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武侠论坛's Archiver

乱世天妃 发表于 2004-12-22 20:00

[转帖]武林外史编剧的N大罪状

罪状一:
诬蔑朱七七为快活王之女
──朱七七生父朱某:我前前后后八个子女,你居然说我老婆红杏出墙?
朱七七生母:我发誓,我不叫李媚娘,我也不认识快活王

罪状二:
诬蔑白飞飞不是快活王之女
──白飞飞生母:首先,我声明,我不叫白静,我的真名比白静好听多了,其次,白飞飞就是他的女儿,不信你验DNA去。

罪状三:
污蔑王怜花有块恶心的胎迹
──王夫人:王怜花是我的儿子,我这么完美,我儿子怎么会有那样的缺憾?
王怜花:我是不是我老子的儿子,需要胎迹证明吗,需要吗,不需要吗?要证明,你问沈浪去,是他最先发现的。

罪状四:
污蔑快活王杀害沈天君
──沈天君:柴玉关想杀我,他差得远呢。
柴玉关:沈天君自杀时,我正和我老婆点钱呢,我有不在场证据。

罪状五:
篡改沈浪的初恋情人及恋爱经历
──沈浪:我确信,我是先遇到七七,后认识白飞飞的。
朱七七:我和沈浪谈恋爱时,白飞飞还不知道跟哪儿待着呢。

罪状六:
讹传王怜花白飞飞死亡
──阿飞:白飞飞死了,难道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白飞飞:为沈浪挡箭,开什么玩笑。
王怜花:《怜花宝鉴》可以证明一切。
林诗音,孙二先生,沈浪,朱七七,熊猫儿:王怜花死了,我的左眼见到鬼了????

罪状七:
污蔑王怜花修炼沈天君的剑法
──王怜花:第一,我不用剑,不信你问李寻欢去,第二,沈天君自杀死的,所以我老爸没骗到他的武功秘籍,所以我不会他的武功,爸爸,如果你当年骗到沈天君的武功,我就可以打赢沈浪了。
沈浪冷笑:你不知道我的武功是跟别人学的吗。

罪状八:
篡改朱七七名字的含义
──朱七七生父:第七个娃啊,懒得取名字了,故曰:七七
快活王:我从来不送诗给我的女人。
王怜花:自传芳酒翻红袖,似有微词动绛唇。这是我喜欢的风格。

罪状九:
污蔑王怜花曾经主演琼瑶片
──王怜花:我王大少爷生平就哭过一次,沈浪,朱七七,熊猫儿,金无望都可以证明,所以整天大喊大叫的那个肯定不是我。
断玉:那么那个大喊大叫又自称是快活王的儿子的叫做王怜花的男人又是谁呢?
王怜花:这年头人怕出名,猪怕壮,冒我名字的人多了,叶开时代有个老头,非要冒我的名字去搞生物实验,弄得大家都以为我王怜花好容易改邪归正了,临老却又晚节不保。我有什么办法。

罪状十:
污蔑熊猫儿是快活王座下酒使,把金无望从快活城注销。
──熊猫儿:沈浪,那个猫儿是龙四海假扮的
金无望:我对快活王已经失望透顶,不在乎做快活城的黑户。
快活王:熊猫儿有勇无谋,这话我早就说过。

罪状十一:
美化王夫人的爱子之情,丑化王夫人的武功智慧。
──沈浪:幸好她是个女人,否则......
快活王:这个女人真是我的客星。
王怜花:我母亲的美貌和智慧是天下无双的。
王夫人:我要说的话,古龙已经替我说了,“你看我现在可有伤心的模样”
经常令别人伤心,自己就不会伤心了,这是我多年来总结出的经验。

罪状十二:
歪曲快活王的感情世界
──王怜花:如果我老爸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我就不会在单亲家庭长大了。
快活王:如果在沈浪和白飞飞中间选一个,我选沈浪,这个答案够清楚了吗?
王夫人:如果他是那样的男人,那么王怜花一定不是他儿子。
白飞飞生母:没有女人可以征服这个男人,我在十几年前就明白了这个问题。

罪状十三:(可与罪状一合并审理)
故意散播王怜花恋上亲妹的谣言
──朱七七:我哥哥不姓王
沈浪:王怜花的确是我的大舅子,但却不是我老婆的哥哥。
白飞飞:王怜花是我儿子的舅舅,朱七七却不是他的姨母。
快活王:谁能告诉我,到底谁是我的女儿。

罪状十四:
歪曲“武林外史”“风雪会中州”之意
──王怜花:所谓外史,就是不是“正史”的意思。(废话)我和一个日本学者的意见一样,外史的意思是说我和沈浪,猫儿等人,是真真正正的江湖游侠,不属于任何门派,也不受任何江湖规矩的羁绊,“武林”的江湖就是我们的江湖。(古龙:我没授权给你,解释我的书名)
沈浪:风雪会中州,朱七七来仁义庄找我时,真的下了很大的雪啊。
朱七七:我遇到王怜花时,也下着很大的雪。(夫唱妇相随?)
熊猫儿:玉门关外的大漠啊,这是我这辈子所见最苍凉的地方。
快活王:只有我这样的人,才能在楼兰古城开出一片天地吧。

罪状十五:
曲解文章主旨
──古龙:友情,永远是我文章的主题。
沈浪:王怜花虽然是我的情敌,但无疑也是这世上最了解我的人。
朱七七:王怜花和沈浪成了好朋友,就是给了我最大的安全和幸福。
熊猫儿:我和王怜花由朋友转为敌人,又由敌人转为朋友,这世上的事真是难以预料啊。
沈浪:我和快活王的恩怨情仇,本来是难以解决的,幸好王夫人帮助我做了个终局的了断。

十五大罪状宣读完毕

编剧与古迷的对话:

武林外史编剧:因为我不是古龙

古迷:没人说你是

武林外史编剧:我如果比古龙写得好,我就不在这儿待着了。

古迷:你给古龙提鞋都不配。

武林外史编剧:只有编成这样才有人看。

古迷:我们看不下去。

......

叹:谁能审清这个疑难案件呢?

乱世天妃 发表于 2004-12-22 20:20

转自<沧海月明>

梦邪 发表于 2004-12-23 13:00

罪状三:
污蔑王怜花有块恶心的胎迹
──王夫人:王怜花是我的儿子,我这么完美,我儿子怎么会有那样的缺憾?
王怜花需要吗,不需要吗?:我是不是我老子的儿子,需要胎迹证明吗,需要吗,不需要吗?要证明,你问沈浪去,是他最先发现的。

梦邪 发表于 2004-12-24 21:37

剧与古迷的对话:

武林外史编剧:因为我不是古龙

古迷:没人说你是

武林外史编剧:我如果比古龙写得好,我就不在这儿待着了。

古迷:你给古龙提鞋都不配。

武林外史编剧:只有编成这样才有人看。

古迷:我们看不下去。

......
9494~~~

冰良 发表于 2004-12-25 17:40

太精辟了,剧本简直比原书差了十万八千里

乱世天妃 发表于 2004-12-25 18:18

是啊````作者写的太 好了

绿水湖主 发表于 2004-12-26 10:51

<P>罪状十三:(可与罪状一合并审理)
故意散播王怜花恋上亲妹的谣言
──朱七七:我哥哥不姓王
沈浪:王怜花的确是我的大舅子,但却不是我老婆的哥哥。
白飞飞:王怜花是我儿子的舅舅,朱七七却不是他的姨母。
快活王:谁能告诉我,到底谁是我的女儿。

</P><P>暴笑暴笑!!~~作者女子句多弓虽啊~~</P>

gjyty 发表于 2004-12-26 23:14

果然有道理!

梦邪 发表于 2004-12-29 13:03

呵呵~~~看电视剧看不 出来,对原著却对的出来

daphne 发表于 2004-12-31 13:16

呵呵~~经典啊

雅香 发表于 2004-12-31 18:00

<P>武林外史编剧的N大功劳</P><P>1、令这世上多产生了N各古迷(包括后来开始骂她的)</P><P>   雅香:本人正是其中之一</P><P>2、令白飞飞魅力陡增</P><P>    白飞飞:之前有那么多人喜欢我吗?</P><P>3、诠释了一个催人泪下的言情故事</P><P>再找……再找……找不到了……</P><P>开玩笑,各位别扔砖头~  </P>

乱世天妃 发表于 2005-1-2 09:59

呵呵~~~搞笑啊/楼上再写下去啊~~

冰良 发表于 2005-1-2 17:42

还有啊,朱七七生父叫朱百万,不叫朱富贵

乱世天妃 发表于 2005-1-4 12:41

呵呵~~~偶没看书:emem37-dx

景叶白兰 发表于 2006-8-2 21:48

这部剧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雅弈竹妃 发表于 2006-8-6 19:36

论断精辟,这篇文的作者,看了多少遍《武林外史》呀?

燕云 发表于 2006-8-13 11:33

<p>昨天晚上</p><p>我和一个哥们就"萧十一郎"的问题探讨了一下..</p><p>我看的书</p><p>他看的是吴奇隆版电视</p><p>差点气死....</p>

A红袖添香A 发表于 2007-3-3 16:35

对,

一夕狸 发表于 2007-3-3 22:06

<p>怎么变成"大家来找茬"了?</p><p>其实适当的改编古迷也是可以容忍的,</p><p>但是他真的不应该让朱七七在某集中嘴巴塞满肉块的对沈浪说:"唔~饿死我了."</p><p>看得人想扛起拖把骂三天啊</p>

古董大侠 发表于 2007-3-6 16:47

楼主功力深厚 在下佩服阿

页: [1] 2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