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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武侠小说目录及创作年代商榷 (文:郭琏谦)         ★★★ 双击滚屏阅读

古龙武侠小说目录及创作年代商榷 (文:郭琏谦)

作者:郭琏谦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9

三、代笔及阙补
 

  过去台湾武侠小说界,除了充斥著弥天盖地的伪作之外,倩人“代笔”也是一大特色。叶洪生即言:“凡号称武侠名家者,因获利甚丰,无不多产,且泰半‘拖’成数十万言乃至百万言长篇巨制。由于稿债如山,忙不过来,往往便央人代笔。”(35)古龙早期亦曾为人代笔,待至成名之后,亦成“被代笔”的对象。以下即就“代笔”的问题,进行一番讨论。

  首先,关于《剑毒梅香》一书,多为学者皆载明“大部分由上官鼎代笔”。但所谓的“大部分”,根据真善美出版社发行人宋德令先生表示:“《剑毒梅香》古龙仅撰写四册,大约至十八章,以后皆是上官鼎代笔。”《剑毒梅香》共计十五册,其中约十一册为上官鼎所写,如此巨大篇幅的代笔,应当无法再视为古龙原创小说。

  《血鹦鹉》和《绝代双骄》亦曾由人捉刀代笔,古龙即言:
  以往写武侠小说没有什么完整的故事或架构,只是开了个头,就一直写下来,写写停停,有时同时写三四本小说;有时写得一半停了,出版社只好找人代写,例如《血鹦鹉》就是;又有时在报上连载,一停好几十天,主编只好自己动手补上,像《绝代双骄》就成被倪匡补了二十几天的稿子。(36)

  《血鹦鹉》是古龙“惊魂六记”之一,《绝代双骄》虽“曾被倪匡补了二十几天的稿子”但后来也是由古龙亲自增修完成。但《血鹦鹉》却是写到一半停了,出版商另外找人捉刀完成。倘若《血鹦鹉》仅是由他人代笔写稿十多天,之后再回到古龙之手完成,其说法当如同《绝代双骄》,“曾被某人补了几十天的稿子”,但古龙并不如此表示,可以推测《血鹦鹉》仅由古龙亲手执笔一半,往后的内容皆是由他人代笔完成。

  1980年10月的“吟松阁事件”,古龙遭人砍伤右手腕,因其“腕伤未愈”,有很长时间难以提笔创作,故有“古龙口述,他人代笔”的作品。(37)如1981年2月于《联合报》发表的《飞刀,又见飞刀》,即是古龙口述的作品,但古龙口述成份有多少?而执笔者的创作又有多少?《飞刀,又见飞刀》一书是否可视为“古龙原创”已是启人疑窦。古凌曾说过:“自‘风铃中的刀声’之后,两年多来古龙没有写过一篇武侠小说。”(38)《风铃中的刀声》发表于1981年,往后推两年多,大约于1981年至1983年之间,古龙曾经停笔。细察这“两年多来”属名为古龙的武侠小说,计有《剑神一笑》、《白玉雕龙》、《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等书。

  1986年6月,万盛出版社曾印行《菊花的刺》共三部,其第一部书末曾刊登两篇广告,述说《边城刀声》及《菊花的刺》这二部“古龙遗作”的成书过程:《边城刀声》乃是古龙“希望再创第二个武侠高峰”,因此“对此书期望颇深,曾交九万字给本公司”,古龙去世之前,此书“大纲早已完成”。古龙离世后,出版社“特请与大侠似友似徒更似情人的----丁情----完成此部‘边城刀声’”;《菊花的刺》则是“早在三年前古龙曾签订新稿‘菊花的刺’一书交由本公司出版,并于生前最后一个月交来稿七万余字”,在惊闻古龙去世的噩耗后,“为了不使大侠有憾,读者跌足,我们聘请少壮作家楚烈先生整理大侠遗作并完成它,菊花得以绽放,刺足以发威”,故在《菊花的刺》出版后,挂名为“古龙?楚烈著”。(39)

  综观多位学者所整理的古龙武侠小说目录,皆是止于1984年《猎鹰?赌局》的出版。1986年6月出版、挂名“古龙、楚烈著”的《菊花的刺》却无缘列入目录。实际上,这部长达约二十七万字的《菊花的刺》,若只有来稿的七万余字是古龙所写,且又再经过楚烈的整理,原貌可能已经尽失,的确无法归入古龙作品。再且,不管是古龙晚年所写的或是朋友所写的文章,从未说过《菊花的刺》一书,更加令人怀疑此书的可信度。

  但学者眼中“大部分由丁情代笔”写完的《怒剑狂花》(1982),《那一剑的风情》(1982)及《边城刀声》(1983),因在古龙生前所创作,故被收入目录之中。然《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究竟可否列入古龙小说中?丁情说过:
  你有没有碰过当你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时,快到完成的阶段,为了某种原因,而不得不离开,最后作品当然是挂别人的名字时,那种心痛而又无可奈何的情形?
  如果你曾有过,那么就了解我是在一种什么情形下写这本“怒剑狂花”的。
(40)

  这段话已经明白揭示《怒剑狂花》是由丁情“全心全意”著笔写成,后挂“别人的名字”,此当指挂“古龙”之名。而在〈后记----心中的话之二〉也说到因为古龙一句“如果你不能写,我绝对不会让你写”,丁情“才有了‘那一剑的风情’和‘怒剑狂花’。”(41)此外,丁情亦言:
  “边城刀声”这部小说是以“边城浪子”的故事为影子,而发展出另一段故事。
   也是我尝试从另一角度去写武侠小说。
  当然更是我写作的一个新起步。
(42)

  此段话足可证明《边城刀声》是丁情对于武侠小说创作的一种新尝试,事实上,古龙亦曾于文中坦承这些小说都是丁情所写:
  于是他就开始写。
   于是就有了“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边城刀声”这些小说了。
   于是在武侠世界里,又多了一位“侠客”。
  这位侠客的名字,就叫“丁情”
。(43)

  这篇“稿于一九八五?九?二深夜”的文字,即是古龙揭示这些书都是丁情所著,大有替丁情“背书”的用意存在,正如陈墨所言:“实质上应算是丁情的小说,古龙至多不过是导师而已。”(44)古龙既已承认《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边城刀声》都是丁情所著做,当然需摒除于目录之外。而前所言古龙曾交已完成九万字的《边城刀声》给出版社,并且已完成大纲,也只能算是出版商的行销策略而已。这九万字的稿子和故事大纲,或许都是丁情所写。

  至于《白玉老虎》的续集《白玉雕龙》,虽说“大部分都是申碎梅代笔”,但实际上当算是申碎梅作品。若“问:申碎梅写的是一篇什么故事呢?”古龙则“答:他的一篇叫白玉雕龙。”(45)于字里行间当中承认《白玉雕龙》为申碎梅所著。

  由上所论,乃将《剑毒梅香》、《血鹦鹉》、《菊花的刺》、《飞刀,又见飞刀》、《白玉雕龙》、《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都剔出于古龙武侠小说目录之外,故本篇论文中之书目皆未收录。

  《剑神一笑》是“陆小凤系列”最后一部,在风云时代出版《古龙全集》时,曾有读者致信询问发行人陈晓林相关问题。其中论及部分真伪问题时,陈晓林于信中回答古龙因“饮酒过多,已有酒精中毒的迹象,因此,往往会弄错了系列中原已设定的人际关系及特色”,替被怀疑是伪造的作品辩白。再加上古龙生前与陈晓林为至交好友,陈晓林亦曾当面向古龙查询“何者为他亲笔写完,何者曾由何人续写完,大体均已清楚”,故最后肯定“陆小凤系列的最后一部《剑神一笑》,亦却是古龙本人的作品。”(46)

  至于《凤舞九天》一书,张文中访谈薛兴国,问及代笔时,薛兴国即言“像《陆小凤之凤舞九天》,他写了开头八千字,说我不写了,兴国你帮我写下去!”《凤舞九天》长约二十万字,若古龙只写八千字,其余接由薛兴国代笔写成,是否能录入目录,有待商榷。(47)

  除代笔问题外,古龙曾在《转变与成型》一文中,简言自己创作武侠小说的转变过程,并提及部分武侠小说为例:
  那时候我写的武侠小说,从《苍穹神剑》开始,接着的是:《剑毒梅香》、《残金缺玉》、《游侠录》、《失魂引》、《剑客行》、《孤星传》、《湘妃剑》。
  然后是:《飘香剑雨》、《神君别传》、《情人箭》、《浣花洗剑录》、《大旗英雄传》、《武林外史》
。(48)

  在这段引文中,古龙提到《神君别传》一书。关于《神君别传》,伪书行列无其踪影,“同书异名”亦未曾见,且目前所见的古龙武侠小说书目,皆未著录此书,甚至不曾提及。古龙于〈转变与成型〉论及《神君别传》,乃是将其列入《飘香剑雨》、《情人箭》、《浣花洗剑录》、《武林外史》的创作时代,大约可知《神君别传》约成书于1960年至1963年之间,据闻由华源出版社印行。此时的古龙尚未声名大噪,出版量可能又不多,故易遭忽略,渐成佚失之作。然《神君别传》开头标题即言“此章原承先,重提旧事言七妙;彼文非继后,再续新章话神君。”其“神君”当指七妙神君梅山民,在《剑毒梅香》中遭诡计设害,伤于点苍落英剑谢长卿的七绝重手之下:“别传”则是叙述奇妙神君的徒弟的另一段故事,可见《神君别传》当是承《剑毒梅香》而来。但《剑毒梅香》后来由上官鼎续书完成,为何古龙仍创作《神君别传》?确切原因不明。《神君别传》虽由古龙于文中著录确认,但究竟是真品或系伪作,仍待考证。

  除了《神君别传》外,《剑气书香》亦是一部仅闻其名,难窥其貌之作。真善美出版社曾在《湘妃剑》第一集书末郑重推介此书:
   青年作家古龙先生,以严谨之写作态度,为本刊撰写“剑气书香”一书,布局之奇,格调之道,描写之深,气氛之新,均有其独到之处,慧眼如读者,当可领略其滋味。
  古龙先生继“苍穹神剑”“剑毒梅香”“残金缺玉”之后,更以开拓武侠写作之新境界为目标,而撰写“剑气书香”。吾人皆信以古龙先生清丽之文笔,灵巧之构思,不难臻此,则非但读者诸君有幸,本社亦与有荣焉
。(49)

  《湘妃剑》第一集乃在1960年10月印行,同样是1960年10月出版的《孤星传》第一集末页亦有“剑气书香 古龙”之广告,可见《剑气书香》第一集应早于《湘妃剑》、《孤星传》,在1960年10月前就已经印行。根据宋德令先生表示,真善美出版社握有《剑气书香》的版权状,但却不见此书,故宋德令先生对现今所传之《剑气书香》的真伪颇感怀疑。但《剑气书香》与《神君别传》传本甚稀,只字片语亦不易寻得,风云时代及珠海出版社分别印行的《古龙全集》也未收录,更加增添二书的神秘性,也造成收藏家不惜千金收购的举动。(50)

  另外,古龙在〈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有提及《历劫江湖》一书:
  近月在报刊上连载的“历劫江湖”和“金骨残剑令”,都是我十五年前的旧书,我并不反对把“旧书新登”,因为温故知新,至少可以让读者看到一个作家写作路线的改变。(51)
  文末更附上“一九七四、四、十七、夜、深夜”的写作时间。既言《历劫江湖》是“十五年前的旧书”,由1974年往前推十五年,约是1960年。事实上,曾于《武侠春秋》连载33期的《历劫江湖》,即是《孤星传》的别名,并非额外还有他书。

  真善美出版社曾于《湘妃剑》第十五集刊有“古龙新作——‘情人箭’‘大旗英雄传’‘大风英雄传’”(52)的广告。对于1963年7月完稿的《湘妃剑》而言,1963年4月开稿的《情人箭》及当时尚在《公论报》连载并将于1963年9月印行成书的《大旗英雄传》,皆可谓“新作”。但另一部名列“古龙新作”的《大风英雄传》,日后却不曾有只字片语出现。既列入“新作”广告,古龙或许曾经有此计划撰写《大风英雄传》,但之后并无动笔;又或或许古龙真已撰写《大风英雄传》,只是日后出版又更动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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