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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军事言行
作者:古龙  文章来源:中央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1 17:20:36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论语载:“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史记载:“卫孔文子将攻太叔,问策于仲尼,孔子辞不知。”由此看来,孔子似乎是不懂军事的,其实不然,他之所以对卫灵公和孔文子等不谈军旅之事,是因为卫灵公等想要发动侵略战争,而孔子是反对侵略的。

  论语载:“子之所慎,齐、战、疾”又载:“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欤?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由此,更可以看出孔子不是不懂军旅之事的,如果孔子不懂军旅之事,那决不会说他对战争谨慎从事,决不会说到他统率三军要带什么人去帮助的。

  史记载:“鲁哀公十一年,冉有为季氏将,率师与齐战于鄢,克之,季康子曰:子之于军旅,学之乎?性之乎?冉有曰:学之于孔子。”冉有是孔子的弟子,他说他的征战之事是孔子传授的!更可见孔子是通晓军事的了。

  据论语的记载,孔子曾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又说:“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还说:“以教之战,是谓弃之!”因此,我们简直可以说:孔子不但是懂得军旅之事,而且是主张以战立国的,不过,他这种慎战,教战的主张,目的只是在充实国防,抵御侵略,而非向外扩张,穷兵黩武罢了。

  孔子主张教民以战,他教些什么呢?我们知道:他以六艺教人,六艺之中,有射和御二项。在孔子那时候,国家的大小,以车的多少来代表,车不但是交通的工具,而且是战斗的利器。据历史学者考证:每一战车载甲士三人,左称车左,右称车右,中间执绥的叫御,车左主射,车右持戈,可见射和御二者,都是和军事有直接关系的。

  孔子是个射手!论语载:孔子“弋不射宿”即是说:孔子不射击宿止在林的畜鸟,而要射正在活跃着的走兽飞禽,这技艺是何等的高超。论语又载:孔子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手!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也可见他对射箭的重视了。孔子不但善射,而且对于箭的演进史也很有研究,史记载:“吴败越王勾践,会稽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弩矢,长尺①有咫,陈愍公使使问使尼,仲尼曰:“隼来远矣,此肃慎之矢也……试求之故府,果得之。”又,论语载:孔子说:“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他,无疑的,一定是他在对弟子们讲射击教范时所说的话。

  至于车子,它②既是战斗的利器,那驾驶技术的优劣,很可影响战争的胜负,战士必须会驾车子,纔可以抵抗敌人。论语载:孔子“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这几句话,一方面表现出孔驾车子的态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孔子对架车子有精到的技能,因为驾车要如
此慎重,所以,孔子又曾说:“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可见驾车子比射箭更重要了。

  射和御,是在物质方面去教民战,而在精神方面,则多方作战斗讲话予以淬砺:“战陈无勇,非孝也!”“见危授命!”“有教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这都是教人为国牺性的话。左传载:当时,有一次齐人伐鲁,鲁国有个小孩子汪锜,为抗敌而战死,鲁国人用了成年人的礼安葬了他,孔子说:“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不殇也,不亦可乎!”殇是小孩子死的葬礼,孔子虽是最讲理的,但因汪锜为国牺牲,所以孔子也赞成违礼葬他,不用说,这对于军心士气,是会予以莫大的鼓舞的。

  孔子非但如此晓畅军事,教民以战,而且还有武功表现。这些武功,见于正史的,至少有二次:第一次,是鲁定公十年,孔子为鲁国大司寇,并摄行相事。鲁定公与齐景公会于夹谷,定公启程赴会前,孔子对定公说:“右文事者比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劝定公带一枝人马去,以防不测,在会盟的时候,果然景公想以武力挟③持鲁定公,签订丧权辱国的条钓,但孔子不避艰险,有备无患,从容应付,弄得齐景公几乎下不了台。结果,齐景公为了向鲁定公谢罪,把从前从鲁国侵占去的郓(注:今郓州郓城县,在兖州龚丘县)汶阳龟阴之田,送还了鲁国。

  这是孔子外交上的成就,也是军事的胜利。兵法云:“不战而屈人之兵,战之上者也。”孔子在夹谷的胜利,不是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战的最好的例证吗?

  孔子的第二次武功的表现,在鲁定公十三年。那时,孔子看见鲁国的三家(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尾大不掉,成了国内之国,将要称兵作乱,于是向定公建议,堕毁三家的都城。叔孙氏自动的堕毁了他的都城――郈④,季氏也将堕毁他的都城――费⑤,但季氏的两个家臣不肯,竟率领费人进犯鲁定公。孔子指挥申句须和乐颀二人迎敌,把叛兵打败,堕毁了费。后来虽然随孟孙氏的都城――成⑥,没有成功,功亏一篑,但堕成时指挥若定,打败叛徒。却不能不说是孔子军事上的成就。左传载孔子自己曾说:“我战必克”,我们看了上面的事实,就可知其言而不谬了。

  备注:
  ①原文错写为“久”。
  ②无生命者应为“它”,文中误用为“牠”。
  ③应为“挟”,文中误用为“夹”。
  ④今山东东平县东南
  ⑤今山东费县西北
  ⑥今山东宁阳东北

  本文原刊载:民国四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二)《中央日报》第六版,许德成重新打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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