P> 这样一个由两个本不该相爱的人生下的孩子是注定无法独善其身的,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的父亲以及的家族,只好离家出走在外流浪,忍受着饥饿、寒冷与屈辱,虽然这些原本不应由他来承担,他决定叫自己李坏。善也好,坏也罢,他知道自己姓李的事实确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更改了。</P> 于是同样的悲剧再度降临到他的身上,他姓李,是李寻欢的嫡孙,所以他必须接受灵州薛家后人的战书,捍卫起“小李飞刀”的荣誉,就象他父亲当年的境遇一样,他责无旁贷,别无选择,无论对方是谁。而李坏的对手不是别人,竟是与他有过柔情蜜意、让他朝思暮想的情人,这真是无可奈何的莫大悲哀,但人生岂不正是有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P> 还好,古龙在结尾留下了一线希望,让“月神”在决战前产下了一个孩子,那声清脆的啼哭,是宣言,是曙光:无论最终的结局是谁胜谁负,这个孩子长大成人后是不必再背负什么仇恨了,他不一定要去练习让人敬畏的飞刀绝技,他只需做一个有信念、有爱心的人,如同他的父亲与祖父与那样就好。 <p></p></P>第二章 江湖病人<p></p></P> 古龙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病态情结,笔下的人物莫不有着这样那样的病态,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构成古氏浪子亘古不变的招牌姿势......</P>[b]狼行成单<p></p>[/b]</P> 今夜我醉了,醉的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名字。</P> ──梁遇春《醉中人生》</P> ①</P>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P> 那柄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割鹿刀,是不是也能割断三千情丝、万缕哀愁?古龙在书中借小公子之口说到:“你无论做什么都和别人完全不同的,世上也许会有第二个李白,第二个项羽,但不会有第二个萧十一郎。”萧十一郎不是项羽,他的身边没有乌骓马,更没有虞姬;他也不是李白,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虽然也会将进酒、杯莫停,但萧十一郎做不到“与尔同消万古愁”这样的洒脱,他总是太过清醒,一边与往事干杯一边对往事耿耿与怀,所以他总是会在酒后唱起那支萧瑟苍凉的牧歌:</P>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P>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P> 自小失去父母与亲人、在狼群中自生自灭地长大,这样的经历让他坚强,也让他更加看透世情冷暖与人心险恶,使他近于本能地与这个世界保持着小心翼翼的安全距离。他了解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们的真实嘴脸,所以他永远为主流社会所排斥与不容,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江洋大盗”,他的一生注定要与漂泊、孤独为伍。</P> 他不是英雄,英雄无泪,萧十一郎可以一边反反复复地唤着沈璧君的名字一边伏在地上象个孩子一样放声痛哭,也可以在风四娘面前默默地流下眼泪;他不是大侠,大侠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萧十一郎可以为了救沈璧君而毫不犹豫地在小公子面前下跪磕头。因为他从来就没打算要成为一个英雄或是大侠,他也从不关心自己在别人眼中总究竟是不是江洋大盗,他知道君子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的道理,但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他却不知道该如何为如何不为。</P> 他即便是真地醉到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也绝不会忘记这两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的名字,这究竟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P> ②</P>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P> 其实,孤单的又何尝只是萧十一郎一人?无法想象,是怎样的伤心与苦痛才会使得独立而坚强的风四娘在当年做出了远走塞外的决定,把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交付给茫茫大漠与漫天风沙。一出阳关三千里,从此萧郎是路人,看似无限洒脱,实则万种依恋,风四娘出关的那一天,是否也有落日西下、残阳如血?阳关西出,便无故人,且在长亭外古道边更尽一杯别离酒。路的尽头是天涯,但再长的路也终会有走完的一天,而思念的尽头又是什么,是否也会有走完的一天?</P> 七年之后,风四娘又回来了,就象北雁南飞,就象宿鸟回巢,三十三岁的她美丽依旧,也孤单依旧。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七年的光阴于历史长河来说不过是沧海之一粟,可是对于一个人──尤其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来说,却足以让她韶华逝去、红颜不再,电影《东邪西毒》里,张曼玉用幽怨的声音如泣如诉:“在我最好的时候,我最爱的人不在身边”,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一段提都不愿再提的残酷梦魇。</P> 萧十一郎与风四娘相识多年,但他们之间并不完全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式的男女之情,孤儿出身的萧十一郎有着不堪回首的惨痛童年,他自小与虎豹豺狼为伍,从来不曾感受过来自他人的关心与怜爱,风四娘闯入了他封闭的世界里,成为第一个──也是很长时间里惟一一个──关心他、照顾他的女人,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姐弟之谊,对于风四娘,从来没有感受过母爱温暖的萧十一郎的心中想必是感激多于迷恋,更接近于一种恋母情结。</P> 所以风四娘在长大之后爱上萧十一郎这是一个悲剧,风四娘是一个聪明绝世的女人,也许在一开始就早已预料到这将是一场无望的爱情,但爱情却又是无法选择也无法逃避的。她何尝看不出来萧十一郎所深爱的人是沈壁君,所以她选择出关暂以逃遁,所以她在心底祈求只要知道他还平安活着就好,面对老实巴交的杨开泰的一往情深,她也曾自欺欺人地宽慰自己“被人喜欢总比喜欢一个人要好的多”,但这些终究都不能磨去她心头对萧十一郎那份刻骨铭心的爱。</P> 风四娘实在是古龙笔下最可爱最痴情的女子,但这份令人动容的爱情最终也未能换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结局,她和萧十一郎都是爱上了自己不该爱的人,也许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吧。君未成名我未嫁,想来俱是不如人,哎,哪里是什么“不如”,是不敢,是不能,也是不该。</P> ③</P>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P> 和风四娘比起来,沈壁君的遭遇似乎更值得同情,她爱上萧十一郎就象林诗音爱上李寻欢一样是个更大的悲剧。说的刻薄一点,萧十一郎的孤单是自找的,他本来完全可以和沈壁君两情相悦地生活在一起,但他莫名其妙地选择了放弃,是出于对两人之间地位悬殊的差别造成的自卑心理,是他对于沈壁君的爱情仅仅只是一种精神上的柏拉图,还是他不能确定自己在沈壁君与风四娘之间究竟爱谁更多一些?</P> 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惟一可以肯定的是,这是古龙的大男子主义和所谓的英雄准则的思想在作祟,李寻欢出让林诗音,是因为他是一个大侠,不能让自己的救命恩人死于相思病,因为那会让他终生都有负罪感,同理,萧十一郎不敢主动争取幸福,因为他不能做一个破坏他人家庭幸福、横刀夺爱的道德小人,这就是他信念中的“有所不为”。所以在他看到面容枯槁、万念俱灰的连城壁之后,心里产生了自责与愧疚感,他说自己一定要帮连城壁找回沈壁君,“你们要比从前生活得更幸福。”而在全书结尾,他对连城壁说:“你不能死,沈壁君更不能死。”弦外之音更是不言自明。</P> 他明明知道此时沈壁君爱着的是自己而不是连城壁,但他依然天真地以为可以让他们夫妇象从前那样幸福地生活下去,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这就好象李寻欢明明知道林诗音深爱的是他自己却依然费尽周折把她和龙啸云撮合在一起一样,说到底,这是一种自私,只是苦了那些爱着他们的女人。</P> 爱上沈壁君的那个萧十一郎是懦弱的,虚伪的,至少沈壁君敢于在自己丈夫连城壁面前亲口承认自己变了心,爱上了萧十一郎,而萧十一郎呢,他当然是深爱着沈壁君的,一次又一次出生入死地救她,然后却一次又一次地目送着她离去,还不断地告诫自己:沈壁君是受人尊敬的武林世家“金针沈家”的大小姐、“无暇山庄”庄主连城壁的夫人,万万不可与自己这个声名狼籍的江洋大盗连在一起。平日里从来不在乎别人目光的萧十一郎此刻倒成了畏首畏脚的世俗中人,活在了别人的目光里。</P> 风四娘至少还有杨开泰是真心地爱着她的,而沈壁君的结局却是一无所有:济南的沈府化为一片灰烬,受人尊重、侠义无双的丈夫连城壁却原来是一个大奸大恶之人,萧十一郎虽然可以为自己冲入刀光剑影,但他却不敢冲破那层道德礼教的樊笼,所以只有沈壁君才是最孤单的,在她的记忆里,也许只有和萧十一郎在“玩偶山庄”中共度的那段危险但温馨的时光才是最美好的吧,毕竟,她也只拥有这么一点回忆可供取暖了。</P> “还君明珠泪双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天意无常,造化弄人,常常想假设萧十一郎当时在济南府遇到的不是已为人妇的无暇山庄连夫人,而是金针沈家待字闺中的千金小姐,又会是如何。可是,生活真的是可以假设的吗?</P> ④</P>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P> 仇恨与嫉妒究竟能够产生怎样的能量?连城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连城壁当然也是深爱着沈壁君的,一个是行侠仗义、年少多金的“无暇山庄”少庄主,一个是武林第一美女、“金针沈家”的千金,本来是天造地设、珠联璧合的一对,原本可以过着让世人羡慕的幸福生活。但不幸的是这一切都因为萧十一郎的出现而发生了改变。</P> 在一起经历了多次的患难与共之后,沈壁君发现自己爱上了萧十一郎这个自己生命里第一个可以为救自己而不惜生命的男人,她向丈夫亲口承认了这一事实,这对于年轻而骄傲的连城壁来说不啻为晴天霹雳,彻底击垮了他的信心与意志。他不甘心自己就此输给一个声名狼籍的大盗,无论是在身份、地位、武功还是感情上。他十分冷静地在逍遥侯那里套出了天宗的秘密,并利用它的势力一步一步将萧十一郎推入绝境,这时他对沈壁君的感情已经转化为对萧十一郎近乎变态的报复心理:</P> 连城壁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没有下手?”</P> 萧十一郎摇头。</P> 连城壁道:“因为我要让你活着比死更痛苦,我要彻底毁了你,我要让每个人都对你完</P> 全绝望,我要让每个人都认为你是个无可救药的畜生。”</P> 说到这里,他苍白的脸,已因激动而扭曲,眼睛里也已露出了悲愤痛苦之色。</P> 因为他又想起了沈壁君。</P> 他要夺回的,不仅是沈壁君这个人,还要夺回沈壁君的心。</P> 他一定会让沈壁君也同样对萧十一郎感到绝望。</P> 为了达到目的,他已不惜一切牺牲。</P> 他爱沈壁君,爱得太深,所以他恨萧十一郎,也恨得同样深。</P> 这种因爱而生的仇恨就象一团火焰一样,扭曲并吞噬着所有的规则与价值,实在是太可怕了,可怕的让人不寒而栗,尤其是当它发生在连城壁这样一个极富心机、行事缜密的人身上,它所爆发出的能量足以把他自己和对方一起吞没。</P> 虽然最终的结局是萧十一郎没有杀他,但这已经毫无意义了,这种宽恕只能加深他的失败感:他会更加觉得自己在和萧十一郎的较量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他的内心已死,空留皮囊又有何益?龙啸云和他可算是同病相怜,两人都是设计欲置情敌于死地,但龙啸云最终血洗一身孽,用自己的一死换来了良心的安宁,而连城壁则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悲剧人物,因为再没有人比他更孤单了。 <p></p></P>[b]阿飞正传<p></p>[/b]</P> 白云用四季来转换东南与西北</P> 人们用温情与冷漠相逐与相随</P> ──题记</P> ①</P> 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里,古龙试图以自己一贯的男性视角把李寻欢塑造成一个他心目中的理想完人,但殊不知在我们这样一个本身就充满了种种缺憾的世界里,"高大全"的完人形象是苍白而不真实的,也是不受欢迎的,这些反而使得原本是作为配角出现的少年剑客阿飞的形象更为光彩照人、激动人心,因为他真实,是人,不是神。</P> 或许是对自己童年那段四处漂泊的生活经历一直难以释怀,古龙的作品里,屡屡出现一些出身卑微、身世凄凉而终成大器的人物,他们孤独而落寞,勇敢且坚强,大多是在荒野雪地里伴着野兽狼群、自生自灭地长大,但等到长大成人涉足江湖后,他们并不是象豺狼虎豹那样冷酷无情滥杀无辜,恰恰相反,他们的身上流淌着正直、纯洁、善良的血液,年少时的经历让他们心智早熟,但绝不是年少老成。这样的人物,除了上面提到的阿飞,名单还可以往下列的很长:萧十一郎,高老大,傅红雪,李坏,卜鹰......</P> 根据其他作品里的一些暗示,阿飞很可能是沈浪和白飞飞之子,但书中没有详细交代阿飞身世的来龙去脉,只是通过一些一鳞半爪、毫不连贯的叙述与转述,我们隐约得知阿飞是个私生子,父亲大概是现已隐居在海外仙山的某位武林前辈高人,昔日年少轻狂时与当年正风华正茂的一位女子有过一段婉约动人的爱情,后来或是男子移情别恋另有隐情,或是两人被某种原因强行拆散,女子心灰意冷远离尘世,在荒野深山中将阿飞抚育成人,在他16岁那年病故,临终前给他留下的遗言是:"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恩惠。"</P> 阿飞行走江湖后把这两句话牢记心头,李寻欢与他在冰天雪地里邂逅,邀他对饮,他不愿意喝李寻欢请他的酒,后来在客栈里,李寻欢用他例不虚发的飞刀的出手救了他一命,阿飞于是请他喝酒──用的是自己刚刚赚来的五十两银子。他不希望自己亏欠别人,也不要别人亏欠自己,这样他才会觉得塌实而快乐。李寻欢替他杀了诸葛雷,他后来为李寻欢杀了查猛与施耀先等人,还用剑留下一行字:“我为你复了仇,我骑走了你的马。”把帐算得明明白白清清爽爽,两不相欠。</P> ②</P> 那个在冰天雪地里步伐缓慢而坚定、常常以狼自况的少年剑客,一开始他的心也许正和那冰雪一样的冷漠而坚硬,但是他遇到了李寻欢,这注定了他不会坚硬太久,李寻欢的宽容与博爱正如同春光与和风,从他的心头柔柔吹拂轻轻略过,融化了他心中在那些与世隔绝的深山里的岁月里累积起来的块垒。从此,他的人生字典了多了一个“情”字。</P> 他依然不会接受别人的恩惠,但是他开始相信朋友,相信友情,这种信任,有时甚至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无条件的:</P> 纷乱中,只听易明湖缓缓道:"铁传甲你若认为我兄弟冤枉了你,此刻正好向我兄弟解释!"这话声虽缓慢,但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竟将所有的怒喝声全都压了下去,此人双目虽盲,但内力之深,远都还在别人之上。</P> 铁传甲紧咬着牙关,满面俱是痛苦之色……铁传甲长长叹息了一声,黯然道:"飞少爷,我实在无话可说,只好辜负你一片好心。"</P> 阿飞道:"无论他说不说话,我都不相信他会是卖友求荣的人。"</P> 他相信铁传甲,只是因为把他当朋友,相信他,相信自己的朋友不会做出卖友求荣的事,所以他用自己的剑从“中原八义”手中救走铁传甲后并不多问,只是淡淡地说:“走吧,我们喝酒去。”</P> 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他和李寻欢之间,李寻欢被污为“梅花盗”囚于少林寺,那些平日里道貌岸然的所谓的江湖侠士们为了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纷纷露出本来的丑恶嘴脸,只有阿飞坚信李寻欢是清白的,独闯高手如云、禁卫森严的少林寺,这种“虽万千人而吾独往”的勇气与情谊实在是世间最伟大的友情,怎能不让人感动。</P> 这就是阿飞,一个立志要成为江湖上最有名的剑客的少年,他有梦想、有激情、有爱心,你说他固执也好,天真也罢,他认准的事、结交的朋友,他就会毫无保留地赤诚相待、肝胆相照,没有人的意志能够让他屈服或是改变主意,因为他是阿飞,他的朋友并不多。</P> ③</P> 同样地,他的对手也不多,因为天底下没有几个人够得上资格。</P> 古龙在作品中曾反复多次地表达过类似观点:你最好的朋友可能会是某天出卖你的人,你的对手也可能往往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阿飞和荆无命便是这样的一对亦敌亦友、惺惺相惜的对手。</P> 这是看起来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同样是武学一流但未能名列百晓生所作的《兵器谱》,阿飞意气风发,发誓一定要成为江湖上最有名的剑客,阿飞虽然是李寻欢最好的朋友,但他有自己的信条与行事准则,所以当李寻欢要他离开林仙儿的时候,他可以大声地质问李寻欢:“你有什么资格安排别人的生活?”李寻欢默然,的确,这世界上没有人有权利去安排他人的生活,林诗音的悲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P> 而荆无命则是一个冷漠的几乎没有任何人类感情的杀手,因此他的剑才能那么快,他的一生,似乎只是上官金虹的影子,他杀人,只是为了帮助上官金虹,与名利无关。上官金虹是他的生活的全部理由和目标,上官金虹死了,他的生命似乎也就终结了,阿飞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与荆无命是对手,但现在他却不希望荆无命死去,他要唤起他求生的欲望,激励他好好地活下去。在《多情剑客无情剑》的结尾,阿飞看着抱着上官金虹尸首面如死灰从密室里走出来的的荆无命,两人之间有了如下的对话:</P> 阿飞道:"我能杀你。"</P> 荆无命道:"是。"</P>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P>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P>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为你是荆无命!"</P>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P> 他已忆起这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P> 变成阿飞在说了。</P> 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P>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P> 荆无命道:"走?......"</P>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P>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P>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P>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P>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P> 一种是爱,一种是恨。</P> 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P> 力。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P> 两位剑客之间的这段对话是意味深长而激动人心的,一本看似以“小李飞刀”李寻欢为主角的书,却起了个《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名,奥秘就在于此:阿飞这样一个“多情剑客”,荆无命身上那柄“无情剑”,代表了人类“爱”与“恨”两种永恒的感情,爱与恨都是可以激发起人的斗志与生存欲望的,阿飞和荆无命正是靠着这样的力量才获得了重生。龙小云的幡然悔悟,李寻欢的幸福结局,林仙儿的咎由自取,郭嵩阳的坦然一死,也莫不是这种爱与恨的力量主宰下的必然结局,你尽可说古龙太过道学化太过善恶分明,但这就是武侠小说,这才是成人童话。</P> ④</P> 波兰电影导演基斯特洛夫斯基的《十戒》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电影讲述一个少年在一次无意中看到对面房间里的荡妇在和一个男人作爱,少年自此爱上了这个荡妇并一发不可收拾,偷窥她和不同男人作爱成瘾,少年先后从事送奶工、邮递员等工作,目的仅仅只是为了能看上她一眼,而当后来这个荡妇把他领回家,脱下衣服要和他作爱的时候,少年则一脸茫然地望着活色生香的诱人胴体大声哭了出来,电影至此戛然而止。</P> 台湾导演杨德昌在《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也讲述了类似的故事,在这部有着自传色彩的电影中,镜头对准的是一群被家庭和社会所遗忘的中学生,在这些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的摇滚一代中,一个叫小四的少年莫名而执着地喜欢上一个叫小明的问题女孩,他劝小明洁身自爱,小明则依旧我行我素,于是电影的结尾,小四用从家中找出来的那把军刀一刀一刀、非常冷静地把小明刺死了。</P> 在开始这段涉及阿飞与林仙儿之间的感情的文字的时候,我很自然地联想到了以上两部电影,原因很简单,这三个故事其实都与初恋有关。</P> 阿飞对林仙儿可谓是一往情深,甚至可以说是死心塌地,这是一种盲目的、冲动的、无条件的、柏拉图式的感情。后来李寻欢去阿飞和林仙儿的小屋做客,惊讶地发现他们居然一直是分床而睡,不免在心里感叹这对于阿飞这样一个热血方刚的年轻人是何等地不易。这样的细节描写是非常真实的,初恋的人,是羞怯而笨拙的,莫说分床睡,常常是连注视对方的勇气都没有,在人群中偷偷地瞥上一眼已经足以幸福得好几夜晚都不能成眠。初恋之所以能让人终生难忘,就在于它是一种与肉欲无关的纯粹爱情,因此《十戒》里那个少年在面对荡妇的胴体时会手足无措地哭了出来,难怪有人曾写下这样的诗句:“连手都不敢握的时候,便是初恋了;敢接吻的时候,初恋便老了。”</P> 初恋是神圣而美好的,也是很容易陷入盲目而狂热的,在阿飞的心目中,林仙儿是神圣不可亵渎的女神,即便他后来知道乃至目睹了林仙儿的放荡,但他依然无法控制自己,无法从这种泥潭的沼泽中脱身,这就是初恋。虽然我们不免会感叹阿飞所爱非人,但初恋的确是每个人在自己青春成长过程中都必须经历的阵痛,正如孙小红所说的:“等他发现林仙儿并不值得他去爱的时候,他的枷锁也就自然解开了。”不经过这样的一场涅磐,一个人很难说他已经成熟和长大。</P> 一边是炽烈的象火一样的柔情似水,一边是冷酷的象冰一般的我行我素,古龙把阿飞对林仙儿的这种初恋感情描写得相当真实,这样的文字,我以为即便是与屠格涅夫的《初恋》、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样的不朽名篇比起来也是毫不逊色的。 <p></p></P>[b]江湖病人<p></p>[/b]</P> 血以后是黑暗,比血更红的是黑暗。</P> ──海子</P> ①</P> 《九月鹰飞》、《天涯·明月·刀》、《边城浪子》、《边城刀声》四本书勾勒出了一幅后兵器谱时代的江湖画卷,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江湖代有才人出,在这一代的江湖世界里,李寻欢、阿飞、荆无命等人都已逐渐淡出武林,掌握着江湖话语权的,是一群逐渐崭露头角的后起之秀,例如叶开、燕南飞、公子羽、路小佳等等,当然,还有傅红雪。</P> 他叫傅红雪,是因为从小就被告知“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一个幼小的心田就此被播下仇恨的种子,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生根发芽。他孤独而顽强地活着,他长年累月在黑暗的屋子里重复着单调的拔刀姿势,他永远沉默寡言刀不离手,所有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等到复仇的那一刻而已。仇恨是一种原罪,也是一种力量,复仇成为傅红雪生存下去的全部动力与惟一目标,他从来没有追问过花白凤关于那场梅花庵血战的是非曲直与来龙去脉,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身负的复仇使命的正义性,在傅红雪看来,这种仇恨的起源与真实性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只是结局:自己能不能手刃仇人告慰那个在黑暗中养育了自己十七年的母亲。</P> “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当傅红雪手握着那柄形状奇特的刀一瘸一拐地来到关东万马堂的时候,在他想象中这将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斗,所以他根本就没打算过要活着回到故乡。杀死马空群是他惟一与全部的目标,“如果不是我的仇人,就算你求我我也不会杀你。”正是在这样一种仇恨力量的驱使下,个体的生命、情感乃至尊严都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因此他可以没有爱人可以没有朋友,他可以甘受胯下之辱而面不改色,他认为这些都是复仇所应该付出的代价。</P> 我们无权以道德家的口吻来指责傅红雪的偏激与狭隘,是他的成长经历使得仇恨已经溶入到他的骨髓和血液之中,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但是命运却和傅红雪开了一个莫大而残酷的玩笑,等到一切真相大白的时候,他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花白凤与白天羽之子,应该前来扮演复仇者角色的人是叶开而根本不是自己,而他甚至连自己的亲身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一个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到了最后却悲哀地发现一切的恩怨纠葛竟然与自己完全毫无关系,十七年的忍辱负重,千万次的反复拔刀,在这一瞬凝固成可笑的徒劳,这是一种怎样的嘲讽与绝望。</P> 《边城浪子》讲述的虽然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但最终的结局却是恨演化成了爱,傅红雪从仇恨的咒语中解脱出来获得了新生,叶开宽恕了丁乘风并和他的女儿丁灵琳快乐地走到了一起。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不禁想起另外两个同样是描写复仇的短篇小说来,一个是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的《在空墓地周围》,另一个则是余华完成于1989年的《鲜血梅花》,前者用意识流的手法写一个青年按父亲临终前的遗嘱去一个村子寻访自己的母亲,最终却发现与父亲在当年决斗中死去的人的墓穴赫然空空如也,而他的身影却原来一直如影随形般地与自己隔河而行;后者讲述少年阮海阔背负梅花剑漂泊江湖寻找杀父仇人,却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把仇人的行踪告诉了他人,最终自己的时光流逝在无尽的寻找之中而仇人却已死在了他人之手。文学作品是分种类的,但它们所要表达的主题却往往是相通的,在这样三个从形式、题材到写作手法都截然不同的小说里,昭示出的却是作家们对仇恨一致的消解与嘲讽,主人公们复仇的努力最终无一例外地成为虚无飘渺的无用功,但愿这不仅仅只是作家们一相情愿的美好想象。</P> ②</P> 《天涯·明月·刀》虽然成书早于《边城浪子》,但故事情节上却是《边城浪子》的后传(《边城刀声》由古龙弟子丁情代笔,基本属于狗尾续貂,本文不作评论)。古龙本人曾经坦言,《天涯·明月·刀》的写作过程是他创作生涯中最为痛苦的一次经历,在我看来,这种痛苦的根源不在于类似“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又怎么会远呢”这种文本意义上的探索与尝试,而在于古龙试图以傅红雪这个人物的视角来解读人生奥秘的实践与努力。</P> 在古龙所塑造的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里,傅红雪可以说是最为另类的一个:他从小就被灌输了仇恨的思想,一直是为了复仇而活着,但最终却发现自己连复仇的资格都没有;他的快刀令世人胆寒,他可以战胜无数武林高手但他却永远无法战胜自身生理上的病痛;也曾有温香软玉的江湖美人对他芳心暗许,但他的情感最终却总是与最卑微的风尘女子连在一起。古龙在这样一个被完全边缘化了的人物身上把缺陷、爱情与复仇全部都推向极至,然后以此冷静而残酷地拷问着每一个人的内心,拷问着关于仇恨与拯救的永恒命题,这样的主题太过宏大,书中没有给出解答,答案在每个人的心中。</P> 在《边城浪子》的结尾,叶开看着傅红雪孤独离去的背影说到:“他会好的。他现在像是个受伤的人,但只要他还活着,无论伤口多么深,都总有一日会好的。人,有时也像是壁虎一样。就算割断它的尾巴,它还是很快就会再长出一条新的尾巴来。”的确,能够承受住这样的打击,傅红雪才能脱胎换骨,从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仇恨的阴影下挣脱出来,活在阳光之中,做一个尽情享受爱情、友情与美好生活的普通人,所以他才会对叶开说出两句话:“我并不是怪你,因为你并没有错。我也不恨你,我已不会再恨任何人。”只有明白了这些,才能够理解《天涯·明月·刀》中的傅红雪对于燕南飞以及公子羽的态度,当年那个满怀唳气奔赴万马堂的傅红雪是一个复仇使者,所以他绝没有任何朋友,连叶开也不是,而从仇恨的樊笼中解脱出来的傅红雪已经如同涅磐之后的凤凰,正如娶了孙秀青之后的西门吹雪,傅红雪也开始有了一切正常人的感情。</P>所以在孔雀山庄的密室里,傅红雪答应了要做卓玉贞的丈夫,他用自己的刀为卓玉贞产下的双胞胎割断脐带,他明白了自己手中的刀不仅可以杀人,也一样可以救人;所以他可以多次出生入死地救燕南飞,只因为他在心里已经把燕南飞当作自己的朋友。公子羽虽然富可敌国名动江湖,但却只不过是个因为殚精竭虑而未老先衰、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傀儡,他甘愿把自己的一切──包括女人──都奉献给燕南飞,仅仅只是为了要保持“公子羽”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尊严与名望,这是多么可笑的事,但现实社会里我们自己岂非也常常是做出为了固守住一些并不重要的东西而失去更多珍贵东西的蠢事?</P> 经历过与公子羽的这次决斗,傅红雪看破了太多的人生幻象,参透了“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生活真谛,所以他最终饶恕了公子羽,并且也让他们一样获得了新生,让他们象普通人一样自食其力,过着平凡而幸福的生活,因为他记得别人以前也曾这样对待过自己,而每个人,无论曾经犯过怎样的错误,至少都有继续活下去的权利。</P> ③</P> 从李寻欢到叶开再到傅红雪,这是一个大侠逐渐由神回归为人再回归为普通人的过程,在傅红雪的身上,体现的更多是世俗中人的无奈与现状:每一个人都有其强大的一面,无论是在其肢体还是其内心,但更多的时候我们却总是感到对于外界的无助与悲哀。傅红雪看过太多名利成空的故事,所以才能参到“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道理,这正是每一个人在成长挫折中汲取的收获。</P> 当然,也有傅红雪所参不透的东西,比如爱情。</P> 傅红雪的情感旅程里总是与那些被视为最底层最卑微的风尘女子们联系在一起,这绝不是偶然的。傅红雪本人就是一个同样被社会所遗忘和排斥的底层人,他没有显赫的家世,自小就被一个心怀满腔怨愤与仇恨的魔教公主所带大,生活在黑暗的屋子里,每天的生活只是单调而无尽的苦练拔刀;他没有俊朗的外表,有的只是让他羞辱难堪的生理缺陷,不但跛足,而且有随时可能发作而发作时必定口吐白沫的羊癫疯。无论他的刀多快,别人有多么尊敬或是畏惧他,他却无法战胜自己的身体缺陷,他无法改变自己是一个病人的事实。所以,他的内心深处有意识无意识地一定潜藏着某种自卑。</P> 这就是为什么傅红雪爱上的是人尽可夫、甚至屡次出卖过自己的翠浓,而不是关东万马堂堂主的千金马芳铃,这就是为什么他最终选择的是那个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最下等的妓女,而不是美丽娇柔的明月心。</P> 傅红雪对翠浓用情至深、念念不忘,后来甚至差点为了翠浓的死要与叶开决战,这当然不是因为翠浓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因为事实上后来他已经知道那晚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沈三娘,那么这就只能用他的确是爱着翠浓来解释了。这种爱情,很象《远离拉斯维加斯》中尼古拉斯·凯奇与伊莉莎白·朱儿之间的感情,是一种两个天涯沦落人之间半是怜惜半是相爱的取暖,就象这部电影的另一个中文译名一样,是“两颗绝望的心”。</P> 在那一望无际的茫茫草原上,一切生死未卜,一切无可预料,一个是一心要杀死马空群而复仇的跛足刀客,一个是委身青楼实则是马空群女儿的翠浓,那是一场怎样的金风玉露一相逢。这种浪子与妓女之间的感情,是马芳铃这样自小养尊处优、惯于颐指气使的小姐所无法理解的,所以她喜欢叶开,喜欢傅红雪,但谁也没有得到,最终因爱生恨演变成了一个周芷若式的人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必然的悲剧。</P> 到了《天涯·明月·刀》,傅红雪已经回归成一个貌似冷漠实则热情的普通人,他虽然依然对翠浓耿耿于怀而又难以忘怀,但又何尝没有对明月心动情过,只是真相往往是残酷的,在公子羽的秘密被揭穿的刹那,他和明月心之间已经注定不会再有交集。对于明月心来说,在傅红雪和燕南飞之间做出选择是困难而痛苦的,一个女人无法同时嫁给两个男人,但她却可以选择两个都不嫁。所以古龙才会在楔子里写到:“明月在哪里?/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P> <p></p></P>[b]一剑倾心<p></p>[/b]</P>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P> ──题记</P> ①</P> 在某一方面来说,刀是比不上剑的,它没有剑那种高雅、神秘、浪漫的气质,也没有剑的尊贵。</P> 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P> 刀不是。</P> 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P> 有关剑的联想,往往是在宫廷里,在深山里,在白云间。</P> 上面这段话摘自《飞刀,又见飞刀》一书的序言,大略可以看出古龙本人对于刀与剑这两种兵器的理解,在古龙眼中,剑是优雅而神秘的,它属于宫廷、深山与白云,而刀则缺乏这种浪漫与高贵的气质,这也许可以用来解释古龙笔下的刀客与剑客之间泾渭分明的分别。</P> 作为古龙江湖里使用刀、剑这两种兵器当仁不让的代表人物,傅红雪与西门吹雪则是诠释这种刀客与剑客之间性格、身份、处世态度等方面截然反差的最好个案:虽然两人的名字都和充满了诗意遐想的“雪”字相联,但一个是充满了仇恨与愤世嫉俗的“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一个则是透着优雅而从容不迫的“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此“雪”非彼“雪”也。</P> 不过这种刀剑之分不是本文将要讨论的主旨,那些被古龙赋予了优雅、高贵气质的剑客才是本文的正题。说到剑,在古龙的江湖世界里有着不胜枚举的一流使剑高手,但是如果提到“剑神”二字,人们毋庸置疑地一定都会想到同一个人,那就是一袭白衣胜雪、终年不苟言笑的西门吹雪,这就好象在现代文学的语境下说到“先生”人们首先就会想到鲁迅而不是别人一样自然。</P> 西门吹雪是古龙笔下为数不多被刻意神化了的人物之一,所以他的剑术、外形以及私人生活都是飘逸潇洒、高高在上的,这和傅红雪终年为跛足、癫痫所折磨的卑微底层生活有着天壤之别,放眼当时的江湖,能够和西门吹雪相提并论、入其法眼的,大约也就只有那个隐居海外的白云城主了。</P>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都是以杀人为艺术、视剑术为生命的绝顶剑客,堪称江湖一时之瑜亮,一样地孤傲自负,一般地终年白衣。西门吹雪住在万梅山庄,与笑傲寒冬、象征操守的梅花清香为伴,很有点梅妻鹤子的意味;叶孤城隐居海外白云之城,与飘逸高拔的青山白云为伍,亦然一副孤芳自赏、众醉我醒的派头。生而为剑,亦死于剑,生活着,同时保持一种优雅骄傲、不可侵犯的姿势,这就是典型的古氏剑客的形象,和一开头引文中那段古龙对于剑的理念一脉相承。</P> ②</P> 不过古龙本人也很清楚一个道理,再高明的剑客终究也是人不是神,所以无论他看上去多么高高在上、高不可攀,也终究有回归为普通人的一天,因为他无法抗拒红尘的法则,这是命运的必然,所以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神形象都只维持到决战前夕就轰然坍塌。</P> 这也正是古龙所说的“在宫廷里”的深意,这种剑神形象的坍塌,外力来自剑客对人生与世界的体察与理解。一柄剑,无论它有多沉重多高贵,也终究不能撑起整个生命的重量,因此,再虔诚向剑的剑客,也终有对过往生活作重新审视与重新选择的时候──除非他已完全彻底地放弃了个人生活和生命本身,比如荆无命──到那时,他会发现原来生活的意义绝不应该仅仅拘囿于区区的一柄剑,剑是工具,不是目的,正如每一柄剑都有正、反双刃,这个道理很简单,但往往为许多人所忽略。</P>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分别选择了拥抱爱情与投身权势,这样的结果应该说在意料之中。叶孤城看重的是生活的外表,浮华鲜亮的生活是他所中意的,孤身隐居白云城的他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离群索居的出世状态排斥了他进入现实生活的可能性,对于他这样一个自视极高的人来说,高高在上的姿态是惟一可以接受的生活,所以他顺理成章地弃江湖而登庙堂。</P> 西门吹雪追求的则是生命的质量,他看似外表冷漠孤傲,实则内心热情如火。和陆小凤、花满楼这样一群热爱生活并享受生活的人为友,他的内心又怎么会冷漠呢?西门吹雪渴望公正与正义,而在一个以武力为通行证、法律概念被完全消解了的江湖世界里,追逐正义则常常只能用暴力的手段来达到,因此他吹的不是雪,是血,恶人的血。这样一个入世的人,完全没有理由终生禁锢自己的感情、封闭自己的内心,碰上勇于表达自己感情的孙秀青,剑神莞尔一笑,回归人间,这时的西门吹雪一定能够理解眼盲心亮的花满楼在听到上官飞燕声音时脸上露出的那种动人微笑,理解平日里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陆小凤在挂念沙曼安慰时的那份焦急与手足无措,因为他们都是生活的品尝者而非旁观者。</P> 所以我要再一次地提到发生在八月十五、紫禁之巅的那场决战,并要为西门吹雪正名。这场本应流光四溢的决战因为叶孤城不光彩的诡计而蒙羞,后来又因为他的一意求死而变得无足轻重,于是在很多人眼里,这成了一场两位当世绝顶剑客之间纯为争名的比剑。</P> 事实绝非如此。</P> 叶孤城在阴谋败露后决意求死在情理之中,于他而言,能死于西门吹雪的剑下,这是一种体面而尊严的死法,剑客死于名剑客的剑下也许是最好的归宿(这种兵解在古龙的小说里屡见不鲜,《猎鹰·赌局》里,自知已患上不治肝病的薛涤便是以主动决绝地姿态死在了柳轻侯的剑下)。叶孤城曾经问过惟一成功接过自己"天外飞仙"的陆小凤,自己的剑比之西门吹雪如何,这个问题陆小凤当然无法回答,因为他不是西门吹雪,也不可能与西门吹雪动手,因为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出鞘必见血。</P> 这个细节一直为许多人所忽略,但我以为这是古龙意味深长的安排:西门吹雪与自己究竟谁的剑更快?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叶孤城的脑海中,也许比如何帮助南王世子篡位更深地折磨着他,因为他本就是一个太过骄傲和不能允许失败的人。但这个问题对彼时的西门吹雪也许已经不能算是一个问题,因为他根本不曾考虑过这种比较,在决战之前,他心中一直挂念不下的是家中已经怀有自己骨肉的妻子,这时的西门吹雪已经不再是往日那个没有任何感情的剑神,而是一个会喜怒哀乐、有七情六欲也有责任感的男人。</P> 所以那场紫禁决战根本就不是名利之争,它同时也不是一场同一高度上的对话,这个高度当然不是指决战双方在剑术上的水准与造诣,而是表现在双方对剑道以及人生概念的理解上,西门吹雪斥责叶孤城不诚于剑,这是一个心坦荡、思无邪的剑客对一个行事不端的同行做出的掷地有声的道德拷问。在决战之前,作为当事双方朋友的陆小凤曾经对赌局设下盘口的作法大为光火,"他们究竟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看成了什么东西?看成了两只变把戏的猴子?看成了两条在路上拾肉骨头的野狗?"比起那些只关注剑术技巧与胜败输赢的看客,真正看懂了这场决战的人也只有一个陆小凤了。</P> ③</P> 说起剑客,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郭嵩阳,单以剑术造诣论,他也许还比不上西门吹雪或叶孤城,但他的出现乃至最终的惨烈一死无疑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古龙崇尚男人之间轻生死、重情义的友情,也写过不少对手之间互相敬重、惺惺相惜的故事,但它们和郭嵩阳与李寻欢之间的友情相比,全都显得黯然失色。</P> 之所以把郭嵩阳的名字写在李寻欢之前,是因为这是一次单方面、不求回报而且以生命为代价铸就的伟大友情,李寻欢自诩以德服人、胸襟博大,但一部《多情剑客无情剑》读下来,我发现,如果没有郭嵩阳的出场与以死相报,李探花根本就是一个没有真正朋友的孤独者:他和上官金虹算不算朋友?不算,他对上官金虹只有憎恨与畏惧;他和龙啸云算不算朋友?不算,他对龙啸云有的只是感激与为求良心安宁的报恩;他和铁传甲算不算朋友?不算,他对铁传甲只有发号施令,视之为仆役;他和阿飞算不算朋友?还是不算,他对阿飞只有一种按照自己价值观进行的改造、灌输与所谓的拯救,要是真把阿飞当朋友,他哪有不闻不问、躲在小酒馆喝了三年酒的道理?</P> 所以结论简单而出人意料:只有这个郭嵩阳,竟然才是号称朋友满天下的李寻欢惟一的朋友。郭嵩阳献身武道,与李寻欢在决战中,李寻欢放弃了三次出手致他于死地的机会,而最后郭嵩阳有机会胜名满天下的李寻欢时,却心甘情愿地说出“我承认败了”的话。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这同样不是一场为了分清谁高谁谁下的无聊比拼,而是一次英雄与英雄之间互相致敬的对话,两人在决战中互生敬意,自此结成肝胆相照的对手。</P> 后来为了成全李寻欢,郭嵩阳以身试剑,死于荆无命的剑下,他深恐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与荆无命联手的对手,在和荆无命的决战中故意多次露出破绽,要李寻欢通过查看自己死后尸体上的伤口看出荆无命的武功路数,如此的苦心安排听来真是令人惊心动魄而肃然起敬。我以为这段描写才是全书最光芒四射的一章,风头远远盖过了李寻欢莫名其妙地击败上官金虹的结尾,每读书至此,我总是不由地想起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士为知己者死,从聂让到郭嵩阳,从鱼肠剑到嵩阳铁剑,一种阳刚而清洁的精神绵延不绝、薪火相承,以激烈的姿态照亮着生死、信任、友谊这样一些亘古的宏大字眼,让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活出生命精彩、直立而大写的人。</P> ④</P> 话题回到文章开头,说起剑客的优雅,我以为这是一种作者的“观心”,众所周知,古龙是一个写作风格非常自我化的作者,他的小说对于自己私生活有着极强的暗示与卷入,比如他常常把自己现实生活中嗜酒好色的作风毫不避讳地安在笔下那些浪子的头上,而《大人物》中的杨凡那矮胖的大头形象则更是他本人形象的真实写照,因此古龙对于剑客的这种刻意优雅化的塑造也就不难理解了,这种优雅其实是古龙自己的人生哲学,即对所热爱事物的虔诚与敬畏,或者说是心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感激。</P> 在这一点上,古龙常常让人想起同样已经离世的张国荣,后者被世人称为“人戏不分”,而古龙则是“人文不分”,也许古龙那短暂而绚烂的一生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着诗意、酒色的江湖。在网上读到过一篇追忆古龙生平琐事的《古龙传奇》(非常抱歉我尚无法得悉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看内容应该是古龙生前关系很要好的朋友所作),其中有这样一段话:</P> 古龙写稿前,常常像参加隆重的仪式一样,甚至有点像参加祭礼。他会仔细地洗干净双手,换上最轻便、舒适的衣服。然后从容不迫地坐在书桌前,凝神片刻,伸手打开抽屉,拿出来的并不是笔,而是一副精美的修甲工具,把十只指甲修得干净整齐,最后才真正动笔写稿。</P> 在小说里,古龙把自己创作之前的这种虔诚与优雅带给了西门吹雪,为了伸张正义,西门吹雪不远千里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只因为这个叫洪涛的人杀了一位江湖上人人敬重的好汉:</P> 他也已斋戒了三天。</P> 因为他正准备去做一件他自己认为是世上最神圣的事。</P> 他要去杀一个人,这个人叫洪涛。</P> 多么惊人的相似,多么一致的巧合,一样地优雅与从容不迫,一样地虔诚而心怀敬畏,古龙看似在写西门吹雪,其实未尝不是在写自己,这话适用于《陆小凤传奇》,我以为同时也适用于古龙创作的每一部小说、每一个人物。 <p></p></P>[b]冷月照孤城<p></p>[/b]</P>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P>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P> ──王之涣《凉州词》</P> ①</P> 海外孤城,春风不度,空留黄河白云飘荡,徒增世事无常之憾。</P> 叶孤城这个人物的名字起得是有深意的,正所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黄河白云都不用去理会,孤城所看重的,乃是那片代表着大好河山的万仞山。世事似棋,江山如画,英雄所爱者,惟美人与江山尔,美人令英雄气短,江山引英雄折腰,即便洒脱如白云城主辈也未能免俗,无法抵挡住这种诱惑。</P> 叶孤城是何许人?海外白云城主也。自幼痴心向剑,且天资极高,在白云城中悟得剑道,练成“天外飞仙”绝技,与西门吹雪并为武林一时之瑜亮,江湖中几乎没有人能入他法眼,一度不免有寂寞高手之叹。后协助南王世子政变,企图谋朝篡位,终被睿智过人的陆小凤所识破,最终死于和西门吹雪的决战中。</P> 其实叶孤城毋宁说是死于西门吹雪的剑下,倒不如说是死于自己的性格之下更为确切些。一切都是他自己早已选择好了的结果,性格即命运,从他决定离开江湖之远而奔赴庙堂之高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心比天高,命如纸薄,这是古往今来历史上所有枭雄都无法逃避的共同宿命,哪怕是才学一流、武功卓绝的白云城主也不能例外。</P> 但叶孤城真的能算得上枭雄吗?这个问题似乎又得存疑,这也正是这个人物的性格悲剧所在。叶孤城不是曹孟德,也不是秦始皇,他们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叶孤城虽然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但内心却有所依托、有所畏惧:那就是他的剑道。在御书房,面对手无寸铁的当朝天子,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可惜话虽如此,他终究没有全力一击,他没有使出“天外飞仙”的必杀技,因此他的剑被破窗而入的陆小凤拆解了,假设一下:若是他真的倾全力使出“天外飞仙”,恐怕陆小凤也未必就有十足的把握能破这一剑,那整个故事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他没有使,不是大意,也不是自信,而是出于内心深处对剑道的尊敬与敬畏:他知道,当世只有一人有资格接这一招,这个人,不是当今天子,而是西门吹雪。</P> 这么看来,叶孤城终究不是枭雄,他本质上还是个剑客。古龙本人对这个人物显然也有着复杂的感情,因此在结尾处安排他体面而尊严地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并让他使出了那招石破天惊的“天外飞仙”,通过这种主动的拥抱死亡,古龙表达了自己对这位绝代剑客的惋惜与致敬。</P> 成王败寇,这本就是亘古不变的铁血游戏规则,庙堂也好,江湖也罢,都同样适用。</P> ②</P> 凭心而论,叶孤城的智商是极高的,整件计划筹备得相当缜密,若非是遇上陆小凤这样的敌手,白云城主移驾紫禁城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只可惜生活里就是有这么多的然而,──然而他遇上的偏偏就是陆小凤。</P> 叶孤城是古龙小说中惟一卷入政治事件的江湖人物,这一点是颇耐人寻味的。</P> 按常理说,草莽英雄与帝王将相本是生活在两种世界里的人,没有太多的交集,何况叶孤城是名震江湖、心高气傲的人物,素来深居简出,与白云长剑相伴,何以最后要离开白云城、参与到宦海深宫的争权夺利当中去?古龙在书中并未言明,但通读全书,我们不难理解这是叶孤城的经历与性格使然。叶孤城年少成名,在江湖中的地位高不可攀,这种光环不免会让他自信到几近自负的程度,加之久在白云城中的离群索居生活,更加剧了他的这种自负心理,以为天下众生惟我独尊、生杀予夺,自信没有自己办不到的事。他在江湖中的地位已经是高不可攀、让众生顶礼膜拜,但这又能如何?都说高处不胜寒,但象叶孤城这样孤傲的人是永远不会安于现状的,于是他选择了往更高处走,那便是紫禁城中的王位。</P> 象叶孤城这样的人物,古龙的小说里出现过很多,比如上官金虹,比如妙僧无花,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才学一流、野心勃勃、内心世界里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他们的生命是孤独的,他们害怕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希冀创立千秋万代的庞大基业以留下自己生命的痕迹──哪怕这会以牺牲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但他们无一例外终究都只落得落寞一死的可叹结局。</P> 古龙是一个没有太多政治情怀与历史情结的人,这一点从他许多作品几乎都不交代历史背景就可见一斑,古龙的作品,更多是关注人性的善与恶,他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尽情赞美生活中的美好,但他又决不把人物简单地脸谱化,比如如果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标准来考察古龙笔下的人物,那我们只能说古龙的笔下几乎是没有侠客的,同样以传统的道德伦理为尺度,楚留香、陆小凤、郭大路等人恐怕也都算不得英雄。</P> 同样的道理,古龙的笔下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恶人,这其中包括叶孤城。</P> ③</P> 在决战紫禁之巅之前,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这两位当世绝顶剑客有过如下一段对白。</P> 西门吹雪忽然道:“你学剑?”</P> 叶孤城道:“我就是剑。”</P> 西门吹雪道:“你知不知道剑的精义何在?”</P> 叶孤城道:“你说。”</P> 西门吹雪道:“在于诚。</P> 叶孤城道:“诚?”</P> 西门吹雪道:“唯有诚心正义,才能到达剑术的颠峰,不诚的人,根本不足论剑。”</P> 叶孤城的瞳孔突又收缩。</P> 西门吹雪盯着他,道:“你不诚。”</P> 叶孤城沉默了很久,忽然也问道:“你学剑?”</P> 西门吹雪道:“学无止境,剑更无止境。”</P> 叶孤城道:“你既学剑,就该知道学剑的人只在诚于剑,并不必诚于人。”</P>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同为盖世剑客,但各自对剑道的理解却是泾渭分明,一个强调诚于人,一个只愿诚于剑,可谓有着天壤之别,这也使得这场惊心动魄、史无前例的决战失去了任何悬念,胜负早在两人出剑之前就已提前判定:既已南辕北辙,焉能殊途同归?</P> 西门吹雪诚于人,故能赢得陆小凤这样千金难易的朋友和孙秀青那样一往情深的爱人,因为诚,故能做到无求无欲,问心无愧。无欲则刚,无愧则纯,是以达到人剑合一的剑道之颠峰。友情与爱情看似一种羁绊,让有了情感的西门吹雪的剑招失去了往日的犀利,但也正是这种羁绊给了他必胜的信念与强大的求胜欲望,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天涯尽头总有一个人、一种目光在注视着自己,让他知道西门吹雪不再是孤独的,即便只是为了那个等候的身影他也要好好地活着。</P> 叶孤城寂寞高手,睥睨群雄,“我是个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可是一个人活在世上,若连对手都没有那才是真的寂寞。”一个没有任何朋友的人,其内心该是何等的寂寞与苍凉?没有了朋友,也就没有了约束与羁绊,一切惟我独尊,任由无限膨胀的欲望侵蚀着自己的内心,所以图谋要千秋万代、一统山河。他只诚于剑,不诚于己,因为他已迷失了自我,他的剑术越纯熟,他的心也就离剑道越遥远。白云城里没有任何让他留恋的东西,因此在阴谋被陆小凤粉碎后,他已抱定必死之心。</P> 既生瑜,何生亮,江山如画,奈何春风不度。那一刻,叶孤城恍然大悟原来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不是虚名,他告诉陆小凤自己很愿意结交他这样的朋友,然后出门迎战,慨然赴死。</P> 习剑之道即为人之道,夫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辟之,曰思无邪。”其实这场决战的故事正可以“一言以辟之”,那就是:道。这个道,就是友情、爱情、信念、诚实、勤奋、知足常乐、宠辱不惊等生活中一切美好的品德与情愫,这些东西貌似平常却弥足珍惜,否则,即便天资卓颖如叶孤城,也终究只能憾然一死。</P> 面对纷繁万象的诱惑,我们的内心深处总是要坚守住一些东西的,否则不免会迷失本性误入歧途,这不是因果报应,而是自然万物的生存法则。</P> ④</P> 西门轻吹雪,冷月照孤城。</P> 两袭胜雪的白衣,两柄饮血的长剑,紫禁城内,太和殿上,西门吹雪的剑刺入叶孤城身体的一刹那,内心深处涌起的,一定是无比地落寞与忧伤,虽然他内心深处清楚地知道对方是在刻意求死。因为从今往后,江湖上可能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和自己比剑甚至是谈剑的人了,古人在长亭畔折柳相送时举杯劝慰:“莫愁前路无知己”,但倘若前路真的没有了知己,那该是怎样的一种惆怅?高山流水绝,弦断无人听。</P> 古龙在自己的作品中多次提到的一句话就是“有时,一个能让你尊敬的对手比一个让你尊敬的朋友更为难得。”这就是绝顶高手之间的一种惺惺相惜,李寻欢与郭嵩阳,楚留香与无花,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莫不是如此。因为这些人物本质上都是寂寞的,没有心意相通的知己,他们大多数时候不免会有寂寞高手的寂寥之感。普通人只会被他们身上的光环所眩晕,羡慕他们鲜衣怒马、纵情酒色的快意恩仇生活,却决然不会知道他们内心深处无奈与痛苦的一面,只有那些和自己在智力与武功上一样卓绝的人──哪怕是对手──才有可能互相理解与心有灵犀,因为他们都有着一样的伤口与脆弱。</P> 所以,李寻欢在击败上官金虹、从密室中走出来以后,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孙小红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P> 古龙不是一个黩武的人,他不主张暴力与仇恨,他渴望爱满人间,因此他才会让李寻欢爱上孙小红,安排西门吹雪在决战之前邂逅孙秀青。爱真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西门吹雪从一个没有感情的“神”重新回到了人间,他和我们一样开始有了喜怒哀乐,有了牵肠挂肚。以前对古龙这样的安排总是不能理解,总是留恋那个白衣飘飘、沉默寡言、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西门吹雪,留恋那个象中原一点红那样没有任何感情、一招致对手于死地的西门吹雪。现在看来,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的西门吹雪才更真实,我很难说这是因为自己时过境迁、心态已改,还是该说自己终于读懂了一点古龙。 <p></p></P>[b]寒冬夜行人<p></p>[/b]</P>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P> ──题记</P> 1985年9月21日,古龙在病榻上完成其天鹅绝唱《猎鹰·赌局》后离世,古龙嗜酒,友人们在棺木中放了48瓶轩尼诗XO,在诸多挽联中,好友乔奇的一副后来被广为传诵: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绝响,一点也没有夸张。机智过人的陆小凤也好,风流倜傥的楚香帅也罢,抑或白衣胜雪的西门吹雪,还是孤傲绝世的中原一点红,和李寻欢比起来都或多或少有些失色。我一直有一个很主观的判断:在古龙笔下塑造的诸多浪子形象中,他本人一定是极偏爱李寻欢的,可惜大侠已殁,无可求证。</P>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使得李寻欢成为古龙塑造的诸多人物中有着进士身份的惟一一个,只不过这个探花郎虽然文武风流,却不恋庙堂之高,反退居江湖之远。他的仗义疏财,他的以德报怨,他和少年剑客阿飞的伟大友情,他和上官金虹的生死一站,在江湖的口耳相传中被逐步定格为经典,甚至是在经年以后的某个九月,叶开依然念念不忘地提到他,足见其影响之深。</P> 青山白云外,何处不江湖?飞刀,不见飞刀。</P> 一、阿飞</P>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P>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P> 古龙的写作历来随意而不羁,但这样的开场白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显是经过苦心孤诣地锤炼的,和那句“天涯远不远?”(《天涯·明月·刀》)一起成为古氏作品中最耐读的开篇。就这么不露声色地,古龙开始了一段最重要的叙事。主人公的名字,分别叫李寻欢和阿飞。</P> 两人在全书的甫一开始就相遇进而相知,这如同一本明明以李寻欢为主人公的书却偏偏把书名定为《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样,这样的安排是意味深长的。</P> 解读李寻欢必须从阿飞开始,当然,你尽可说我这是谬论。</P> 鲁迅先生在他的不朽名著《阿Q正传》里安排了一个叫小D的人物,先生自己给出的解释是此人是阿Q的影子,没有辫子的阿Q,亦即年少时的阿Q,这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解释《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阿飞这个人物。表面上看,两人在出身、性格乃至气质上都有着天壤之别,但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古龙其实是把阿飞作为精神世界里的李寻欢来写的:李寻欢视朋友如手足情人如衣服,但又终日不能从失去林诗音的阴影中解脱,于是漂泊江湖,纵情酒色,所以阿飞被写成了不苟言笑但内心热情如火的少年剑客,他对林仙儿几近盲目和疯狂的迷恋未尝不是李寻欢没有或者说不敢展示出来的一面。</P> 多情、无情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线而已,所以,他的名字叫阿飞。阿飞者,混混尔,他绝不是浪子,要是你觉得是,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内心的伤口。</P> 阿飞其实就是李寻欢,《边城浪子》里提到的两人的每年一聚不过是一个人的精神盛宴而已,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自我保卫战。</P> 二、忧伤</P> 总有一些忧伤是无法逃离的,如咒语,如梦魇,如影随形,寸步不离。</P> 对浪子而言,忧伤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气质,否则所有的流浪与漂泊就成了无根之水,显得滑稽且不真实。李寻欢的忧伤是与生俱来的,如同奔流在身体里的血液,在全书的结尾,李寻欢从和上官金虹决斗的密室中走出,微笑着握住孙小红的手,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笑容之一,这个天性忧伤的男人,握刀的手还会继续雕刻那个梦中的人像么?</P> 李寻欢为人所诟病最多的,便是将至爱之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在女权主义者看来简直是不可容忍的相让,古龙将忧伤象种子一样播撒到了李寻欢的心田,从此,这个在对手看来强大的几乎不可战胜的人有了最致命的弱点,这也才有了后来龙啸云等人的陷阱得以成功实施的伏笔。</P> 你可以指责他,但这并不妨碍你去尊敬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李寻欢的这种相让显然有别于浪荡公子的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当你看到他在和从京城带来的青楼女子依红偎翠,醉生梦死时内心深处清醒着的痛苦之时,你就会明白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多大的勇气。万贯家财挥手易,心头至爱怎堪别?</P> 忧伤是一柄双刃剑,这正如李寻欢手中那例不虚发的飞刀,既可取人性命于无形,亦可用来雕刻情人的木像,忧伤使得这个看起来几近完美的男人有了沉默和痛苦的理由,同时又支撑着他内心的强大、用爱和信念温暖他人。</P> “我们要天天思念,但不要天天相见”,黄舒骏这样唱到,不过无论如何,从李寻欢作别自己庄园的那一刻起,忧伤已注定伴他余生。</P> 三、病态</P> 自打一部叫《英国病人》的影片问世后,“病人”就成了一个时髦的词,冠以《XX病人》的书在书店里层出不穷,这年头,看来大伙都病得不轻。</P> 李寻欢当然是一个病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病人,一个从生理到心理都不健康的病人。古龙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病态情结,对于自己偏爱的人物,如西门吹雪,傅红雪,到李寻欢,卜鹰,他们身上莫不有着这样那样的生理病态,试看《多情剑客无情剑》开篇对李寻欢的描写:“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P> 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构成古氏浪子亘古不变的招牌姿势。</P> 理解了这些,才有可能触摸李寻欢的内心世界。李寻欢本质上是寂寞的,因为他找不到一个能关照自己心灵的人,林诗音本来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但他放弃了,这是一种主动的拥抱残缺,俗一点的说法就是自虐。西方的近代哲学里有个说法是精神流浪,所谓追求终极关怀,寻找精神家园,李寻欢的病态正深得此中三味,虽然看起来矫情了点。</P> 也许古龙自己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一个再坚强的人也无法抵抗这种看似遥不可及的精神漂流,所以李寻欢最终遇到了孙小红,而到了《猎鹰·赌局》里,酒气如故,香鬓不再,卜鹰的眼里便只剩下胡金袖一人,差不多快举案齐眉了。</P> “我们活着或许只是相互温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逃避孤单。”(郑钧《极乐世界》),说到底,我们都是有病的人。</P> 四、隐忍</P> 我一直怀疑有些词在外文里是找不到对等翻译的,这个词算一个。</P> 李寻欢的性格里有着一种隐忍的气质,这一点在他被诬为梅花盗以及困于少林寺的章节里表现得很明显。这真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古龙大学读的是外文系(好象是淡江大学),行文、思想中受西方文学及宗教影响甚深,在他的很多作品里都可以轻易找到希区柯克、爱伦坡等西方侦探文学的影响甚至是直露的模仿;另一方面受东方文化的潜移默化,他又不自主地赋予了笔下的人物一些传统文化里的东西。</P> 佛教宣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宣扬“退一步海阔天空”。隐忍是一个很东方化的词,很有一些佛教禅宗的味道,包含着一种世事洞察后的练达与宽容,以及几许洒脱,但又不同于看破红尘后的归隐山林,所以例无虚发的李探花终究不是笑傲江湖的令狐冲。</P> 李寻欢是令人敬畏的大侠,但他并不喜欢以暴易暴,也不愿意遵守弱肉强食的江湖游戏规则──虽然这只是小范围内的消解而非颠覆,骨子里他有着很深的平民意识,但同时我们又看到李寻欢有着相对强烈的正义感,他的善恶观念简单到几近迂腐,这也许能从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许多人不喜欢书中他在少林寺那一段的描写,的确,在常人看来,简直是太假了。</P> 深究起这种隐忍的背后,我以为是一种指导李寻欢的人生哲学在起作用,这种人生哲学的精髓叫惟美,具体我将在下文提及。忧伤,病态,隐忍,都是构成这种惟美的基本意象,李寻欢不愿意表现得太过激烈与决绝,他渴望温柔的伤心。他把自己的生活当成一部作品,就象他一有空就雕刻美人像、在酒馆白天黑夜各喝七碗酒一样,永远追求精致与精确。</P> 江湖弟子江湖老,李寻欢慢慢倒在自己的背影里,以美丽的姿势老去。</P> 五、惟美</P> 追求惟美的人往往自身都是有缺陷的,而且自恋。李寻欢是一个彻底的惟美主义追求者,他把自己的一生当成一件作品在雕刻,打磨,用时下的话语来说就是作秀,李寻欢的一生是一场看似宁静实则绚烂的生活秀,你会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做作,很矫情,没关系,李寻欢心甘情愿地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并接受由此带来的沉重──肉身和精神上的双重沉重。</P> 所以李寻欢使用的是飞刀这样的兵器,飞刀区别于常见的刀剑枪戟的那种阳刚,少了几许咄咄逼人的霸气,多了几丝阴性的温柔。李寻欢的飞刀是什么样的无人知道,人们只知道它能杀人于无形,有着慑人心魄的力量,这确保了李寻欢行走江湖时在兵器上占据了心理上风,并保持了自己必不可少的神秘。所以虽然在百晓生作的《兵器谱》上李寻欢的飞刀位列上官金虹的龙凤金环之后,但这一点也不妨碍李寻欢的最终获胜。</P> 在李寻欢的身上,古龙毫不掩饰自己的偏爱,他毫无吝啬地给了李寻欢几乎完美的背景:出身书香世家,父兄皆探花,自身文武全才,有着深不可测的飞刀绝技,频频有美女投怀送抱,关键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等等。</P> 我对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在紫禁之巅的那场决斗一直耿耿于怀,因为那不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决战,只是叶孤城祈求尊严一死的仪式而已,比起西门吹雪来,李寻欢简直幸福得让人嫉妒:他不仅有了和上官金虹的一次名动江湖、永载史册的决斗,更可贵的,他能赢得对手的尊敬,甚至有了郭嵩阳肯为他舍命的一幕。</P> 一个人能赢得对手的尊敬为自己割头换颈,真是无憾了。</P> 六、江湖</P> 江湖,终于要提到这个词了,虽然这很难。</P> 江湖是什么?江湖是落英缤纷的世外桃源,江湖是快意恩仇的刀光剑影,江湖是牧羊塞外的神仙眷侣,江湖是终老其中的广天远地。江湖是文字编成的梦,所以,江湖里的人都是有理想的,躲在文字后面的人小心翼翼地把梦藏在心间,就象传说中逐日的夸父。</P> “我不做大哥已经很久了”,《英雄本色》里的这句台词成了经典。的确,生于江湖,老于江湖,相忘于江湖,江湖就象一个舞台,再有名的角,经久不登台也会被残酷地遗忘。</P> 李寻欢大约是不喜欢江湖这个词的,他所关心的,只是朋友、佳人、美酒尔。不到逼不得已,飞刀是不会轻易出手的,不象年轻气盛的阿飞,一出手就跟割芦苇似地放倒一片。李寻欢心目中的江湖也许比较接近临终前的阿朱:和爱人牧羊塞外,神仙眷侣,不知后来叶开提到的云游仙山的李寻欢身边可有孙小红的身影?</P> 写到这里,我在文章一开头提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古龙的确是把李寻欢当成自己来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一本古龙自传。古龙崇尚佳人美酒的生活,渴望回肠荡气的友情,哪怕为了追求这些而牺牲自己的健康,或是违犯现实的价值观。这是古龙和金庸的最大区别。</P> 所以和李寻欢一样,古龙永远也不会成为主流,虽然,他看上去很美。 <p></p></P>第三章 江湖情色<p></p></P> 江湖儿女性情豪爽、敢爱敢恨,虽然少了西厢、红楼里那种书生与小姐之间的婉约缠绵,却多了几分让人感动与神往的豪气……</P>[b]那些花儿<p></p>[/b]</P>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P> ──题记</P> ①</P>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狂追朱七七时的那个王怜花比较可爱,后来那个和沈浪化敌为友、一起出海云游仙山的王怜花我就不太喜欢了,更何况朱七七不是林徽音,王怜花也不是金岳霖,所以我老是小人之心地在担心他们两会不会出轨的问题。至于古龙后来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提到他在海外写了本《怜花宝鉴》的书交给孙二爷的事就未免有些画蛇添足了,象王怜花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文武全才,理应让他象流星一般横空出世后就昙花一现比较好,老是阴魂不散似地就没意思了。顺便说一下,我对《怜花宝鉴》的书名也很不以为然,它老是让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诸如《葵花宝典》、“挥刀自宫”一类的字眼。</P> 年少时读《武林外史》,总是不能理解王怜花何以会那么狂热地迷恋于朱七七,因为完全是两种不同性格的人。仅从信手拈来、巧夺天工般地集前人诗句这一点看来,王怜花就完全配得上“才子”的称谓,而且还是个大才子。更何况他是那么聪明,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一不精,而朱七七则只是个唧唧喳喳、喜欢惹事生非的天真少女而已,可是感情这东西,又有谁能说清楚呢。人生如棋,浮生若梦,王怜花偏偏就是爱上了朱七七,而朱七七偏偏又是非常执着地爱着沈浪,对眼前的这个才子丝毫不为所动。</P> 痴恋朱七七的那个王怜花是真实而可爱的,他爱得那样真切纯粹,那样不惜一切,甚至是那样不择手段。他的目标简单而明确:得到朱七七,为此他甚至可以做出易容成沈浪的事来,这样的行径也许是那些所谓的大侠们所不齿的,可他不在乎,他本来就没打算当一个侠义之士。但是有一个人的声音他不能不在乎,那就是朱七七,所以后来当他以自己的武功与计谋把朱七七弄到了身边,可是朱七七的口中吐出来的只有沈浪的名字的时候,王怜花放她走了。他说不愿意勉强自己所爱的人,这是不是只是他用来抚慰心中伤口的理由?任他聪明绝世,却依然破解不了爱情的谜题,看着朱七七渐行渐远的背影,他是否已经意识到了她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离恨恰如春草,渐行渐远还生,如果时光倒流,王怜花当初还会不会放走朱七七?</P> 我不知道答案,我只知道如果换了是我,我也一定会象王怜花那样做的,因为生命太短,而爱情太美。</P> ②</P>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只要你肯去领略,就会发现人生本是多么可爱,每个季节里都有很多足以让你忘记所有烦恼的赏心乐趣。”</P> 这段独白简直就是武侠小说版的《我与地坛》,说这段话的人叫花满楼,一个双目失明但对生活永远不会悲观绝望的人。第一次读到这样的文字是在九年前,当时给我的震动远非笔墨所能形容,感谢花满楼,感谢史铁生,他们用那些充满睿智而又催人上进的文字给一个在皖南偏僻山区里孜孜求学、心中充满困惑的青春少年指点迷津,陪伴他度过了一段最艰苦也是最美好的岁月。</P> 扪心自问,我们这些耳聪目明、五官正常的芸芸众生又有几人曾经品味过这些乐趣?我们总是在为生计而奔波忙碌着,很少有空停下脚步来稍做休息,所以我们总是与沿途的风景擦肩而过。在《陆小凤传奇》里,最可爱的人物,不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不是清绝孤傲的西门吹雪,而是眼瞽心亮、永远微笑的花满楼,这种微笑,是一个心胸开阔、热爱生命的人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花满楼是一个理想化的人物,代表了一种生活的可能性,工业文明的发展让人类越来越物化,而花满楼的身上则保留了人性最原始的一些品质,如尊重生命、克制欲望、自我反省等,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当然很难,所以花满楼这样的人才显得弥足珍贵,他不是大侠,他甚至都不能算是江湖中人,他是一个诗人,隐士,哲学家,最重要的,他首先是一个善待他人、善待自己的普通人。</P> 记得在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结尾,小树问他爸爸人为什么要活着,面对如此宏大的话题,一向贫嘴的张大民当时也不禁愣了一阵,然后说了这么一句话:“孩子,我来告诉你人为什么要活着:一个人,只要没被判了死刑,他就该好好地活下去。”这话算不得有多少哲理,甚至有些答非所问,但这的确就是答案。“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这句话是花满楼对上官燕说的,我以为也是对我们每一个人说的: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P> ③</P> 无花,少林僧人,通音律,精诗书,擅烹饪,人称“妙僧无花”,盖其人与丐帮南宫灵皆为昔年石观音与日本浪人天枫十四郎之子,长大后欲为父报仇,且觊觎武林至尊之位,盗“天一神水”杀人于无息,阴谋为楚留香识破后自决。</P> 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个俗套的恩仇故事,个中其实包含了多少的人生无常与无可奈何。江湖纷乱,人心险恶,无花本是完美无暇的妙僧,又是楚留香的至交,有谁能想到他却是幕后的杀人元凶,古龙说最要好的朋友往往也是你最危险的敌人,果真是在历经人情如纸、世态炎凉之后的有感而发?</P> 本质上说,无花和叶孤城、连城壁、狄青麟等都是同一类人,智商极高,野心勃勃,他们优雅、骄傲而寂寞。叶孤城求死于西门吹雪剑下,无花自决于楚留香之前,这都是一种体面而尊严的死亡,正如无花在自裁谢罪前所说到的:“我这并不是逃,我并不是不敢去面对他们,我只不过是不屑在那种卑践的人面前低头而已。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总是个高贵的人,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高贵得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直到临死之前依然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个高贵的人,象个绅士一样捍卫着自己的尊严。(顺便插一句,在《血海飘香》中,无花当着楚留香的面自裁,而到了《大沙漠》,他却又神奇般地复活,与楚留香决战。这样的安排,也许是古龙为了显示自己小说情节上的匪夷所思与悬念叠起,我以为前后太过突兀无法令人信服,是个大大的败笔。)</P> 无花和上官小仙一样,都是背负着仇恨降临到世间的。但令人深思的是,无花却是自小在少林寺中伴着暮鼓晨钟、青灯木鱼以及佛经神像长大的,表面上看,他是一个恪守佛门清规的得道高僧,看破红尘、逍遥化外,但背地里却是心狠手辣、无情无义的杀人凶手,佛教宣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戒贪戒欲,但这么多年佛门生活的熏陶却依然无法化解他心头的仇恨与野心,是仇恨太深,还是人性本恶?</P> 我常常想“无花”这个法号是不是古龙暗藏了什么玄机,或是别有一层深意在其中。佛家有言,“一树一菩提,一花一世界。”那么无花是不是就是迷失了本性与慧根?佛家讲究积德行善,崇信因果报应,如果“无花”那么也就自然不会“有果”,所以,他的种种努力是徒劳不会有结果的。无花的一生注定是个悲剧,这是他自己无法逃避的宿命。不管这样的解释是否牵强附会,无论如何我都祈祷象无花这样的人永远不要出现在世界上才好,否则就太可怕了,毕竟,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是难得有楚留香那样的人物的。</P> ④</P> 喜欢他的女人,他不喜欢,他喜欢的女人,都不喜欢他,所以他只好坐下来喝酒。还好,他虽是个要命的酒鬼,却不是个挑剔的酒鬼,夜光杯斟上的葡萄美酒可以一饮而尽,三文钱一碗的烈性刀子酒也能喝个痛快,所以他虽是个光棍,却过得很快活。</P> 这个人就是胡铁花,一个张口闭口直呼名满天下的楚香帅为“老臭虫”、和楚留香从小玩到大的死党。胡铁花这人,有点象郭大路:马马乎乎,大大咧咧,有点小虚荣心,嘴上不肯轻服软,除了朋友,对什么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过胡铁花没有郭大路那么幸福,后者最终和所爱的燕七喜结连理,而胡铁花则要么是自己喜爱的人视他如无物,要么是喜欢他的人自己又见了就要躲,其实这么倒霉也是他自找的:他终日和风流倜傥、光彩照人的楚留香形影不离,风头和美女自然也都被香帅通通囊括去了。</P> 在《楚留香传奇》中,胡铁花在楚留香的光芒辉映下属于绝对的从属地位,如果说楚香帅是福尔摩斯的话,那胡铁花就不免有点象那个拿伞的华生了。油嘴滑舌的韦小宝的那句“好兄弟,讲义气”的口头禅正可用来形容胡铁花,胡铁花对待朋友是赤胆忠心、绝对可以赴汤蹈火的,虽然经常发生他去救楚留香而最终往往演变成了他被楚留香所救的事情,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胡铁花总是会哈哈一笑,拉着“老臭虫”就去拼酒,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在他看来,同舟共济、出生入死这些都是朋友之间的应有之意,没什么好炫耀的。所以在《新月传奇》里楚留香及时出手相救,得救后的胡铁花不但不说道谢,反倒说是全靠自己的聪明才帮助楚留香发现了蛛丝马迹,还厚着脸要楚留香承认自己的话"确实是有道理,非常有道理"。</P> 这就是胡铁花,一个爱美酒、爱佳人、讲义气、重情义的大好男儿。曾经看到一个女生写的文章,说希望自己能够嫁给一个象胡铁花式的男子,但前提是他必须改掉不爱洗澡的臭毛病,当时读罢在心中暗自窃笑:如果万一胡铁花哪天真地不幸被改造成了一个讲究卫生、浑身香喷喷的男人,那楚留香还敢认这个老朋友吗,他还是原来的那个胡铁花吗? <p></p></P>[b]喧哗与骚动<p></p>[/b]</P> 总是要历经百转和千回才知道真意浓,</P> 总是要寻遍千山和万水才明白去和从。</P> ──题记</P> ①</P> 出版于1976年的《火并萧十一郎》是古龙创作生涯的又一次分水岭,这本情节简单、语言乏味的续貂之作无情地宣告了一个令人悲伤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那个想象力丰富、下笔如行云流水、塑造过无数有血有肉浪子形象的古龙正在消亡,英雄末路,美人迟暮,一个曾经的传奇无可奈何地走向平庸,江郎才尽的古龙自此步入自己创作的衰退期。</P> 在1976至1978年的三年间,古龙陆续出版了十余部作品,除《边城浪子》外大多数作品后来的命运均是湮没无闻、知者无几,《火并萧十一郎》、《飞刀,又见飞刀》两书虽然打着萧十一郎、小李飞刀的名号也未能例外,实践证明这是两部极其糟糕的续作。进入1979年之后,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的古龙基本上处在一种“准封笔”的状态,除了为自己最为看重的楚留香、陆小凤两个系列各自杀青的《兰花传奇》、《剑神一笑》以及临终前的遗作《猎鹰·赌局》外,其余打着古龙旗号问世的基本都是他人的代笔之作。</P> 阅读这一时期的古龙作品,个人的最大感受是一个词:力不从心。所谓“力不从心”,既是叙事层面的,也是主题层面的:主题上的力不从心表现在这一时期的诸多作品结局处流露出的绝望与迷惘,《白玉老虎》、《大地飞鹰》等书草草收场,结尾处在浓重的怅然中留下悬疑,表明作者已经没有信心与精力去解答自己留下的疑问,这与古龙成熟期作品中积极向上、阳光健康、明确无误的风格形成鲜明对比;而在叙事层面上,我们看到这一时期的古龙已经失去了驾驭真正意义上长篇小说的能力,以字数论,《白玉老虎》洋洋洒洒近60万字,《大地飞鹰》也是将近40万字的规模,但从艺术感染力来看,二者与10万字上下的《英雄无泪》、《碧血洗银枪》这样的中篇小品相比却要逊色许多,而被公认为成就很高的遗作《猎鹰·赌局》则干脆就是由一系列几千字的超短篇连串而成,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这一点。</P> 当然,这样说并没有全盘否认古龙这一时期创作的意思,事实上,正如上文所提及的那样,我非常欣赏古龙这一时期的《血鹦鹉》、《英雄无泪》、《碧血洗银枪》等几部作品,而《大地飞鹰》、《白玉老虎》虽然整体上看成就不高,但在局部细节上也依然有不少独到的精妙之处,尤其是后者在刻画小雷、玄轩辕一光等几个次要人物上匠心独具,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P> ②</P> 与同样以“鹰”命名的《九月鹰飞》、《猎鹰·赌局》两书比起来,《大地飞鹰》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只贴地飞翔的“病鹰”,它在古龙中后期的作品中也只能算是一部勉强及格的作品。我知道这番话一定会招来不少非议,毕竟这本书还是为不少人──包括三年之前的我自己──所喜爱的:引人入胜的开头,令人激动的友情,为自己的信念而无畏无惧的小方,诡秘莫测的茫茫戈壁,要不是后半部分的大失水准与蹩脚的故弄玄虚,所有这些加起来几乎就是一部出色的作品,只可惜,它偏偏有着糟糕的后半部分。</P> 我所说的后半部份,即是小方回到江南、卜鹰神秘失踪之后的部分,以第二十七章“为什么不回去”为分界点,此后,大漠、猫盗、三十万两黄金渐渐淡淡出,“等待卜鹰”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主题,但他就如同等待戈多一样始终没有再见到卜鹰。</P> 《大地飞鹰》的主角是方伟,江湖人称“不要命的小方”,另一个是卜鹰,此公在本书中出场时间不多,表现也一般,倒是后来在《猎鹰·赌局》里熠熠生辉,让人印象很是深刻。古龙在本书中努力营造的是一种沉郁与悲凉的气氛,所以开篇的场景是茫茫大漠、食人鹰以及“儿须成名酒须醉”的歌声,同时也在极力打造一种纯粹的男人之间的信任与依赖,甚至不惜把这种友情上升到“终日思君不见君”的高度,有很多人被小方与卜鹰的交情打动,但想一想班察巴那那破绽百出、多次难以自圆其说的计划,这种交情便未免显得有些矫情和因辞害义的味道,它的意义何在也不免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P> 有时我会小人之心地怀疑古龙在写作此书过程中是不是因为临时遇到急事或急需银子,所以匆匆脱手以求拿到版税了事,当看到全书最后通过班察巴那(若是有人读到一半还没猜出谁是幕后主使那真应该去测一下自己的IQ)之口大段大段、滔滔不绝地讲述整个事件来龙去脉,我的感觉是:这就象一部电影拍到一半投资方撤资了,导演无奈之下只好以字幕形式告诉观众电影的结局: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牺牲了,谁活了下来……实在是又方便又省事。</P> 犹记当年读完《大地飞鹰》后的第一印象是关于它的段落数的,如果有好事者有兴趣去统计一下古龙诸作品每一部的段落数再做个排序,我打赌《大地飞鹰》一定可以排入前三甲:古氏文风在此书中臻于极至,全书自始至终保持着单句成段、每段绝少超过100字的风格,这种太过频繁的分段换行大大伤害了文字的文气与连贯性,更何况好多地方的人物对白都显得冗长拖沓、枯燥乏味,联想到那是一个稿纸写作、以页码计算稿酬的年代,这也许部分地验证了我上面那个小人之心的猜想。</P> ③</P> 再说《白玉老虎》,这其实是一项没有竣工的半拉子工程。该书剧情大致如下:“大风堂”的死敌“霹雷堂”与蜀中唐门联盟后势力如日中天,为免遭灭顶之灾,“大风堂”欲仿效当年荆轲刺秦以樊於期首级为献礼之法,“大风堂”当家人之一赵简心甘情愿让另一位当家上官刃割下自己头颅,送往与赵简有仇的唐家以获取信任、打入对手内部,这个绝密计划甚至对赵简之子赵无忌也未曾透露,一心为父报仇的赵无忌经历重重险阻后,在最终面对杀父仇人上官刃时方才知道事情整个原委……</P> 这本书的不足,首先在于故事情节设计上的简单与粗糙,简单到不少地方一猜而知,粗糙到许多地方前后矛盾,这对于素以情节诡异见长的古龙来说实在不啻是一次巨大的失败。曲平一出场就是一副卧底的样子,毫无意外可言;上官刃要为何无故割下半辈子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的头颅又在那样一个微妙时期送到唐门?智商正常的人相信都会起疑,更何况按书中所描述,唐门又个个都是智商极高的人精,退一步说,就算不起疑,当时云飞扬闭关,赵简被杀赵无忌离家在外,上官刃投降,“大风堂”已然元气大伤,唐门为何不趁此良机联合“霹雷堂”将其一举消灭?这些显而易见的纰漏使得此书的精彩程度大打折扣。</P> 此外,《白玉老虎》一书的结局也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从情节发展看这本不能算是结局,“白玉老虎”计划至此刚刚被点题,还没开始正式实施却就宣布煞尾了,这就好比一出名叫《霸王别姬》的戏刚演到霸王与虞姬相识就匆匆谢幕一样,大概古龙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潦草,有敷衍塞责之嫌,于是写了一个百余字、在我看来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意味的后记,兹全文抄录如下:</P> “白玉老虎”这故事,写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冲突,情感与理智的冲突,情感与责任的冲</P> 突,情感与仇恨的冲突。</P> 我总认为,故事情节的变化有穷尽时,只有情感的冲突才永远能激动人心。</P> 这故事中主要写的是赵无忌这个人。</P> 现在赵无忌内心的冲突已经被打成了一个结,死结。</P> 所以这故事也应该告一段落。</P> 这段话写得很老实也很诚恳,但却不能算是一个很好的解释,这个故事也绝不应该在这里就“应该告一段落”。我没有刨根问底癖,武侠小说当然可以留下悬疑,把结局留待作者自己去想象。《飞刀,又见飞刀》的结尾,李坏和“月神”的决战胜负如何?《雪山飞狐》的结尾,胡斐对苗人凤的一刀到底有没有劈下?作者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因为结局如何并不会影响到故事的全局意义。</P> 但《白玉老虎》则不同,如古龙自己所说的,这是一个关于内心冲突的故事,因此结局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全书的成败以及故事本身的价值与意义。赵无忌的故事可以拿来和《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做一比较,同样是世家公子,然后同样因为父亲被杀而改变生活命运,从此为了复仇而活,卧薪尝胆、一心复仇,林平之的心理为复仇所扭曲最终酿成悲剧性结局,而《边城浪子》的戏剧性结局则构成了对仇恨的化解与无情嘲笑。</P> 与前两者的一喜一悲相比,赵无忌的心头死结难以打开,因为他的复仇根本就不成其为仇恨,他的父亲是自愿向上官刃奉上自己的头颅的,上官刃非但不是恶魔,反倒是为了顾全大局而忍辱负重的义士,因此如何面对上官刃父女这已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死问题,不同的可能性将会直接动摇全书的基本命题与根基:试想一下,如果结局是赵无忌执意要为父报仇而杀上官刃,那赵简的死、上官刃的死、赵无忌的忍辱负重乃至整个故事的意义何在?如果不杀,即便这个“白玉老虎”的计划最终成功,“大风堂”最终灭“霹雷堂”唐门,对于赵无忌来说,这种以牺牲父亲生命、自己的青春与爱情为巨大代价的胜利意义又何在?</P> 这样的问题古龙已经无法回答了,古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难以回答的悖论,这就象好莱坞电影里那些科学怪人发明了新式机器人最终却对它们失去控制一样,《白玉老虎》是一部因为失控而难以为继的作品。先天营养不足,匆匆煞尾势在必然,好在该书在描写赵无忌与卫凤娘、怜怜等人之间的感情上保持了作者一贯的高水准,描摹得细腻而逼真,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天性尚未完全被仇恨吞噬的年轻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亡羊补牢之效。后来申碎梅曾以古龙名义为《白玉老虎》写过一个名为《白玉雕龙》的续集,书名固然毫无创意,情节亦是十分俗套,可谓胆大艺不高,画虎不成反类犬,雕龙不似成雕虫。 <p></p></P>[b]拯救与逍遥<p></p>[/b]</P> 酒醒人散得愁多,不如怜取眼前人。</P> ──晏殊(集句)</P> 在《拯救与逍遥》一书中,刘小枫反复多次地提到了“价值真实”一词,关注和追问终极价值的问题这话初听起来似乎很玄乎很学术,但其实未尝不是与我们每一个芸芸众生、凡夫俗子休戚相关。古往今来,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个体,无论是曾经显赫一时的帝王将相,还是默默无闻自生自灭的引车卖浆者,面对生活中的种种纷繁万象与悲欢离合,内心深处一定都曾经有意或无意地拷问过同样的问题:生命的价值何在?我从来不认为追问生存何为仅仅只是哲学家们干的事,正如我从来不认为个体的生命有高低贵贱之分一样。</P> 刘小枫在书中接着写到,大凡个体与外界之间出现对立与冲突之后,总不免会产生两条道路,即救赎之路与审美之路,这是中西文化的一道分水岭,分别代表着东西方传统文化取向的“拯救与逍遥”,相比之寄情诗文、退隐田园、纵情山水、披发佯狂的中国传统文人选择的“逍遥”,刘小枫更欣赏的是“拯救”,即以原罪精神为主旨的西方基督对人性的拯救以及对生存意义的不息追问。</P> 在我看来,金庸的作品有着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色彩,与"逍遥"精神一脉相承:杨过与小龙女的神雕侠侣隐居古墓,令狐冲与任盈盈的终成眷属笑傲江湖,张无忌对赵敏的不爱江山爱美人,韦小宝携七位如花美眷共享齐人之福,无一不是令人羡慕不已的逍遥逃遁,即便是为国捐躯的一代大侠萧峰与郭靖,在生前也都曾憧憬与许诺过要和阿朱与黄蓉牧羊塞外、安居桃花岛。而在推崇拯救精神这一点上,古龙的作品则和刘小枫有着异曲同工的地方,古龙大学时读的是外文专业,写作手法上受西方文学影响较深,不仅如此,他笔下的人物命运也更富于"拯救精神",这种拯救,往往与家国、民族的命运危亡无关,而更多的是对个体命运的抗挣,以及在面对爱情、金钱、地位的诱惑时灵魂深处那种无依的彷徨与挣扎,这种挣扎与拯救几乎贯穿于古龙的全部作品之中,耐人寻味,令人唏嘘。</P> 我要说的,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中的龙啸云。我知道有许多人都不喜欢甚至是厌恶这个人物,但细一想,他其实又做错了什么呢,说到底,他只不过是一个用情太深的痴情种罢了。这个人的一生,过得一点也不快乐,一点也不逍遥,除了他自己,他到最后什么也没能拯救。</P> 龙啸云的故事并不复杂:年轻时一次无意中路遇被仇家追杀的李寻欢,遂施以援手出手相救,自己亦身负重伤,有了这段生死患难之交两人便顺理成章地义结金兰,李寻欢盛情邀请龙啸云住在自己府中养伤,孰料龙啸云在不知道李寻欢与林诗音是青梅竹马的恋人的情况下对林诗音一见钟情,患下相思之疾几欲奄奄一息,李寻欢得知此情后决意成全他与林诗音,于是恣意纵情酒色刺激林诗音,并安排机会让林诗音、龙啸云二人接近,林诗音在对突然变心的李寻欢绝望的情况下嫁给对自己一往情深的龙啸云,李寻欢于是将自己的全部家产作为贺礼送给龙啸云夫妇后只身离去。故事如果到这里结束的话,悲剧也就不会发生,龙啸云没有做错什么,恰恰相反,他是一个令人尊敬叫人钦佩的热血男儿,要说有什么悲剧的话,那就是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李寻欢的身影也许这辈子都不会从林诗音的心中抹去。</P> 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李寻欢对林诗音念念不忘情难割舍,十年之后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的他再次回到老宅,扰乱了一切本已渐渐平静的秩序,撩起那些本已渐渐愈合的伤口。一往情深的妻子心头一直惦念着别的男子,而自己还一直住在这个男子所馈赠的庄园里,此情此景,龙啸云所处的尴尬境地不难想象,在李寻欢被擒后作者点明龙啸云就是幕后的主使之人,这一点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面对妻子林诗音的指责,龙啸云说出了心里话:"我的确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儿子。我们本来活得好好的,你一来就全都改变了!"很多人鄙夷龙啸云的以怨报德,但李寻欢所施于他的又是怎样的一种"德"呢,对于龙啸云,从一般伦理道义上判断他的确是个虚伪的小人,但他对于李寻欢步步为营的陷害其实是一个男人对于爱情、家庭和荣耀的本能自卫反应而已,他所处的是一种没有中间道路可走的、在良心与尊严之间的两难选择。</P> 李寻欢的心中一直是以大侠和正义的化身而自居的,我记得他曾对荆无命说过这样的话:"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听起来真是触目惊心,令人毛骨惊然,顺便插一句,这段话不禁让我联想到《射雕英雄传》的结尾,在华山之颠洪七公对裘千仞的一番义正辞严的斥责:</P> 裘千仞道:"好,大英雄大侠士,我是奸徒,你是从来没作过坏事的大大好人。"洪七公道:"不错。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化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这番话大义凛然,裘千仞听了不禁气为之夺。</P> 洪七公是我喜欢的人物,但这一番说教却着实令我不舒服,这个世界并没有全知全能的上帝,也没有人有资格认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李寻欢把家产连同爱人一起拱手相赠,偿还了龙啸云的救命之恩,换取自己身心的逍遥,但他决然没有考虑到林诗音的感受,也没有考虑过这种近于施舍的态度对龙啸云的自尊与人格的伤害,岂止是伤害,甚至是侮辱,但龙啸云还是接受了,不要说他贪财,不要说他没骨气,他只是为情所困罢了。为了爱情而甘愿接受侮辱与损害,且让我们向这样的一个痴情者致敬。</P> 龙啸云有没有更好的路可走?答案是没有。试问:天底下有哪一个男人能够容忍自己的妻子与以前的情人余情未了念念不忘?龙啸云作为一个男人自然也不例外,面对十年之后重新回来的李寻欢,龙啸云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他和李寻欢是拜过把子的好兄弟,再次相见自然高兴,所以一开始他对李寻欢是非常热情的,这种热情绝非虚情假意的礼节客套,而是面对久别重逢的老友时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所以就连素不多话的铁传甲都夸"龙大爷是条汉子",而李寻欢则更是感动地说出"得友能如龙啸云,夫复何求"的话。龙啸云不是傻瓜,他心里当然十分清楚李寻欢此行是为谁而来,虽然他了解并且深信李寻欢的为人,知道他断然不会做出让自己的难堪的事,但李寻欢的存在这本身就构成对他既有一切的潜在威胁,"我本来是这家的主人,但你一来,我就变得好像只不过是在这里做客。"</P> 他所担心的,不是失去庄园或财产,而是失去与为人父、为人夫的尊严,这一点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才是最可怕的,而这种威胁居然来自于他曾经为之出生入死、也曾经为他放弃所有的金兰之交,看起来,借刀杀人似乎成了他几乎惟一的选择,这不能简单地理解成龙啸云为人虚伪或贪生怕死,事实上他从一开始认识李寻欢的时候就是一个视死如归的汉子,而最后他为了救李寻欢死于金钱帮门口也再度证明了这一点。</P> 龙啸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至爱的妻子与自己同床异梦,惟一的儿子骨子里从未在心里承认过他这个父亲,自己最终又因陷害结义兄弟而身败名裂,他的一生活得如此沉重而悲哀。遇上李寻欢是个无意的错误,爱上林诗音是个美丽的错误,而接受李寻欢的慷慨馈赠则是个致命的错误,他的命运也许在李寻欢出走的那一刻就已注定,但他不肯就此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