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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酒徒艳姬          双击滚屏阅读

第 一 章  酒徒艳姬

作者:忆文    来源:忆文作品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9
  一座巍娥的青石大宅院,门前一对白石大狮子。
  门上有匾,四个金色大字,“牧马山庄”。
  此地无马,也没有牧场,山倒是有,隔的很远很远,远远的一脉青山。
  无山无马,怎么叫“牧马山庄?”
  原来这宅院的主人当年是在关外靠牧马起家,如今便是鼎鼎大名的赵九爷。
  赵九爷就是五霸刀赵九尊。
  据说“五霸刀”的的确确是五把刀,一把是大号刀,一把是中号刀,三把是小号刀,五年在华山论试,刀劈九省盟主王不当,用的就是大号刀,以后怒斩洞庭十三凶,力诛岷山九丑,用的都是中号刀。
  至于那三把小号刀,从来就没人见过,只知道那是三把飞刀,不但具有穿杨神技,刀无虚发,而且还能回旋交错,杀人于百步之外。
  虽然这十年来赵九尊已很少用刀,但依然盛名赫赫,掷地有声,江湖上听到“五霸刀”
  这三个字,还是有人禁不住直打哆嗦。
  数当今武林,能够跟赵九尊平起平坐的只有一个人,这人就是江南萧震。
  七步无血剑萧震,江南霸主,和赵九尊刀剑映辉,平分武林秋色?”
  江湖传言,这两个人当年碰头之时,就像两只红了眼睛的斗公鸡,一场恶战下来,苦拼了七天七夜,到头来胜负难分,终于惺惺相惜成了知已。
  到底是在哪里碰头?凭—个人的体力是否能支持到七天七夜?说的说,听的听,毕竟没有人亲眼看见。
  不过这十年来萧赵两家要互存问,已了通家之好却是事实。
  最近江南飞马驰报,萧公子又将到访。
  萧公子就是萧临风,萧震的独生儿子据说他不但家就渊源,一身艺业青出于蓝,比他老子还棒,而且生的—表人材,风浪俊雅。
  家世、人品、武艺无一不是上上之选,这样的儿郎哪里去找?因此这些时牧马山庄上上下下,几乎每个人眉梢眼角都充满了笑意。
  这预期着一宗喜事的来临。
  原来无巧不巧,赵九尊年过半百,偏偏只有一颗掌上明珠,闺名小柔。
  赵小柔今年十九,生在关外,长在中原,是北地胭脂,也是南国佳人。
  他她并不开心,甚至越来越烦恼。
  萧公子来此何干?
  她当然知道,任何人也都知道,萧临风千里迢迢来到牧马山庄,目的只有一个,求亲。
  而她爹赵九尊绝不会拒绝这宗姻亲。
  窗外一业金菊,盛开在夕阳里。
  窗里人儿憔悴,眉如远山,含着淡淡的悉思,秋水疑眸,人比黄花瘦。
  这人ㄦ就是赵小柔。
  为谁消瘦子为谁凝眸?为的是一个天涯浪子,她已不能接纳第二个人,哪怕这个人是个白马王子。
  黄昏时分,她悄然离开了牧马山庄。
  浪子已无家,就像一片无根的浮萍,浮萍任由风吹浪打,飘泊无定,浪子只问哪里买得到好酒。
  最好的酒当然是在杏花村。
  杏花村是家酒店。
  虽然不是当年那位诗人笔下可花村,也不是那个牧童遥指的杏花村,四周也没有杏花,甚至连点杏花的味儿都没有,但酒却是同样的好。
  不但酒好,卖酒的人儿更好。
  这里当炉卖酒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名叫蜜儿,蜜儿一笑,当真比糖还甜,那粉嫩匀红的脸颊,就像一朵盛放的玫瑰。
  而且是朵野玫瑰,笑起来迷死人了。
  她并不是经常在笑,也不是见人就笑,果不地有这位浪子在座,她显得特别殷勤,也笑得更迷人。
  浪子眯缝着眼,着迷了。
  但他迷的是酒。
  他喝了一壶又一壶,只只壶底朝天,然后照例扔下一锭银子,踏着踉呛啮的步伐,走出了杏花村。
  明天他又来了。
  来了就喝,喝够了就走,他好像从来没正视过蜜儿一眼,也没说过第二句话。
  他永远是那一句,“来酒”。
  蜜儿照样沽酒,照样殷勤,照样绽开那玫瑰般的笑涡,走起银铃般的笑声。
  “喂,你到底是谁?”蜜儿替他满满的斟了一碗酒,终于问了。
  “我……”浪子喝了口喝,咂了咂舌头。
  “对,你。”蜜儿盯着他,圆圆的大眼里荡漾着盈盈的水波。
  “一个喝酒的客人。”浪子说。
  蜜儿不笑了,翘起了小嘴巴,将那锡壶重重的放在木桌上,掉头走了开去。
  今天浪子没有喝酒,连一滴酒都没喝。
  整整一天酒不沾唇,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这是很不寻常的事。
  没喝酒,当然没去杏花村。
  薄暮时分,忽然来了一阵大雷雨,浪子奔回了自己的小木屋,像狗窝一样的小木屋。
  仅仅花了五钱银子租来的这个小木屋,没有锅,也没有灶,木板床上只有床破棉絮。
  此刻这床破棉絮却高高突起,居然有个人拥被而卧,一缕秀发如丝缎,斜拖在棉被外。
  “你……你是谁”浪子怔了一下。
  “一个睡美人。”对方咯咯一笑,从被窝里钻出一张醉人的笑靥,两个圆丢丢的小酒窝。
  入室不算,居然上了床。
  “起来,快起来。”浪子说。
  “起来?”蜜儿吃吃笑道:“我怎么起来,我变成了落汤鸡啊!”她向屋角里呶呶嘴。
  原来屋角晾着一袭鹅黄衫裙,还有内衣,内裤,水滴淋漓,地下湿了老大一片。
  “什么,你光看屁股躺在被窝里?”
  “是呀!”蜜ㄦ飞来一个媚眼:“被窝里热呼呼的,你要不要钻进来暖暖身了?”
  居然有这种事,浪子淡然一笑。
  浪子并非君子,他只是不愿意惹这种麻烦,也没有这种兴趣,远处雷声隐隐,屋子外面雨还没停,天却慢慢暗了下来。
  “我知道你是谁。”蜜儿瞅着他。
  “哦!”浪子漫应了一声。
  “不错”浪子并不吃惊。
  他的确是叫丁开,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不过这名字连他自己听来都很陌生,至少不大习惯,因为凡是认得他的人都叫他小子。
  “你怎么不问我是谁?”
  “你叫蜜儿。”“还有呢?”
  “还有,”丁开想了—想:“还有许多鲜衣怒马的江湖豪客,颐指气使的王孙公子慕名而来……”
  “谁说这个。”
  “不说?”丁开道:“那说什么?”
  “其实我并不喜欢那些人”
  “你喜欢什么?”
  “我只喜欢这床破棉絮。”蜜儿嫣然一笑。
  这女孩倒真有趣,不喜欢王孙贵客,却喜欢一个流浪汉只有一床破棉絮的流浪汉,这是真的吗?“快把湿衣服穿起来。”丁开却不动心。
  “干吗?”
  芽好了走路。“我不。”
  “不?:丁开沉声道:“你想挨顿屁股是不是?”
  “你敢?”她显然要试试丁开的勇气,敢不敢揭开这床破棉絮来,她说:“我还是不黄花闺女呢。”
  屋子里越来越暗,蜜儿眼睛却越来越光亮。
  “我不敢,”丁开说:“我怎么敢呢?”伸手一探,抓住棉被一角,扬手抖了开来。
  蜜儿惊叫一声,白嫩嫩的胴体像条滑溜溜的鱼,在草垫上扭动,散发出一股少女的幽香。
  丁开抓住一条胳膀扳了过来,只听劈劈拍拍,高耸的肥臂上立刻现出了一条条的指痕。
  “你……你好狠”蜜ㄦ痛得连眼泪都掉了下来了。
  “你……走不走?”
  “不走。”蜜儿紧咬着牙。
  “哈哈,有意思,”忽然木门轻响,一条高大的人影子走了进来,大笑道;“小子,这怎么回事?”
  这人一头乱发,满脸胡须,是个大胡子,张口—笑,一股浓重的大蒜味立刻满了整间小木屋。
  “她赖着不走。”丁开说。
  “不走?那好呀,”大胡子眼睛睁的像铜铃:“小丁,你没胃口,咱可饿得要命。”
  “什么?”蜜儿吃了一惊。
  “小丁银样锱头,中看不中吃,”大胡子跨步走到床前,大笑说道:“来,小美人,先亲一个,咱娄大钊可是龙虎精神……”
  “你……你……”蜜儿脸色大变。
  大胡子弯下腰来嘿嘿大笑,一股大蒜味又辛又臭,直冲而出,兜腮胡子根要刺,直向蜜儿脸上凑去。
  他身上穿的是件齐膝短褂,原是蓝布缝的,此刻已变成灰白,至少有三年六年月不曾洗过,又破脏,除了那股大蒜味之外,几乎五味杂陈;蜜儿尖叫一声,一个翻身滑下了床。
  她像是碰到了一个活鬼,—下子冲到屋角,伸手挥住了几件湿漉漉的衣衫,旋风般闯出了小木屋。
  大胡子得意之极,哈哈大笑。
  “真有你的”丁开说。
  “别的咱娄大钊不敢夸口,对付这种小妞儿嘛,老子这一手灵得很。”
  “灵是灵,只怕不妙。”
  “不妙?为什么?”
  你想想,这辈子怎么讨得到老婆呢?“老婆?哈哈……咱又不是傻子,快快活活的日子不过,要个老婆干吗?又要吃,又要穿,又他妈的绊手绊脚,说不定还给老子来顶绿帽子。”
  “你真的不要?”
  “小丁,你别替咱担心,咱若是想要的话,天底下骚婆娘多的是,臭泥鳅总会有只饿老鹰……”
  “说的也是”丁开笑道:“那个孙二娘……”
  “小丁,别提她,咱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地些臭娘们纠缠不清。”娄大钊咧嘴在,口里说怕,脸下却颇有几分得意之色,居然在风浪自赏。
  “好,不提就不提,先去洗个澡。”
  “洗澡?”
  “不“不洗澡的人没有酒喝。”
  “这,这真要命。”娄大钊叹了口气:“洗就洗,不过你得让咱瞧瞧,酒在那里?”他拼命翕动鼻子却闻不到半点酒香。
  “酒在杏花村。”
  “杏花村”
  “刚才这个小妞儿就是那家杏花村的女小开,每天当炉卖酒……”“还买笑?”
  “这倒没有。”丁开说:“和气生财嘛,总不能板起脸孔做生意,偶尔笑一笑倒是有的。”
  “于是就笑到你的床上来了。”娄大钊眨眨眼睛。
  “你想不想喝酒?”
  “咱什么时候说过不想喝酒?哪怕是翘了辫子也要喝,阎王爷要是不给酒喝,老子就砸了他的森罗殿,不过……”
  “不过什么?”
  “换一家好不好?”
  “换一家?到哪里去换?”丁开说:“此地除了杏花村,别无二家。”
  “这……”
  “怎么?害怕了?”
  “怕?笑话,咱是在想,这时候咱们去喝酒,哪里喝得到好酒,她不渗水才怪。”
  “渗不倒不怕。”丁开笑道:“就怕她加点砒霜,或者孔雀胆什么的……”
  “照哇!”娄大钊双目一睁:“你还敢去?”
  “你敢不敢?”
  “咱……”
  “怕死的人就没酒喝。”
  “好,咱就联陪你。”
  “好咱就陪你。”
  一阵大雷雨过后,天得清明,浮云掠过,居然还露出一轮皎洁的明月。
  丁开和娄大钊来到了杏花村。
  娄大钊当然洗过澡,虽然只是马马虎虎弄湿了—下身子,至少那满身的怪味已掉了大半。
  丁开不嫌他脏,他知道这个邋遢汉人脏心不脏,甚至比那些衣冠楚楚的人还高贵得多。
  他们是朋友,是生死同命的朋友。
  丁开要交的就是这种朋友。
  像这种生死不变的朋友,总比那些外表体面,内藏奸诈的朋友好得多,至少不会出卖你。
  一个纸糊的类笼在夜风中摇晃,在皓月清辉下显得很孤零,灯笼上三个朱红大字,“杏花村”。
  蜜ㄦ换过了衣衫,重匀了脂粉,但一张脸却绷得紧紧的飘过来一个白眼。
  “打烊啦”
  “打烊?”娄大钊道:“天刚刚才黑,一更不到打什么鬼烊?”
  “反正不卖酒。”
  “不卖酒?”娄大钊大声说:“你懂不懂规矩?”
  “这就是规矩。”蜜儿冷冷的道:“不受欢迎的人别想喝酒。”
  “嘿嘿”。
  娄大钊沉声道:“亮着灯笼不卖酒,咱就砸烂你招牌。”手臂一扬,便待动武。
  “且慢,”丁开连忙拦住,笑道:“别急,先进去,入座说。”
  “入座?”娄大钊道:“闻闻酒香吗?”
  杏花村的确卖的是好酒,靠东墙一排摆了十几口大酒缸,进得门来立刻一阵酒香扑鼻。
  类大钊肚里的酒虫在翻搅,恨不得一下子冲了过去,打破一口酒缸,伏地牛饮。
  但他还是耐着性子,跟在丁开后面,两个人找了张桌子相对而坐。
  “不许坐,”蜜儿不假词色。
  类大钊猛的一拍桌子,正待发作,忽听蹄声笃笃,像是好几匹健马到了门外。
  骏马长嘶,蹄声已到。
  只见五六名劲装大汉,簇拥着一位华服少年,踩着月光昂然走了进来。
  这少的年神采飞扬,意气甚豪。
  他向蜜儿盯了一眼,忽然大笑说道:“好,好,这杏花村果然名不虚传。”
  杏花村有美人,有好酒,只不知他这句话赞赏的是美人还是好酒。
  酒他不没有入唇,美人却在眼前。
  蜜儿当然是个美人,充满了野性的美,不但笑起来妖媚入骨,眉目传情,就算板起脸孔,也无法装出那种端庄文静的样子,她浑身上下好像溢着一股热浪,散发出一种令人想入非非的魅力。
  “是江南萧公子吗?”蜜儿报以嫣然一笑。
  “你认是得我?”华服少年微感意外。
  “萧公子是名满天下,人品才华出众,不知小女猜得对是不对?”
  原来她是猜的,居然猜得这么准。
  “对了,对了,”华服公子身边一个壮汉立刻接口:“我家公子大名萧临风。
  “好甜的嘴。”萧公子大笑说:“你也不错,就像芙蓉出水……”
  “不。”蜜儿无限委屈的道:“我是朵野玫瑰。”
  “野玫瑰?谁说的?”“还不是那些乱嚼舌头的人说的。”蜜儿向丁开和娄大钊这边瞟了一眼。
  难道是丁开和娄大钊说的?这分明是在栽诬。
  “不算,这些混帐家伙说的不算。”萧公子道:“本公子说的才算。”
  他说的才算,就凭这句话足见他一向自视甚高,盛气凌人。
  蜜儿不响,瞅着他甜甜一笑。
  骚人墨客对于女人的形容词一向很多,都是挖空心思想出来的,野玫瑰居然变成了出水芙蓉。
  萧公子赞赏过美人之后,当然要饮醇酒。
  蜜儿立刻吩咐伙计,准备酒莱,自己走人内间,又刻意修饰了一番。
  酒菜上来,蜜儿亲自执壶,十指尖尖,涂着红色的蔻丹。
  这边丁开和娄大钊却坐着冷板凳。
  这委实令人气煞。
  像这种场面,若不引起火爆,这才是怪事。
  丁开倒无所谓,因为他打过人家的屁股,忍一忍倒也应该,类大钊却忍不下这口气,猛的一拳捣在桌上,大叫:“照样一席。”
  “你说什么?”蜜儿冷冷飘来一眼。
  “没长耳朵吗?”类大钊额头上直冒青筋,吼道:“萧公子乃是贵客,今夜莅临,杏花村蓬荜生辉,你最好别在这里大吼大叫!”
  “来壶清酒总可以。”丁开说。
  “清酒?”蜜儿说:“这可是你们没长耳朵,我早就说过,不卖酒。”
  萧监风斜眼打量了一下,趾高气扬的道:“这两人是什么人?”
  “两个不识相的人。”蜜儿小嘴一嘟。
  “对,的确很不识相。”萧临风大声说:“快,替我撵了出去。”
  话声甫落,已有,四名大汉应声而起。“放你妈的臭屁。你辇老子?”娄大钊吼一声,托地跳了起来,翻腕劈一掌。
  他早已看不惯萧临风的这种傲慢自大,加以蜜儿的再冷嘲热讽,终于激起了心头怒火,有如黄河决口,—发不可收拾,掌风如啸,嘭嘭有声。
  “哼,胆敢放肆”萧临风一怔,他虽装模作样,却也为禁暗暗心惊,仓促中霍地站了起来,长袖一卷一甩,涌出一股劲风。
  潇洒自如,倒是颇有苗头。
  只听蓬的一响,劲气回荡,哗啦啦碗碟齐落,一只大酒壶震得斜飞七尺。
  类大钊抢上一步,一把捞在手中。
  他掉转壶嘴,咕噜噜一连喝了几口,睁目叫道:“老子没得酒喝,你也休想。”
  萧临风生怕汤汁溅污了锦袍,闪身退后,唰的一声,腰中弹出一支剑来。
  剑锋轻颤,动如灵蛇,寒光流转。
  “最好不要乱兵刃。”丁开端坐不动,冷冷地说了一句。
  “你是谁?”萧临风转过脸来。
  “我是谁并不重要。”
  “哦,”萧临风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收起你的剑来最重要。”丁开说:“至少可以重整杯盘,尽情一醉。”
  “你的意思莫非是说本公子若是动剑,就喝不到杏花村的好酒?”萧临风弦歌而知雅意。
  “至少扫兴得很。”
  “不错,是很扫兴。”萧临风屈指弹剑,剑作龙吟,冷笑说:“可惜凭你这句话吓不倒萧某人的。”
  “那就随意。”
  “随意?”
  “在下言尽于此。”丁开气定神闲,手按桌面,依然纹风不动。
  娄大钊捧着那只酒壶,仰起脖子,一阵猛灌,片刻间喝的精光,忽然大笑说道:“过瘾,过瘾,可惜老子今天才知道……?“你知道什么?”萧临风冷哼一声。
  “原来抢来的酒比买的酒好喝。”类大钊咂了砸舌头,忽然单臂一抢,提起那只大酒壶,照萧临风劈面掼了过去。
  这是只锡酒壶,份量甚是沉重,呼的一声,去势劲疾无比。
  萧临风肩头一晃,横跨了两步,酒壶直飞过去,吭的一向,砸在一口酒缸上。
  一口大肚酒缸立刻裂了开来,变成了片片瓦砾,酒声哗哗流满一地,香气四溢。
  “好哇。”蜜儿叫道:“赔,快赔,还得赔口缸来。”
  “嘿嘿,老子陪你睡一觉。”类大钊掀髯大笑。
  你酒馋已过,火气已消,哪知笑声未落,忽然剑光一闪,萧临风身随剑起,宛如一缕蛛丝般兜胸刺了过来,剑气森森,来势如电。
  父是英雄子豪杰,剑法果然十分火辣。
  类大钊大吃一惊,正待闪身应变,但见寒光一转,剑到半空中忽然变了方位。
  只听萧临风冷笑一声:“丁开,剑来了。”原来他已认出丁开。
  当然,丁开不是无名小卒,而且还是个颇不寻常的对手,萧临风只是佯装不知道。
  声东击西,话出剑到,这是要命的一剑。
  “好,你居然有这一手。”但见人影一花,丁—开屁股下面那长长板凳忽然翘了起来,凳长五尺,高与人齐。
  “夺”的一声,扎个正着,所在木凳上。
  丁开如鬼魅般,人已不见。 剑芒如霜,力沉劲猛,直贯而入,扎进去似较容易,但木凳为比血肉之躯,拔出来却是极难。
  萧临风不禁骇然一凛。
  总算他急中生智,左腕一翻,奋力劈一掌,啪的一声,木屑四飞,凳面裂成了数块。
  他抽出剑来,腾身倒退九尺,张日四顾,一脸惊怖惶惑之色。
  丁开哪去了?丁开一动没动,就像连姿势都没变换过一下,只不过换了张桌子。
  屋子里一大堆人,除了萧临风和他的几个随从的大汉,还有蜜儿和两个跑堂的伙计,谁都没看清楚他是怎么换了一张桌子。
  萧临风盯着他,像是发现了一个精灵。
  他脸上神色倏忽数变,掌心沁汗,紧握的长剑在轻轻抖动。
  是不是想再来剑?一个聪明人绝不会做出这种傻事,萧临风不笨,他知道再来一剑,只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难堪。
  丁开却没看他,就像什么事都发生过,他用手指轻轻敲击桌面。
  “来壶酒。”他重复那句老话。
  “好,就来,”蜜儿居然很听话。
  酒来了,还加上四色精美的小菜,蜜儿替他斟上一碗,又绽开了迷人的笑容。
  “咱也来一壶,”娄大钊挨了过来。
  “你?”
  “咱怎么?”
  蜜儿一声不响,转身提了只大锡壶,沽满了酒,重重的放在桌上,冷冷道:“灌吧。”
  “斟上。”类大钊说。
  “別神气啦。”蜜儿绷起脸孔:“沾别人的光还是将就点吧。”
  “说的也是。”类大钊居然大笑。
  他自己斟了一碗,然后道:“姓萧的,你要不要也来沾点咱们小丁的光?”
  他想周侃一下,狠狠的出口气,哪知扭头一看,已不见萧临风的影子。
  原来他就在蜜儿斟酒布菜之时,萧临风已和他几个随从之人,悄悄的退出了杏花村。
  他走得好,走得好识相。
  可惜的是没喝成杏花村的好酒。
  木屋里亮起了灯。
  不是华灯,只是青油灯。
  类大钊的眼睛睁得比灯还高,他问丁开:“你窝在这里就为了喝杏花村的好酒?”
  “有酒喝难道不好?”
  “嘿嘿,”类大钊咧嘴—笑:“小丁,别找马虎,咱知道,你在等一个人。”
  “等谁?”
  “这还有说,当然是等赵小柔。”
  “赵小柔?”丁开—怔:“你这臭胡子怎么想到这上面来了,小柔她……”
  她怎么类大钊笑道:“咱胡子虽臭,耳朵却灵得很,赵小柔离开牧马山庄已经三天啦。”
  “当真?”丁开有点吃惊了。
  “这种事若是错了,你就拔掉咱这嘴臭胡子,”类大钊翘起下巴,扮了个鬼脸。
  他本就生的很丑,这样一扮更是奇丑无比。
  丁开却呆了一呆,脸色忽然得凝重起来,对他来说,这是很少有的现象,他从没有过这种严肃的表情,他不明白赵小柔为什么离开牧马山庄,难道真是为了找他,找一个胡天胡地的浪子?“小柔不会找我。”
  “不会?”“至少她不知道我在哪里。”
  “找你很容易。”类大钊说道:“只要有好酒的地方,准会找得到咱们的小丁。”
  “有好洒的地方多得是。”
  “有好酒又有漂亮小妞儿的地方可不多,”类大钊眨眨眼睛。
  他当然知道小丁不是这种人,只不过在故意逗笑。
  丁开却不理会,他显然有件沉重的心事,忽然站了起来道:“走。”
  “哪里去?”
  丁开不响,一口吹熄了油灯,推门而出,类大钊只好尾随着跟了出来。
  他知道丁开的脾气,也习惯了这种事,遇到了丁开不愿说话的,他只好闭上嘴巴。
  屋外月影西斜,时已三更。
  沿着一条小径,一路奔去,到了一片丘陵地带,丁开忽然一拔而起,攀上了一株合围大树。
  他比了比手式,类大钊也照样攀了上去,茂盛听繁枝密叶隐没了两人的身形。
  类大钊拔开枝叶挣目望去,这才发现数十丈外有纸糊的灯笼,原来正是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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