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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龙之腾也,必潜乃翔
作者:温瑞安  文章来源:温瑞安全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22 23:14:06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一个人活着固然要千方百计,但就算死,也要死得其所,死得干净俐落。
  谁都知道,谁也看得出来,中了“癣毒”,落在“生癣帮”盛虎秀这等人手里,当真生不如死,但又求死不能。
  方怒儿拔剑,就像青苔一般的色泽。
  盛虎秀冷笑:“垂死挣扎。”
  剑气森寒,青意侵人,使他退了一步。
  方怒儿一剑就砍下自己的左手。臂断血流。
  流出来的是黑色的血。黑血。
  然后方怒儿把剑插在地上,用烛火灼伤处。
  火光中,汗大如豆。
  “生癣帮”一众人等,全都没了酒意,甚至忘了呼息。
  还是盛虎秀第一个先叱道:“拿下他,不,杀了他!”
  ──这种人太可怕了,太危险了,已不能活捉,只能让他在世界上消失。
  他发出命令的时候,方怒儿已灼死了断臂伤肌,封住了毒力。
  他丢出了蜡烛。蜡烛扔向杜爱花。
  烛火在风中空中只剩一点烛焰。
  杜爱花接在手里,掌心一烫,一点蜡泪刚好淌了下来。
  她接住蜡烛之后,只不过是一转眼工夫,再看场中,“生癣帮”只剩下一个活人。
  仍活着的人是盛虎秀。
  盛虎秀原本是想要跟手下合攻方怒儿的,可是,忽然之间,所有的手下都死了,所以他转身要逃,但他转身的时候,只剩下一只手臂狼一般的方怒儿,就拦在巷口,手中的剑映着微微露出檐角的冷月,闪动着栗人的寒芒。
  盛虎秀拔剑,剑带腐臭。
  ──对方再厉害,也已中了毒、断了臂、流了血。
  他不相信自己的“飞剑”会砍不下方怒儿另一只手。他因为相信这一点,而致使杜爱花几乎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她看见盛虎秀出剑。
  命中。
  方怒儿不知避不了,还是没有避。
  他用断臂来“吃住”这一剑,然后一剑结束了盛虎秀。
  很久之后,杜爱花完全熟透了方怒儿的个性,才知道,方怒儿反正知道自己已剩下一只手臂了,就用这只以后再也没有用的手臂来做最后一件极有用的事。
  她那时候只扶着摇摇欲坠、脸色惨白的方怒儿。
  “你……”杜爱花觉得要不是为了她,方怒儿是不必杀人,也不必断臂,更不必跟“生癣帮”结下血海深仇。“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现在没欠你了,”方怒儿在昏过去之前这样说,“我平生不喜欢欠人,而且,也只有这样子的剑法。”
  他说:“这是“非此不可”的剑法,那是你让我练的剑法──”
  三天后,方怒儿才醒了过来。
  五天后,他才能进食。
  七天后,他已经可以说话。
  这七天里,他全住在“楼上楼”杜爱花的闺房里。
  等他可以说话的时候,杜爱花就问他:
  “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要找我?”
  “因为我刚在张傲爷布下的“潜翔大阵”里脱困而出,刚好听到吃亏郎中和谭空空跟张傲爷的对话,他们提到你对我的评话,似乎十分熟知我的个性,我想,这几年来,在牢外一直着人特别照拂我的,想必就是你,所以便过来查证一下。”
  “潜翔大阵?那是一个破不了的阵,你是怎么破的?”
  “我也破不了。是他们自己教我破的。我的耳朵很灵,记性很好,轻功更好。他们见我破不了,可是也拿不下我,定必去请示张傲爷。我就默记他们的步履,跟着去了。结果,他们去见张傲爷的时候也形同把我带出去了。”
  “张傲爷为什么要出动到“潜翔大阵”来对付你呢?”
  “因为我杀了他的爱将顾星飞。”
  “你为什么要杀顾星飞?”
  “因为我曾是“小蚂蚁”的一员,顾星飞原与“蚁王”方狂欢结拜,但他出卖了“蚁王”,害得方狂欢和他的夫人谢豹花自相残杀,他不讲义气,我自要杀他。”
  “你明知道张傲爷护着他,杀他会得罪豹盟,你还敢下手?”
  “他敢出卖朋友,我就敢下手。”
  “你只要杀出卖方狂欢的顾星飞,而不是杀使方狂欢陷入绝境的张傲爷?”
  “张傲爷与方狂欢对敌,不管是谁杀谁,强者为胜,没有什么可怨的,也不必为什么人报什么仇。”
  “可是你这回杀了顾星飞,如同下了他的面子,他也务必要杀你为快。”
  “他本来不想杀我,而想用我,可是我不想在被困的情形下为他所用。”
  “所以他还是得要杀你。”
  “谁要杀我,我就杀他。”
  “──如果你不是在被困的情形下,会不会加入“豹盟”?只要你加入豹盟,他便一定不会杀你。”
  “他也不一定会重用我。我既已完成我要做的事,我会回到我原来的地方。”
  “你从那里来?”
  “黄山,指儿峒。”
  “现在当杀手的,已不能一人成事了。江湖上,已没有独来独往的汉子。讲靠山、论实力,谁不是这样?犯不着一个人面对刀山火海,势孤力单,名声不响,事也办不成!你既已得罪了张傲爷,又杀了盛一吊的儿子,何况,又是刘片雪和鹰盟的眼中钉,你不找座大山靠靠,很容易就壮士难酬,死无葬身之地了。”
  “听说你跟“豹盟”的张傲爷,“生癣帮”的盛一吊,“鹰盟”的仇十世,“斩经堂”的张侯,还有宣抚使刘片雪他们都很熟?”
  “像我这样一个女人,还有什么不可以卖的?我要活下去,就得要多做鬼,少做人,更不可以充神。”杜爱花七分无奈笑出了三分苦涩,“我跟他们熟络?说穿了,我对他们诸般讨好,但又若即若离以求自保而已!就是我跟他们本就沆瀣一气,所以那天晚上你在暗巷救我,因而断臂,实在不值得。”
  “我用你给我练的剑法来救你,”方怒儿说,“没什么值不值得的。”
  他又说:“我做事只问高不高兴,应不应该,从不理值不值得的。”
  “我不知道这种剑法是那么厉害的。很多达官贵人,富商大户,都来我们这里寻求慰藉,但也有身怀绝技怀才不遇的流浪汉子、江湖侠客上来勾留。有一些人身无分文,很不得志,到处都遭人蔑视、排拒,只要真是有才之士,给我见着了,都会飨以美食,送以暖衾留之。有的人次日闷不作声便走了,有的人在这儿溘然而逝,有的人会留下身边的兵器、拳谱、家传的宝玉,诸如此类的东西,我不管这些值不值钱,能退的就退,但对方坚持要我收下的我也收下了,到拿去赠予有需要用上的有缘人。”杜爱花说,“这“非此不可”的剑法也是如此。我忘了是谁留下来的了,也不知道留这剑谱的人到底有没有练成这剑法?亦不知道这剑谱是不是他自己创的?更不知道这剑法竟会有这么大的威力。我只知道有一个少年杀手,因为人家惹他,他就伤人,而且伤的人还是宣抚大人刘片雪的小舅子周养好。周养好这家伙我知道,他仗势欺人,无恶不作,早就该打该杀,但我就知道你准得出事。果然后来便听到你锒铛入狱,我便请动跟刘大人交好的“斩经堂”总堂主张侯为你说好话,私下也跟刘片雪打点了,更送上银两给节级牢子,让你在狱中可以受到特别礼待,又怕你气闷,会冲动出事,便着人送上这剑谱,让你在三年的牢狱里,好好修习,不意却是这样霸道的剑法!”
  “你没见过我,”方怒儿在床上望着杜爱花,他的断臂已没那么刺痛了,可是身体仍是很虚弱。“却对我那么好。”
  “像我这种女子,”杜爱花总是喜欢说这一句,“又岂止对你那么好而已!”
  她见方怒儿一时消化不了她的话,便接着说:“我跟你一样,是做我觉得爱做和该做的事。我觉得很多人都很有才,很可爱,但都很不幸、很不得志。遇上这样的人,我总该保住他的,能尽多少力就尽多少吧!我着人去探你,递衣送食,他们回来都说你问起:谁着你们来的?!你大概以为有人在向你示好,要收买你吧?他们都说你不知好歹,可是恩怨分明。谁惹你,你就惹谁!我想,人在囹圄之中尚有此胆色,出来之后一定是个不凡的人。果然,你一出来就干了两件大事:杀了“生癣帮”的少帮主盛虎秀,闯破了“豹盟”张傲爷所布的“潜翔大阵”。”
  方怒儿说:“我没有破阵。”
  “出得了阵就是破了阵。”杜爱花说,“张傲爷是看得起你,才施“潜翔大阵”。“龙之腾也,必潜乃翔”──你在牢中受辱受困,也当作是一种屈而能伸、伏而能跃吧。”
  方怒儿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她,只一眼,又回复了他那忧悒、漠不相关的眼神,只淡淡的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拐个弯子来劝我:不要因失去一条胳臂而颓丧!”
  “也许我就是这个意思,也许不是,但我总觉得似是欠了你点什么;”杜爱花的目光落在他包扎好的伤口上,“也许我欠你一条手臂。”
  “不是你欠我手臂,只是我们谁也不欠谁了。”方怒儿说,“你在牢中保住我,让我练成这绝世的剑术──其实那剑谱只有一个大意,它只是启发了我,任何剑招每一出剑都有“非此不可”的一种方式,我据此而发挥、沿创,成了现在的剑招──我的手臂不是为你而断,而是为太过轻敌而断的。我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可惜你还是把我救了回来,否则,我倒觉得已不欠你什么了。”
  杜爱花凑过去,看床上的他,眉毛是忧悒的,眼睛是忧悒的,鼻子也忧悒的,连紧抿的薄唇亦是忧悒的,加起来有一种少有的寂寞:“让我看清楚你……”她说,“……你那少有的寂寞。”
  她笑起来,的,可是就算她笑起来的时候看去都有些冷。床上的男子,在她看来,却似连头发都是有生命的。他掉落在枕上的头发,她有点不忍去拂落床下,而把它们一一拾起,藏于匣中。
  自从见到了他,她的过去就像是遗失了的日志。
  他就算连受伤的时候,都有一种力量,能沸你的腾,热你的情,可是他本身却又是寂寞的、忧悒的、世与他相遗的。
  她觉得他像一头龙,没有久蛰的潜伏,就不会有跃天九万里的腾翔。
  “听说有很多女子喜欢你,”杜爱花盈盈的坐近床边,忽然想到,便忽然就说,“但你谁也不喜欢,是不是?”
  方怒儿脸不改容,只轻轻的道:“你背后有人。”
  杜爱花没听清楚:“嗯?”方怒儿仍神色不变的说:“有人来了。”杜爱花一时仍未会意过来:“嗄?”
  方怒儿忽然大叫一声,翻身而起,拔剑而出,就算在养伤的时候,剑仍在他垂手可及之处。剑在杜爱花鬓边、头旁、颊侧闪动,杜爱花可以感觉得到方怒儿的剑与对方的剑交击时发出来的星花溅肤,可见凶险。
  ──因为要护着自己,所以方怒儿才十分险殆。
  忽然剑击之声遽止。
  杜爱花一回头,只见一人脸色惨白,一身雪袍,连眼睛也是四白,只满腮青刺刺的须根,手里着一柄极长又细的薄剑,盘膝端然坐在瓷凳上。相比之下,方怒儿的剑还不及他的剑一半的长。
  杜爱花花容变色:“丈大夫?”
  那人冷笑道:“你给我站一边去!你那一套,休想诱得了我!当年你养父要我把你肚里的东西拿掉,我一早就什么都看透了,有什么好照料的!”
  杜爱花一见这个人,浑身解数都失去了解和数的能力。
  方怒儿望了望神容惨淡的杜爱花,又看了看冷如冰雕的丈大夫,忽然问:“你很恨他?”
  杜爱花噙着泪,点头。
  她一向不流泪。
  就算是噙着泪,她也不让它流出来。
  ──一旦流泪,就好像是一切都崩溃了,像哀呼一样只剩下个向人求救和与人求饶的意义。
  “那还不简单,”方怒儿轻描淡写的说,“杀了他就可以了。”
  杜爱花全身一震。这一句话像一刀剜去了她一个缠身多年的伤口。
  丈大夫说:“你是方怒儿?”
  方怒儿道:“多此一问。”
  丈大夫道:“听说你会一种叫“非此不可”的剑法?”
  方怒儿道:“我就是用这种剑法来杀了你们帮里的少帮主。”
  他手上的剑映得室内三人都脸上发青。
  丈大夫看了看他的剑,又看了看他,喉核动了一下,才道:“听说你还要杀我?”
  方怒儿道:“三个月前,我有个朋友叫做卫冲冲,他跟你提起我的剑法,你说:“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当个屁都不响。”卫冲冲为我辩护,你还毒打了他一顿。”
  丈大夫道:“对,我只折了他两只腿,本该把他腰脊都折断的。”
  “可是后来他自杀了。”方怒儿道:“你惹了我的朋友,就是惹了我。”
  丈大夫道:“我惹你又怎样?”
  方怒儿道:“谁惹我,谁死。”
  “你死吧,”丈大夫道:“不过她先死。”
  他猝然出剑。
  剑刺杜爱花。
  他认准杜爱花是方怒儿的缺点:只要他想救她,她就是他的破绽;而方怒儿本身并没有破绽。
  丈大夫一剑刺向杜爱花,方怒儿果然就掠到了杜爱花的身前。
  丈大夫正中下怀。
  他的剑长,方怒儿的剑短。
  他同时也发出了“血癣”。
  方怒儿没有避。
  他不能避。
  他避得了,杜爱花却躲不了。
  他一剑直刺丈大夫。
  ──他用短剑刺使长剑的人,他究竟是想死,还是疯了?
  死的是丈大夫。
  ──他死的时候是瞪着眼珠的,因为他实在不明白:为何自己剑长,方怒儿剑短,却是方怒儿先刺入他的心窝,而不是他先刺杀方怒儿?方怒儿究竟使的是什么剑法?到底为何非要如此不可?
  方怒儿刺杀丈大夫的时候,也着了一记“血癣”。
  ──他如果不是已失一臂,就一定能接得下来。
  ──他要是能够闪开,就一定能躲得了。
  ──他要是无需护住杜爱花,就一定能避得过去。
  着了“血癣”的他,倚着床沿,滑坐了下来,以手执剑尖,把剑柄递给杜爱花,以一种漠不关心的神情,喘息着也诡笑着说:“杀了我吧,请你。”
  剑青寒。
  剑似长了一层厚厚的绿苔。
  ──是名“青苔剑”。
  杜爱花接下了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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