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后记 一步不让
作者:温瑞安  文章来源:温瑞安全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5 10:50:02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创作,绝对是一件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事。
  当然也曾受过好一些前辈高人作品的影响,而且也曾经十分留意新锐好手的作品,我现在仍保持每月读四、五十份杂志,每周“读”四、五部电影,每天读四、五份报纸的“纪录”。每天至少八千字,仍是我写作的底线;每天念三个小时以上的书,也是我的不让之步。当然还忙着翻山越岭,游山玩水,交友玩耍,自寻烦恼。不管对流行传统,均保持警觉关心,自信未与时代脱节,潮流也从未与我分手过。
  写作,是我的娱乐,给我压力,予我挑战,并是我一件可以胜任而且可以同时觅着愉悦和报酬,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
  “侠”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为之;“侠者”必须要有正义感与同情心——为了要印证这两个观念,恐怕还得要写一生的小说:人的一生,真是做不了几件事情的。
  只好先把这件事做好再说。
  ——必须要向读者交代的是:如果发表顺利,“将军剑法”故事系列已一早写完。有头无尾,找人代笔,落雨收柴,一向都不是我的风格。可惜的是,偏生有那么巧,在港台刊载这部小说的一报两刊,不是停刊就是改版;连载中辍,而我既难免也只好把笔力专注到其它几部还在发表的作品上,以致未能一气呵成。另者,这部小说的韩国版权为“韩国日报”、韩国“体育日刊”所购,译为韩文,连载发表,谁知在报上第一部尚未登完,盗版本据说已“通街有得卖”,所以只好等韩文版出版后再推出中文版;情非得已,敬请不谅。(听说因而港台两地的出版社都受到读者的埋怨:怎么下集总是遥遥无期?只好推咎:这都是“社会”的错。不过,希望近日内就可以把其它的稿告一段落,全力决战“将军”系列,无论如何都要打出个战果再给读者大人发落。)
  “将军剑法”中的“锋将”,是八七年作品,不新不写,“锐不可当”;如有雷同,实属抄我。一笑。

  稿于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四至廿三日:接待妈姊海来港畅游期间。
  校于一九九零年八月一日:“自立晚报”刊出“梦中做梦”。
  再校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日:濠江渡中公历生日,与囡囡、红红、丹丹、阿玉各欢心;渡过近年最寂寞的生辰/运衰时隐居疗伤,好友星散,正常事尔,不尤不怨,惟四弟、七妹(+陈日月、阿超仔)依然相随共渡,足可告慰;遇悲仍欣心,人在战场,依然不改其欢,不易其乐。
  三校于二零零零年七月四至五日:“皇冠”邀加盟网页及电子书版之洽谈/九至十日:金屋风水新布局。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