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安石先生 于 2008-6-16 14:16 发表 
粗略看了一下,基本上能读下去,有悬念,文笔也还可以,下面说说缺点:
1、错别字较多,开篇就有两个错误,也有不少属于用词不当,如“暴虎冯河”,既不常用,和下面也不能构成转折。
2、语言不够简洁,人名可省略 ...
忍不住说两句。
1错别字多是我的‘风格’,呵呵!这种风格令我痛苦万分,习惯性错误就是改不了。
2‘暴虎冯河’用的没有错。暴虎冯河的确是生僻词,但联系上下文可以明白,而且用在这里是最贴切的词,如果改成别的,只能改成一个短语,那样句子结构就会变,变成冗长的赘句。
暴虎冯河所在的句群是一个转折句群,有转折的关系。暴虎冯河指的是强悍、粗犷、野蛮,这种人本不该脆弱到被自已拳风震死的。
3韩江不是主角,把韩江改成韩浪也未必就好听一些。
浪、残、冷、孤等字眼,虽然酷,却已成俗,反倒把原本平凡的名字显的不平凡了。古龙也写过几个有着平凡名字的人物,只要刻画的好,叫狗屎也顺耳。
4‘笔墨轻重’是编辑的术语。编辑大脑已被审稿的公式套住,所以他们的话是有局限性的。兄弟引用‘笔墨轻重’这句,指的是本文没有一个惹人注目的人物,其实很简单,跟《欢乐英雄》一样,主角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在我眼中,这一群人都是惹人注目的人物,这一群人都是我花了心思去设计的,这一群人物的刻画都是重笔。
5‘一拳打死十头牛’不是描写,所以不会‘描写不当’,要算也算修辞不当,不过我认为当的很。这是一个夸张句子,夸张像所有修辞方法一样,可以不拘一格。
6关于‘索命双郎’猥琐一说,我也不赞同,我不觉得他们猥琐,再说猥琐也无不对,杀手的特征并不是脸露威严。
例子:一个非常有名的黑社会大佬,方圆百里无人不惧其七分。有次我有幸见到他,发现他竟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跛子,如果不是旁边人对我说他就是某某人,我定以为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农民。从那以后,我对待事物就理性多,客观多了。
文属于精神范畴,是一种主观的东西。同一篇文,一百个人有一百零一个看法。作家李敖评论武侠界的权威──金庸,评的一文不值,为什么呢?因为李敖是写实派的,他说飞来飞去的功夫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所以武侠是狗屎,当然,武侠作家狗屎不如了。法国有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家,他看了自已八岁时写的作文,断言这孩子平庸至极,根本没有文学天赋。呵呵!
我虽然不赞同你的看法,但不能因此生气哦!因为我说过:‘对文的认识是主观的,你也是,我也是,李敖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都是。’如果你因此心存芥蒂,可就心胸狭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