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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复活夜 第八章 复活夜            双击滚屏阅读

中卷·复活夜 第八章 复活夜

作者:蔡骏    来源:蔡骏作品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5/16

  众所周知,我与幽灵先生的交往,梅菲斯特再度爬到我的心房,用手指戳戳我的肺叶说:“喂,你真的准备好了?”
  “是,没人可以阻挡我。”
  幽灵大概刚吃完夜宵,打了个饱嗝:“老凶,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自信了?”
  “我已经完全改变了,既不是以前的高能,更不是当年的古英雄,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HERO?”幽灵梅菲斯特冷笑几声,“你以为真能成功?你会遇到没有预想过的危险!”
  “能告诉我吗?”
  “对不起,无可奉告,我虽然可以预见未来,但不能干预必然要发生的事。”
  可以想象梅菲斯特邪恶的表情,但我丝毫不为所动:“可以理解。”
  “今夜,那个人真的会来吗?”
  “你说谁?”
  连幽灵也倒吸一口冷气,战战兢兢地说出那三个字——
  “掘墓人。”
  “没错,你就快要见到他了!”
  2009年9月20日,凌晨1点19分。
  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
  掘墓人来了。
  我的双眼如黑夜的猫,始终未曾离开禁闭的铁门,阿帕奇身上的死尸气味摩擦弥留在被他反复检查过的门锁上。
  夜半三更,万籁俱寂,囚犯们似乎都被催眠,没有一个发出声响,C区的走廊如同古老的墓道,只有死去的幽灵才能自由穿梭。
  他来了。
  58号监房的门锁,忽然发出老鼠似的细微声响……
  屏着呼吸,牙齿哆嗦,他真的来了?真的信守他的承诺?那个噩梦般无法散的灵魂,真的从墓地里爬出来了?
  等待不到十秒钟,什么声音都消失了,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最坚固的门锁已被打开!
  悄悄背起那个包,戴着必需的逃亡用品。回头看了一眼马科斯,他蜷缩在黑暗的床上,明年就会刑满出狱,不必跟着冒险越狱——能感到他在看着我,最后默默地祝福。
  再见,马科斯老爹。
  深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推开铁门,精巧牢固的锁果然已失效,自由为我开了一条门缝!
  整个人背着包趴在地上,顺着门缝轻轻爬出去,肚子贴着冰凉的地面,心脏要从胸膛爆裂。先是贴地的脑袋,接着是脖子和胸口,最后青蛙似的双腿,依次越过牢房门槛。
  再见,58号监房。
  掘墓人就在我身边。
  他同样也贴着地面,四肢伸展向前爬行,宛如夜行的蜥蜴。
  转头看到了他的脸。
  他也转头看到了我的脸。
  走廊顶上的灯光下,我们彼此面对,就像两个同样古老的幽灵。
  忽然,掘墓人对我微微一笑,低头继续向前爬去。
  就算有囚犯晚上不睡觉,也未必能发现贴地爬行的我们;即便到处安装着摄像头,但我们爬行的每一步,都是监控探头的死角,狱警也无法在控制室发现我们。
  很快爬到走廊尽头,掘墓人抬起上半身,轻轻摆动着门锁,没几秒钟就轻松打开了,但他并没有破坏门锁,当我们通过铁门,他又重新把门关好,看不出内打开过的痕迹。
  又一条长长的通道,不需要再狼狈爬行了,掘墓人给我做个了噤声手势,弯腰领我继续前行。拐过一个岔路口,白色灯光照耀之下,他啊突然蹲下来躲进角落,我也只能挤在他身边。同时响起一阵脚步声,两个巡逻的狱警说笑着走过,我紧张得心脏都要跳出胸口,那两个脑残却没发现我们,又转过岔路往休息区去了。掘墓人身形矫健地抬起,钻入2一条狭窄的甬道——这些地方我从没走过,大概是运送垃圾的管道吧。
  管道是一道脚手架的梯子,而我们处于大楼中间,当我以为要往下爬时,却被掘墓人一把揪住脖子,伸手指了指头顶——居然要往上爬?
  我的脸色大变,难道不入地,还要上天不成?看越狱电影不都是往地下挖的吗?
  但在这紧要关头,根本不敢开口说话,生怕引来附近值班的狱警,再看掘墓人已丢下了我,径自手脚并用爬上梯子。往上眺望只有黑暗一片,往下看亦伸手不见五指,更不敢一个人留在这里,只得壮着胆子爬上去。
  两人就像表演杂技,小心翼翼抓着铁条铸成的梯子。完全没有光线,只能凭感觉慢慢往上摸,稍有不慎就会摔下来。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就连蹬铁条也尽量轻一点。不知爬了几层楼,终于头顶闪出一丝微光。
  忽然,掘墓人的身影消失,我往上爬了几步仰起头,竟看到一方美到极致的星空。
  一只手将我拽上来,原来是平缓的屋顶!铁梯大概是维修通道,只是很久没人使用过了。
  我恐惧地蹲在屋顶上,紧紧抓着层层瓦片,大着胆子向四方眺望。
  这里是C区建筑的最高点,整个肖申克州立监狱都已在脚下!
  透过稀薄的高原空气,一弯新月挂在头顶,宛如剪纸的皮影图画,射出无法形容的冷艳的光芒,整个生命都已被吸入月华。
  掘墓人——抑或传说中的吸血鬼,在高高的屋顶上挺起魁梧的身躯,夜风呼啸着卷来荒野的寒冷,灌满他全身的衣服,就像一只乘风飞舞的大鸟。
  这景象看得我毛骨悚然,一如八十多年前的残酷屠杀。月光明亮如昼,屋顶可以俯瞰整片大操场,甚至乱石堆中的凄厉墓地。
  月光还照亮了掘墓人的脸。
  一张中国人的脸。
  六十岁的中国老男人,来自天机的世界,他的名字叫童建国。
  今夜,他就是掘墓人。
  无论是否当年灵魂附体,他必将挖掘埋葬这座监狱的坟墓,并承诺将带我逃出地狱。
  “来到肖申克州立监狱的几乎每个夜晚,我都会悄悄打开牢房门锁——世界上没有我打不开的锁,只要我愿意,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到。”童建国对着月光深呼吸,整座监狱都被装入胸膛,“我顺着梯子爬到这里,仰望星星和月亮,眺望夜空下的荒原,我才是这里的主人!”
  “我们刚刚逃出牢房,怎么才能走出这座监狱呢?你真的知道出去的路吗?”
  这声音刚吐出嘴巴,便被大风卷到了夜空之中,我庆幸没有被他听到。
  突然,童建国抓住我的胳膊,厉声道:“走!”
  双眼已不受自己控制,他拉着我爬行在高高的屋脊上。型号屋顶坡度不是很陡,我才没七倒八歪地摔下去。
  来到屋顶另一边,在一个高大的烟囱口停住,老头指着烟囱对我说:“爬进去!”
  “什么?爬到烟囱里面?“
  这不是又回到监仓里去了吗?难道要钻进典狱长的壁炉?
  “这座监狱所有的路线,我都做过详细的勘察,这个烟囱在许多年前已废气不用,所有烟道都被堵塞,但有一条道可以通往地下。”
  “真的吗?”
  “相信我!快点爬进去!你想等到明天早上,骑着屋顶观看大家放风吗?”
  童建国推了推我的肩膀,害得我差点从四层楼顶摔下去!惊险地抓着烟囱口,幸亏蹲大牢一年锻炼了身体,才有力量双臂引体向上翻身。
  该死!还没抓牢烟囱的内壁,便感到被扔进万丈深渊,直接自由落体坠了下去。
  心跳光速般上升,全身血液冲上头顶,双手双脚拼命乱抓,却丝毫碰不到任何物体,就像从母腹中剖出的胎而,坠入另一个空白的世界。
  终于,我控制不住大叫起来,声音却像雷鸣回荡在耳边,似乎整座监狱都听到了!
  砰……
  谢天谢地,我还活着。
  当我即将窒息之时,才艰难地将头探出,全身陷入一片厚厚的沙土。
  一秒钟前还以为将粉身碎骨死得很难看!一秒钟后贪婪地深呼吸,到处都是灰尘,呛得肺里难受,整个人都已染成灰色。
  这就是烟囱的底部?仰头看着高高的烟囱口,缭绕着浓浓的灰尘烟雾,最后一点也空都看不见了。起码有二十米的高度,若直接掉在硬地上,即便大难不死,至少也得残废!
  尘埃还未落定,头顶响起一句中国话:“你还活着吗?”
  “在!”
  我剧烈地咳嗽着回答,一道手电光束穿破黑暗,照亮我的眼睛。
  一个近乎橘红色的人影,顺着烟囱内壁迅速爬下来——原来烟囱内是有梯子的,可以沿着内壁一路爬下,而不必像我这样垂直降落。
  “你真的还活着?”
  童建国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先是扫了扫我的脸,又把手电往后照亮他自己的脸。
  原来掘墓人也怕与到鬼!
  不过,想必我灰头土脸的样子,已经变得和鬼一样了吧。
  “呸!”我吐出几口沙子,颇有男人味地说,“老子死不了!”
  “傻瓜,我让你爬下去,没让你跳下去啊!”
  他拍了拍我的脑袋,又使劲用衣服擦擦我的脸,终于确认就是我。
  “混蛋,你为什么不说清楚!”
  “算你命大!烟囱底下是多少年积下的煤灰,要不然你早就活活摔死了!”
  我惊魂未定地抓着梯子,揉着眼里的沙子说:“刚才我叫的那么响,会不会被人听到了?”
  “放心吧,这个烟囱造得非常厚实,没人能听到里面的声音。”
  说完他用手电筒照照上面,爬上梯子说:“跟我来!”
  “等一等,还有个问题——你哪来得手电筒?”
  “刚才在C区狱警值班室偷的,每天凌晨我会悄悄还回去,那些白痴从没发现过。”
  “狱警的手电筒?”想起阿帕奇用手电照着我的骇人景象,我又抹了一把脸上的灰说,“你不会连狱警的枪也偷了吧?”
  “我们不需要那玩意儿!”
  童建国只爬了两米,便钻进一个椭圆形洞口,我紧跟在后面爬上去,前方是条黑暗的隧道。
  “上面所有烟道都被堵死了,只有这条道是通的,我花了半年才找到这条路。”他用手电照了照我已面目全非的衣服,“每次通过这根烟囱,我都不会沾上灰尘,包括接下来漫长的地道。我还有足够多的时间走个来回,换上一身干净衣服,从不送出去洗,否则就回不去了。”
  “从爬出牢门的那一刻,我就不准备再回去了,宁愿死!也不回去!”
  “有种!”
  手电再度照亮前面的路,中国老头带我穿过地道,似乎越来越往地下走,两边也从水泥墙壁,渐渐变成泥土与岩石,小心地摸了一把脚下,感觉是手工开凿出来的,没有任何机械工具,想挖出这样一条通道,得需要多少人力和时间呢?想着想着后背心就发麻,中国古代的陵墓不也是这样挖出来的吗?
  时不时注意身后状况,担心狱警是否已发现越狱,沿着原路追赶而来。
  电光照出一个三岔路口,我立时停下脚步:“怎么办?”
  “你别管,跟我走!”
  童建国毫不犹豫地选择左边那条路,看上去更低矮而不规则,简直就像动物巢穴。
  提心吊胆地跟着中国老头,一路扶着地道的岩壁,边走边问:“这是一条谁都不知道的秘密通道吧?”
  “不,有人知道。”
  “谁?”
  “掘墓人。”
  他严肃地说出这三个字。
  “他还这里吗?”
  “也许。”
  眼前又出现一条岔路,童建国照样选择往左走。我还是牢牢紧跟老头,却掠过一丝怀疑。
  果然,没走几步再度分岔!
  闯入迷宫?没等我停脚来,他就转想左边的道路。
  三次岔路都是左边!
  这下低得让人抬不起头,只能弯腰往里钻,空气浑浊不堪,喘不过气,担心会不会把自己闷死!
  老头在前面告诫:“这是一个迷宫,只要走错一步,就会让你在这里转一辈子。”
  脚下仿佛踩破了什么,低头一看居然是个骷髅!
  这个可怜的头盖骨,已被我踩得四分五裂,大概也是当年越狱的逃犯,困在地下化作枯骨。
  我战栗着低头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和你一样逃出去。”
  “别害怕,这样的骨头,地道里还有许多!”
  虽然老头轻描淡写地回答,但我们会和这些尸骨一样被困死去此吗?
  不能再等待了,必须说出我的怀疑:“这些路你都走过吗?”
  “是,我用了一年时间,几乎每晚通过烟囱潜入地下,研究这些密如蛛网的地道,终于搞清了逃出监狱的路线。”
  “这些迷宫般的道路,你记得住吗?”
  “因为我找到了一个旋律。”
  童建国边说边往前走,很快又遇到一个岔路口。
  “就是所有岔路都往左拐!”
  说罢他带着我转向左边的路。
  “左拐——左拐——左拐?”
  晕!
  “你肯定不相信那么简单的规律,但只有这个规律才能被牢牢记住,才会不犯错!犯错就意味着死亡!”
  老头说完大笑起来,继续弯腰往前走去。
  “是谁修的这些地道呢?”
  “掘墓人?”
  我的声音隐隐颤抖,童建国拍着我的肩膀:“恭喜你,小朋友,答对了。”
  “这是八十多年前挖的地道?”
  “当年,监狱里出现了一个读心术者,能透过别人的眼睛,发现对方心底的秘密。他入狱前是被公墓挖坑的,所以大家都称他为;‘掘墓人’。他具有非凡的力量,利用读心术控制了许多人,甚至包括典狱长与狱警。他利用囚犯们挖地道,迷宫似的布满监狱地下,但只有一条路才能通往外面,其他都是给追捕者准备的死路!”
  “这就是真正的‘掘墓人’的故事?”
  童建国微微点头:“没错,他组织了一次绝妙的越狱,准备将所有犯人偷运出去,没想到却有叛徒向政府告密。”
  “他不是读心术者吗?不能发现叛徒眼里的秘密吗?”
  “很不巧,那叛徒是个瞎子!掘墓人无法看见他的心里话。”
  我狠狠打了一下岩壁:“该死!我忘了瞎子。”
  “别浪费时间!你想等到天亮吗?”老头拽着我往前走,“就在计划越狱的当晚,州政府派遣大批军警进入监狱,愤怒的囚犯们杀死叛徒,夺取狱警枪支开始暴动——结果是一场大屠杀,异常残酷血腥,大部分囚犯都被杀死。掘墓人消失于监狱中,警方没有发现他的试题,一部分囚犯逃入地道,但据说基本都被迷宫困死。”
  “从此,就有了掘墓人阴魂不散的传说?”
  “不是传说!我曾经见过掘墓人!”
  “什么?”
  “就在这里!他告诉我当年大屠杀的真相,否则我怎会知道?而他一直隐居在监狱地下,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又遇到一个三岔路口,童建国毫无悬念地走向左边。
  第五个左拐!
  而我的问题还没完:“真的是幽灵吗?”
  “是。”
  “不可思议!”
  也许掘墓人就在我的身后,就在童建国的身上?
  不过,也没枉费我和老马科斯的良苦用心。
  为了掩护我的越狱计划,马科斯到处悄悄散步谣言——掘墓人即将重出江湖大开杀戒!鉴于他在肖申克州立监狱的威信,也监狱掘墓人和墓地的古老传说,囚犯们深信不疑,甚至连一部分狱警都相信了。
  虽然,典狱长三令五申严禁谈论掘墓人,但他自己也并非完全不信。因为历届典狱长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与前任交接监狱图纸——他们知道地下有密密麻麻的暗道,但从未有人把这迷宫弄清楚,偶尔有几任典狱长派狱警下去探察,但全是有去无回地送死。
  很快又遇到一个岔路口,自然是第六个左拐。
  战战兢兢跟在童建国身后,我又有了新问题:“就算当年掘墓人挖出了越狱地道,但肖申克州立监狱周围都是荒漠,数百英里内渺无人烟,除非能找到水源,否则肯定活活渴死!”
  “算你聪明!地道出口已远离监狱,在一处秘密山谷之中,那里就有不为人知的水源。”
  “你看到过?”
  “嘿嘿!一个月前,我不但看到了,而且还喝到了,那是最上等的荒漠甘泉!”说完老头舔了舔嘴唇,“小子,如果你带了水,现在又渴了,可以抓紧时间喝掉,等会儿就有好水喝了。”
  爬在这阴暗的地道,我早已口干舌燥,本来还不舍得喝水,现在立即打开背包,一口气喝掉半瓶水。
  “快一点!”
  在老头催促之下,赶快把水瓶塞回背包,左拐转过第七个岔道口。
  向左,向左,向左……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竟穿越了二十多个岔路口,两人都成为地下恶鬼,偶尔还会踩到几片破碎的人骨。
  最后一次左转。
  童建国骤然停下,脸色微变地趴到地上,我也颤抖着跟他一样趴下。
  寂静无声。
  除了我们两个人的呼吸。
  重新站起来往前走,地道已变得很宽敞,坡度也越来越往上,空气比刚才清新许多,再也没有喘不过气的感觉。
  要接近地面了吧?
  压在地震分许下一百多个小时的人,终于盼到了救援队的探照灯!
  我们也越走月快,前方手电光晕中,似乎有影子摇晃?
  砰!
  又是一声,这回是枪声。
  枪声毫无预兆地响起,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忽然,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童建国已躺倒在地,坠落的手电正好照到他的脸——眉心多了一个弹孔。
  鲜血渐渐染红他的脑袋。
  他死了。
  掘墓人死了。
  我的大脑空白一片,条件反射地蹲下来,合上童建国睁着的眼睛。
  他回到天机的世界去了。
  白光,一道白光兀地刺入眼中,下意识地抬手挡住,才渐渐看清来人模样。
  地道尽头还有一个人。
  他穿着狱警制服,左手提着一盏大灯,右手握着一支手枪。
  我认识他。
  这张印第人的脸庞,鹰与狼混血的面孔,永远都不会被遗忘。
  阿帕奇。
  他刚开枪射杀了童建国,他是活人还是幽灵?如何找到这里?抑或他才是真正的掘墓人?
  无数个疑问还在脑中盘旋,阿帕奇对准我的手枪,已然射出子弹。
  就像打死童建国一样,枪口直指我的眉心,火星在瞬间闪烁,我却本能地闪向旁边。
  一阵冲击波呼啸着掠过耳边,接着感到火辣辣地疼痛……
  我死了?
  但身体依然挺立在阿帕奇面前,子弹并未洞穿我的脑袋,只有左耳被震得半聋。
  缓缓伸手摸了摸耳朵,边缘刚被子弹擦伤,沾上少许的血。
  阿帕奇又往前走了一步,这回枪口抵住我的脑门,冷冰冰的金属感如此真实,这不是幻想也不是拍电影,而是自己即将要被杀死!
  印第安狱警照旧散发死尸的气味,却面带微笑:“1914,我从没见到一个人,能在这么近的距离躲避子弹。”
  我自己也无法想象,闪得竟然如此之快,也许就是求生的本能。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阿帕奇的枪口纹丝不动,不给我留任何的机会:“你以为只有这个中国老杀手才知道这座监狱的秘密吗?”
  “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又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你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人。”
  “阿帕奇,你也不是阿帕奇,你甚至也不是狱警,你不是肖申克州立监狱的人。”
  “你总有一天会知道答案的。”
  “总有一天?”我的额头还被枪口顶的疼,“你不是马上就要杀死我吗?我还有这个机会吗?”
  这个“人”却沉没不语许久,手中的枪仍未放松过,只要稍微动一动手指,我的脑浆就会飞溅到他的脸上。
  可怕的沉默位置了一分钟。
  虽然身体保持不动,他的目光却微微颤抖。四只眼睛距离那么近,我却什么都读不到,只感到他眼睛里,瞬间闪过许多东西,直到他张开嘴巴——
  “不,我已经改变主义了。”
  看着他秃鹰似的眼睛,我不能相信的任何话:“什么?”
  “原本我准备杀死你,当你越狱就已有足够理由,先杀死这个帮你越狱的老家伙,再杀死你这个袭击狱警的亡命之徒。”
  “Shit!为什么还不开枪?”
  阿帕奇却摇摇头,枪从我额头挪开,后退两步:“我不开枪,你走吧。”
  终于,脑门不再冷冰冰,但我的精神还高度紧张,下巴颤抖得更厉害:“不,你在耍我?”
  “快点走!”
  这个印第安人狂暴地怒吼起来,并将手枪插回腰间的枪袋。
  但他的任何话我都不会相信,固执地站在原地:“卑鄙的家伙!我不想被你从背后开枪打死,如果一定要死的话,我必须面对着枪口。”
  “你不会死,至少现在我不会死,我保证!”
  “真——的?”我低头看了看童建国的尸体,阴沉着脸说,“不,不是真的,你只是在耍我,让我兴奋地拼命逃跑,然后在我最满怀希望的时刻,突然开枪把我打死。”
  “不要侮辱我!快点走!否则我现在就开枪打死你。”
  一阵浓郁的死尸气味飘来,我厌恶地低头挪到一边,宁愿现在就被他打死,也不愿和他面对面了!
  “为什么不杀我?”
  阿帕奇原本僵硬的表情,突然觉得异常丰富:“1914。因为你很特别,我不舍得杀了你。”
  “怎么特别?”
  读心术?抑或Gnostics?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快走!你已经有答案了!”
  到底是哪个答案?还是两者合一?
  这算哪一出“捉放曹”啊?
  幽灵梅菲斯特却在我心里大喊:“笨蛋!快走!快走!快走!”
  虽然我还想问下去,身体却已开始行动,捡起童建国的手电,绕过一动不动的阿帕奇,冷冷地说:“你会后悔的!”
  说罢便往地道出口狂奔而去,再也不敢回头看那个人,以及死去的掘墓人。
  “开枪吧!”我一路快跑的同时大吼,“脑残!”
  跑出去几十米,却没等到那记致命的枪声,也没有子弹钻入我的后背心,唯有前方缭绕的手电光束,是幽灵忽隐忽现的目光?
  脚下的路越来越宽,手电所及尽是奇形怪状的石头,感觉竟是一个天然山洞。接着一线幽暗的光,透过岩石之间的裂缝,倾泻入我睁大的瞳孔。黑暗中潜伏爬行太久,仿佛化身为夜行的野狼,好久才敢靠近那到裂缝,刚好可容纳一个人通过。
  小心地侧身钻过去,分娩出母亲的身体,这是我的第三次诞生。
  老子还活着!
  没有婴儿的啼哭,只有野兽般的大声狂呼:“我生下来了!”
  头顶是宝蓝色的天空,荒原清晨五点的晨曦,空气新鲜得让人沉醉,贪婪地深呼吸,想把整个世界吸汝肺中!
  我的声音在荒野间回荡,宛如雷鸣惊醒这座沉睡谷,脚下是一片陡峭的山坡,背后是一块刀削般的悬崖,连绵不绝的黑色山谷寸草不生,巧妙掩盖了这道岩石间的缝隙。
  感谢上苍赐予我诞生的产房——黎明雄壮的天空作天花板,乱石嶙峋的大地作地板,鬼怪般耸立的山谷作墙壁,古来地球是我的母亲,日月星辰是我的父亲,无尽的时间与空间是我的祖先……
  来不及抒情了,想到身后的阿帕奇随时可能改变主意,我紧张地爬下山坡,几乎从碎石堆中滑了下去。一路上衣服破了许多,胳膊和小腿也被划破,但丝毫不感到疼痛,到有一股强烈的兴奋感,如电流传遍全身血管,就像回到不曾记忆过的童年。
  来到山谷的底部,几乎没有一块平地,想起童建国说的秘密泉水,我慌张地四处寻找。可那么大一片荒野,到处崎岖不平的岩石,连一点点绿色都看不到,到哪里去找什么水源呢?
  但是,童建国不是说他不但看到,而且还喝到了甘甜泉水吗?
  想到这,我的喉咙又燃烧起来,实在忍耐不住便拿出水瓶,把剩下的半瓶水喝光了。
  当喝到一滴不剩才追悔莫及——我已经没有水了,如果找不到水源,靠什么走出这无垠的荒漠?
  眼前浮现自己渴死在黄沙上渐渐腐烂的景象……
  在荒凉山谷中绝望徘徊之际,一线金黄色的光芒,不经意间照到我的脸上,刺得我的双眼无法睁开,只能抬手挡着脸,,在指缝中看到一圈红色的发光体。
  万丈阳光!
  山谷已变成锯齿状剪影,初生太阳露出半圆形,橘红色的光芒徐徐拱起,不似正午那么灼烈,反而凄凉悲壮。
  风萧萧兮日出寒。
  就像一帧帧电影画面,太阳也一格格跳起,渐渐离开山谷的地平线,直至完全跃入空中。
  记忆中第一次观看日出。
  阳光仿佛无数道冲击波,竟将我重重击倒在地,我坐在凹凸的岩石上,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色竟是真实的?究竟是荒原上的日出,还是世界末日的盛大演出?如此壮美瑰丽,无法用语言形容,更无法寻找赞美之词!
  终于明白什么叫震撼!
  而我只是一个渺小的越狱犯,一个狼狈的逃亡者,在这轮太阳面前如此微不足道。
  跪倒在地顶礼膜拜,正如摩尼对光明的虔诚——我的太阳,你拯救了我……
  不是夸张与想象,太阳确实拯救了我,因为在前方的绝壁上,我看到一处闪亮的反光。
  在这荒芜人烟的山谷,除了一汪泉水之外,还有什么能反射阳光呢?
  即刻向那片反光奔过去,清晨的阳光下跑了几十步,感到一阵刺眼的光芒,从下往上反射到脸上。
  就在那!我看到了,在几块巨大岩石掩护下,隐藏着一汪平静的池水。
  疯狂地冲过去趴倒在地,将头深深埋入水中。冰凉的泉水包围着我,虽然只有浴缸那么大,却好像在太平洋的海底!
  抬起头浑身都已湿透,放肆地大喊:“谢谢你!童建国!”
  再度把头埋下,大口狂饮泉水,果然如老头所说,甘甜鲜美到无以复加!这是纯天然的矿泉水,附近既无动物也无人迹,数万年来未曾受过污染,甚至还集合天地的灵气。
  贪婪地龙细鲸吞,泉水顺着喉管,源源不断涌入,一口气把肚子灌满,撑得我身体里晃来晃去,像装下了一头小动物。
  连续打了几个嗝,躺倒在岩石上晒着太阳,这就是自由的感觉,那么简单也那么幸福!
  虽然这池水看起来那么小,但清澈可见两三米深的水底,岩石缝里不断有泉水涌上来。
  这里被几块大岩石遮挡,恐怕只有日出才能照到,要是没有反光的帮忙,大概几天几夜都找不到。
  我很快冷静下来,脱掉衣服清洗身体。伤痕仍不感疼痛,或许泉水还有疗伤奇效,将空瓶子灌满了水,又在背包里找到两个塑料袋,灌满水扎紧袋口,牢牢地抓在手里。
  最后,池水倒映着我洗干净的脸,竟然第一次觉得自己好看了!
  虽然还是以前这张脸,至少不似过去那么猥琐,眉字之间透着一股特别气质。尤其是这双眼睛,一如这池甘泉清澈明亮,大概除了莫妮卡之外,还会有其他女孩子喜欢的吧?
  莫妮卡——脑中突然充满她的倩影,多么强烈渴望现在就能拥抱她啊!
  又强迫自己喝了几大口水,吃下背包里的土司面包,这顿早餐可以补充很久的体能,背上行囊回头看了一眼山谷,不知肖申克州立监狱会怎么样?突然发现有两个囚犯失踪,真的难以想象典狱长的脸色,阿帕奇又将怎么回去汇报?至少他不可能坦白把我放走的事。
  再见,甘泉山谷!
  有了太阳就能辨别方向,面朝阳光走去,艰难地穿过崎岖的谷底。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地势终于渐渐平坦,从谷底来到一望无际的高原,回头只见一片山峦,果然诗歌极其隐蔽的山谷,大概只有掘墓人才发现过吧。
  然而,刚在荒原上走了几步,就看到前头躺了一堆东西,有个物件正在太阳下反光。
  小心靠近才发现是具尸骨,散发着恶心气味——正与阿帕奇身上的味道相同。
  强人着反胃自己查看,死者腐烂得并不彻底,但监狱这里极端干燥,也很难说死了多久——什么人会死在这里呢?难道是与我一样越狱的囚犯?
  然而,那样反光的物件却推翻了我的猜测。
  一枚警徽。
  没错,我认得狱警们的行头,这是专署于阿尔斯兰州狱警的徽章。
  死者是个狱警?
  不知怎么又联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闻到死尸气味。
  抛下尸骨往东走去,好在早上并不热,九月的高原也很凉爽,所体体能消耗不大,单元能支撑久一些。不知不觉走了十几公里,空气虽稀薄但非常干净,丝毫没有城市的污浊。脚下不是乱石便是黄沙,照旧不见丝毫绿色,只剩下无生命的大地,如一头干渴狂躁的野兽,沉默着迎面扑来。但我并不恐惧,因为任何凶残的猛兽,都不知道貌岸然的人类可怕——这里没有其他人类,只有一个亡命的读心术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阳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遗失在这残酷的环境中。很遗憾只能远远眺望,无法亲手触摸那纯洁的冰雪,它们就像莫妮卡微笑时露出的牙齿,假设我能再度吻到他的嘴唇,于是脚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觉不到疲倦,腹中的水还很多,无须动用宝贵的储备水分。
  忽然,眼前跳出许多巨大的石头,没块都有两三米高度,如纪念碑矗立在荒野中。他们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组合,最外圈几乎是标准的圆形,中圈则是镂空的五角形,内圈是鸡心形。这些石头总共有上百个,只有少数还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进去,明显是人工搬运组成,有的还有雕刻痕迹,画着古老的图案符号。石头内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的石缸——也许是上古时期的祭坛,如同玛雅文明将活人屠杀祭献给神。
  也许从未被现代人发现过?古代印第安人的遗址?但以他们被美国人征服时的生产力水平,能建造起那么宏伟的建筑群吗?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传说中可怕的“GREATOLDONES”——旧日支配者,曾以邪恶统治过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阵”吗?
  如果真的远古的邪恶,有过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样被毁灭了吗?
  我轻蔑地大声狂笑,GREATOLDONES?去死吧!
  不用回头看这些石头了,它们不过是历史的墓碑,而我将去葬送另一种邪恶。
  穿过“巨石阵”,来到荒凉的原野上,终于感到一些口渴,我打开左手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持两个钟头。
  除了遥远的雪山,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了,宛如来到月球向阳面,整个宇宙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任何物体、任何组织可以束缚我,可以大哭,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骂天,可以骂地,可以骂世界万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见过的脸庞,,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悲伤,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触摸天空,揪下那个虚幻神话,人间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让我大声狂吼大声宣布,空气与阳光是我的家,大地与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钟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辈子好!
  无论能够活着走出这片荒野,无论能够发现自己的秘密,无论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凶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复仇与还我清白更重要,因为我令自己获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为自己而战斗。
  真的自由了吗?
  从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从日上中天到黄昏日幕,我在黄沙与戈壁间奔走,万里无人,飞鸟无踪,只有偶尔所见的白骨,还有永远不会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远的路,反正一直面对阳光。下午太阳到了背后,但东西南北始终没有搞乱。想起奥运会时的马拉松比赛直播,估计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却还没有感觉疲倦,大概因为蹲监狱一年的体育锻炼,也是对自由的渴望极度强烈。
  整个白天没有任何食物补充,也没发现一滴水源的迹象。只能依靠身上携带的泉水,也许含有某些矿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气喝太多。两个塑料袋的水刚喝完,背包里的水瓶还没动过,估计可以支持我度过一夜。如果明天上午还走不出去,又没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烦了。
  但就算渴死饿死被野兽吃掉,也好过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荒芜的旷野已被夕阳涂满金色,影子长长地倾泻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阵苍凉之气。
  终于忍不住回过头,落日化作一个巨大圆盘,燃烧金黄的火焰,天空也不再万里无云,而衬托起火红色的云霞——荒漠中的火烧云,配合灼烤地平线的夕阳,倒是极其稀罕的景象,要有专业相机能拍下来,绝对可以登上《国家地理》杂志封面。
  据说这时容易发生海市蜃楼,天空中会出现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澈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张脸,一张来自丝绸之路的脸,混合着欧亚两个世界,栗色长发下的神秘眼睛,张开热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断对莫妮卡的YY,回到越狱逃犯的荒野现实,绝望地跪倒在地。膝盖顶着坚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裤管,影子蜷缩为一团,即将要埋入尘土。
  当额头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着摇要头,爬起来继续往东走去。
  影子越来越暗淡,金色夕阳化作深蓝,背后的落日彻底陷入荒野,夜色笼罩整个世界。
  蹒跚着走向大漠彼岸,喉咙再度灼烧起来,只能拿出背包里的水瓶,极度舍不得地抿了一小口。仅仅几滴甘甜的泉水,暂时熄灭体内的烈焰,这是最后的筹备,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贵。
  往前走了几公里,荒野完全变成黑色,一弯新月升上夜空,悬挂着几颗星星,继续为我指明方向。幸好几天前早有准备,在图书馆读了几本旅游杂志,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识。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温,狂风越过落基山脉呼啸而下,好在已换上厚囚衣,紧着衣领还能凑合。
  忽然,脚下有些异样,不再是松软的黄沙,也不再是坚硬破碎的砾石,而是一片煤渣铺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照了照黑夜覆盖的大地,果然不同于一路走来的天然荒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迹,宽度大约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尽头……
  老天!是一条公路!
  虽然看起来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条人工开辟的公路,几乎笔直地穿过荒漠。手电照出两道模糊的轮辙印子,甚至捡到一枚香烟屁股,显然最近还有车辆通过。
  兴奋了一分钟后,我又回到焦虑中,在这种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的,白天也不会有几辆车,更别说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监狱的车,我在这搭车岂非自投罗网?
  所以,绝不能在路边守株待兔。
  但这条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径,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监狱,另一端大概是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么市镇?
  假如摸对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够逃回人间,那时候就有干净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担心葬身与荒野。
  不过,假如摸错了方向……
  脑中闪过典狱长德穆革的脸,鼻间闻到阿帕奇身上的气味。
  一边是人间,一边是地狱。
  向左走,向右走?
  绝望地仰天长啸,为什么在我短暂的生命记忆中,总面临这些生死攸关的选择?
  虽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别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监狱在我的东西南北?在迷宫般的地道七拐八弯了整个凌晨,早就搞不清监狱位置,更别说秘密的甘泉山谷。
  秋夜寒风袭来,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在寂静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识地抬头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国,他在每个岔路口永远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亲爱的掘墓人,求你的灵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当面朝东方之时,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着北风呼啸的方向,只需低头看着公路,但别忘了身后可能驶来的汽车。不再犹豫也不再回头,那就是我生命的归宿?人总要找到一个方向,究竟是不是错误?看到结果方可明了,这不是一场赌博。
  走出去没多远,双腿就感到酸痛,呼吸也喘了起来,肚子终于饥肠辘辘。走了一个白天的野路,才有这种感觉也算奇迹。强迫自己鼓足精神,打开背包抿了一小口水,忍着各种身体煎熬,艰难地迎风北行。
  Ontheway.
  走了大约一个钟头,远方地平线亮起一片灯光,我兴奋地跳了起来。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芜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间的迹象,难道转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过,那灯光只有一个点,不像监狱的一大片建筑——不管是不是监狱,必须靠近看个清楚。
  向黑夜中的灯光走去,脚下是笔直的公路,那光线就在路边。随着越来越接近白光,我压低身体像潜伏的野兽,直至十几米的距离。
  不,那不是监狱。
  只有一栋孤零零的低矮建筑,矗立在静谧的公路边,亮着一盏白色大灯,宛如大海与墓地之间的幽灵客栈。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厘米一厘米接近,才发现原来是个加油站!房子破旧如同狗舍,总共只有一支加油枪,窗户里躺着黑人老头,发出沉重如雷的酣声。
  大概是进入监狱的路途太过遥远,必须在中途设置一个加油站,免得有车子在半路抛锚。但这位管理员也忒大胆,居然敢在那么荒凉的所在,独自守着一个加油站。不过,既然数百里内荒芜人烟,也不必担心有坏人过来。
  小心翼翼地绕了加油站一圈,并未发现其他人或什么一样,便轻轻走到窗户边上,想翻进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响起汽车的轰鸣,我急忙躲到阴暗角落。公路那头驶来一辆大卡车,黑夜里扬起一地烟尘,呼啸着开进加油站。
  司机是个健硕的白人汉子,跳下车敲打着窗户,惊醒里面的黑人老头,骂骂咧咧地走出屋子,打开机器为卡车加油。长途车司机很是无聊,抓到一个人拼命说话。
  趁着他们都不注意,我悄悄从黑暗中溜出来,钻到卡车背后爬上去。
  成功!
  车厢用帆布覆盖,这种车在美国已极少见。车里堆满几百个纸箱,躺于其中也蛮舒服的。很快卡车重新发动,颠簸着驶出加油站,透过帆布缝隙,那盏白色大灯越来越远,渐渐变成地平线上的一点星辰。
  躺在一堆柔软的纸箱上,终于不用依靠两条腿了,如果再让我走一个钟头,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浑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摇摇晃晃的车厢,让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现在就睡着!
  强迫自己起来,得确定这辆车会开向哪里。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那不是惨了吗?我打开身下一个纸箱子,用手电往里一照,发现全是服装-——不是狱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夹克,再自己看看衣服标签,不出所料又是MADEINCHINA。
  打开另外几个纸箱,都是些休闲时装,衬衫、T恤、毛衣……还有大量中国外贸牛仔裤,不可能是政府机构的,答案很明显——这辆卡车与监狱无关。
  看来我的判断有误,这条公路并非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而是阿尔斯兰州境内的一条普通公路,只是因为穿越荒芜高原,很简易也没什么车通过。
  兴奋地砸了一下拳头,这辆车将带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间!
  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不知会不会遇到路障?监狱肯定早就发现了我的越狱,他们会不会封锁附近的公路,严密检查酥油来往车辆?
  又紧张了起来,但不管有什么等着我,先换掉这身囚服吧!橘红色的衣服满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于在脸上写着“我是逃犯”四个字。
  迅速脱下全身衣服,塞进一个纸箱里,赤身裸体地在车厢里挑选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内衣,又一件灰色休闲装,符合我的身材,颜色看来很低调,走在人群中不会引人注目。
  OK,总算有了新衣服!
  为防万一,我还挑选了一套外衣和内衣,装在小背包里,可随时调换以逃脱追捕。躺在无数柔软的衣服上,气定神闲地拧开水瓶盖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连那强烈的饥饿感,也逐渐消散于无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残酷荒野,这辆卡车已是天堂!
  睡意越来越浓,我却振作精神支撑。一旦睡着就不知何时性来,万一司机停车下来卸货,发现我躺在车厢里,很可能打电话报警。
  我爬到车厢尾部,从帆布缝隙往外看去,荒原没有任何亮光。司机一定开着远光灯,小心翼翼赶着夜路,大概被老板催着送货吧。我紧紧抓着挡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御肆虐的寒夜狂风。实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着栽下去送命。
  卡车开了好几个钟头,估计已到后半夜。我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合眼了,将近二十小时没吃过一粒米,坚持下来太不可思议了。不能用身体锻炼来结实,也不能说是命运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经以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难面前将不堪一击,现在才发现我并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也能坚持到足以另他人崩溃的境地。
  轰鸣震动着亘古寂静的荒原,黑暗覆盖着遥远长路,那时我的逃亡之路,也是连通地狱与人间的路。
  当我摇摇欲坠之时,眼前忽然闪过两到亮光,定晴一看竟是两排路灯——有了路灯就离城市不远!果然,一辆集装箱卡车从左边开过,呼啸着驶往相反方向。几分钟不到又是数辆小轿车开过,我们已经不再孤独了!
  不久,公路两边出现更多灯光,依稀可辨一些乡村别墅,农场与工厂的仓库,甚至还有彻夜通明的广告牌!包括去年挂上的奥巴马竞选广告,大概是这里的人懒得换了。
  突然,路边闪过一座破旧建筑,昏暗路灯照耀五曾楼房,马路对面也有相同的一栋公寓楼。刹那间,心头猛烈地颤抖,逼迫我将头伸出车厢,自己辨认这幅凌晨景象——
  我认识这栋楼!
  眼珠都快要掉出来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认识这幢荒凉的公寓楼。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个自称吴秘书的人,带到这幢诡异的公寓楼下,告诉我天空集团大老板就在楼上。来到五楼的一个房间,却发现一张写有“DAYDREAM”的字条,接着是刚刚被杀死的常青,我被“及时”赶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这里!
  噩梦开始的地方,凶残的杀人现场,精心策划的陷害空间,将我抛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自从上次被押上警车,这是我第二次回到这里,藏身于运送服装的长途卡车,看着这两栋公寓楼渐渐远去,小时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里是阿尔斯兰州的首府马丁.路德市,开过几个十字路口与红绿灯,路边楼房已绵延不断,基本沉静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这座城市,激动得恨不得跳下去,在凌晨街道上自由闲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楼,看看警察局门口,看看逮捕过我的警察。
  车停了。
  在一个路口拐角处,看起来是仓库大门。如果司机过来就危险,我赶紧背着小包,掀开帆布爬下来。在车上颠簸了大半夜,终于踩在人间的土地上。
  幸好没人看到我,转入仓库旁的一条小巷,低头潜入沉沉夜色。
  “真棒!”
  面朝满天星斗,轻声对自己低吼,挥舞拳头舒展身体,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
  拧开背包里的瓶子,把最后的泉水统统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没吃过。穿过小巷又是条街道,我走在阴暗的角落里,自己观察周围店铺——没有一家亮灯的,路上也没什么行人,倒是不少野猫四处乱窜,发出骇人的叫声。
  其实,我也是一只流浪的野猫。
  在无人的街上游荡许久,看到一辆警车开过来,慌乱地闪到小巷中。警车并未减慢速度,很快开了过去,想必不是来抓我的。
  但我的脚步越来越慢,体能也越发虚弱,甚至有些踉踉跄跄。饿得实在难受,扶着路灯喘气,才看到屋檐下蜷着一个流浪汉,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浑身散发臭气——这不是美国吗?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么还有人露宿街头?我同情地看了他一会儿,想起自己也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逃犯,便无奈第低头离去。
  天空渐渐亮起鱼肚白,我的身上沾着露水,晨曦洒在马丁.路德市的屋顶,距离成功越狱已过去了一个昼夜。
  路上行人开始多了,鉴于这里华人极少,我不敢大大方方走在街上,只能在楼房之间躲躲藏藏。我发现美国人的防盗意识很差,尤其在这种偏远的小地方,随随便便就能翻过低矮的篱笆墙。
  没错,我走投无路私闯民宅——这户人间窗户没关,趁着四下无人,大胆爬进厨房,打开冰箱取出面包和牛奶,悄无声息地吃起来。
  没想到饭量变得如此之大,竟吃了三个人的份量。强忍着要打饱嗝的感觉,轻轻摸到客厅,从电器与摆设情况来看,是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当我要摸到电话时,脚底却不小碰倒一个花瓶,清脆的破碎声响彻整栋房子。
  心被狠狠揪了一下,楼上卧室也响起声音,主人眼看就要下来了。我六神无主地在底楼转了一圈,却发现大门没办法打开!只能跑回厨房,刚想从窗口翻出去,却看到一个男人正顺着排水管,从房子外墙爬下来——只穿着一条内裤,狼狈地穿过花园逃出去。
  想必女主人红杏出墙,趁老公不在家与情人偷欢,听到楼下发出声响,以为老公回家来捉奸,便慌忙让情人穿着短裤逃亡。
  不禁苦笑一声,这栋房子可怜的男主人,大概还以为老婆守身如玉地等待他回家呢。
  楼上的女人一时半会不敢下来,我冒险再次摸到客厅,迅速拿起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只等待了一秒钟,电话里传来焦虑的中国话:“是你吗?”
  莫妮卡!
  我战栗着抓着电话,又不敢放大声音,用手掌护着话筒说——
  “我越狱了!我成功了!我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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