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龙虎相斗 风吼雪怒
 
2019-09-14 14:54:30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老祖,就是北极异人风雪老祖。
  龙城璧腰悬的风雪之刀,就是风雪老祖赐赠给他的。
  风雪老祖能将一柄如此珍贵的宝刀送给龙城璧,他与龙城璧关系之深厚,自不待言。
  雪山三圣虽然俱已是七十岁外的老人,但和风雪老祖的年纪相比,却几乎差了三十岁。
  雪山三圣并不是风雪老祖的弟子。
  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和师徒无别。
  雪山三圣的武功,最少有大半是风雪老祖传授给他们的。
  但风雪老祖却从不肯接纳他们的要求,将雪山三圣正式收为门下弟子。
  风雪老祖喜欢孤独,清静。
  在近三十年来,和他谈话的人绝不会超过十个。
  而且,他已很少再杀人。
  也许在他二十岁到七十岁这五十年之内,他杀人杀得太多,感到厌倦了吧?
  所以,他在九十岁大寿那年,将风雪之刀赐赠给龙城璧,也不是毫无理由的。
  何况,凭他现在的武功,手里有刀抑或没有刀,已经几乎毫无分别。
  风雪老祖虽然不是浪子,但他也和龙城璧一样,有个坏习惯。
  这个坏习惯就是居无定所。
  有时候他甚至会在冰峰之巅喝酒独自下棋,或者是人占熊巢,把大白熊赶出熊窝,自己却在熊窝里睡到天亮。
  虽然他已老得连牙齿都只剩下几枚,但他也居然会想念女人。
  当他想念女人的时候,他一定会到春天楼。

×      ×      ×

  春天楼就在望冰楼的西北面,不足半里。
  这里的北地姑娘,每一个都很漂亮,皮肤白滑如脂玉,燕瘦环肥,尽皆千中选一的娇媚佳丽。
  有漂亮女人的地方,就有春色。
  春色无边,正是每一幢青楼的最大特色。
  所以,这一幢铺满冰雪,四周冷冰冰的地方,就叫做“春天楼”。
  因为这里永远都只有春天的温暖,这种温暖能使每一个男人血脉偾张,神经冲动!
  龙城璧想不到的就是:风雪老祖已拣了“春天楼”,作为他百年归老,寿终正寝的地方。
  “春天楼”的老板,是个大胖子。
  唐竹君的胞兄唐竹权也是个大胖子,但和这个大胖子相比,却几乎“瘦”了一半!
  龙城璧见过不少胖子,但最胖的一个直到如今才总算大开眼界。
  李临风在替两人互相介绍的时候道:“这位大老板,人人都称呼他鲸爷。”
  “鲸爷?”龙城璧眼睛里光采倏现:“莫非就是北海之鲸的海鲸王?”
  鲸爷笑了笑。
  他笑的时候,浑身上下的肥肉都在跳跃。
  他实在是长得太胖,太胖了。
  他一面笑,一面道:“龙兄弟见多识广,海胖子这等无名小卒,居然也会给你连姓名外号都捧了出来。”
  龙城璧微笑着:“鲸爷的故事,在下十岁的时候便已听家父提起过不知多少次,想当年在北海,十七艘巨船在冰海中剧战,鲸爷力挫九大飞鲨之役,至今依然脍炙人口,鲸爷又何必太自谦?”
  鲸爷忽然露出了一个哀伤的神色,叹道:“可惜,当年的北海之鲸,现在已不再在北海,而在这里摆下脂粉阵,做其青楼老板。”
  他仿佛有很多心事,都已被龙城璧的说话勾起。
  李临风忽然轻轻一咳,对龙城璧道:“老祖正在碧荷厅中等你。”
  龙城璧没有说什么,跟着雪山三圣,向碧荷厅而去。

×      ×      ×

  风雪老祖果然就倚坐在碧荷厅的一张鹿皮椅上。
  他的脸色并不苍白,但却是焦黄如蜡纸。
  龙城璧看见这副模样,不禁心中又是一阵叹息。
  风雪老祖确已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刻。
  尚幸他虽然垂死,依然神智清醒,连说话的声音也并不如想象中般衰弱。
  他忽然挥了挥手,对雪山三圣淡淡道:“你们都出去,老夫要和龙老弟谈谈女人经。”
  雪山三圣俱是一呆。
  人都快要躺进棺材里了,居然还有兴趣谈什么女人经?
  风雪老祖立刻又挥手大呼:“出去!出去!”
  雪山三圣不敢再逗留,匆匆退出碧荷厅。
  厅中刹那间变成一片死寂。
  风雪老祖的神态,忽然变得很严肃,两眼直盯着龙城璧的脸。
  龙城璧倏地发觉,这个垂死的老人,眼中竟然露出了一股浓厚的杀机。
  过了好久,风雪老祖才沉声道:“我要你替我办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
  龙城璧毫不考虑就答允下来:“只要能力所及,晚辈万死不辞。”
  风雪老祖声音平静,但语气却加重不少:“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你听过黑杜鹃唱歌没有?”
  黑杜鹃!是一朵花?是一只鸟?
  还是一个人的名字?
  龙城璧摇头。
  他从没有听说过黑杜鹃这三个字,更加没有听过黑杜鹃唱歌。
  风雪老祖脸上完全没有表情,眼中的杀机仿佛已被一层云雾所掩盖。
  但龙城璧忽然又发觉,这个老人深沉的眼睛已露出痛苦之色。
  碧荷厅中,又陷入了一种死寂的境界,连空气都已被死寂的气氛所凝结。
  风雪老祖突然剧烈地咳嗽,不停地喘气。
  龙城璧立刻以掌心抵住风雪老祖的背心穴,内力源源输送过去。
  风雪老祖咳嗽方止,立刻就厉声道:“放手!别作无谓的浪费!”
  龙城璧依然不愿就此罢休。
  风雪老祖又怒喝道:“你再不听我说话,老夫就咬断舌根自尽!”
  龙城璧悚然动容,明知这只不过是恫吓之言,但他既然讲出了这种说话,却也不能不有所避忌,唯有依言松开双掌。
  风雪老祖又喘了一口气,额上汗珠滚滚而下:“阎王要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生死有命,何况老夫已高龄九十九有多,又何必强求多活十天八天?”
  龙城璧默然无语,因为即使换上了自己,他也会有此同感。
  风雪老祖喘声稍止,忽然道:“你可知道,老夫三十年从未离开北塞踏入中原,是为了什么缘故?”
  龙城璧茫然。
  “就是为了黑杜鹃!”风雪老祖一声长叹,道:“老夫曾发誓,只要黑杜鹃一天活着,老夫就决不踏入中原半步。”
  龙城璧道:“为什么?”
  风雪老祖神色黯然,道:“你不必问为什么,老夫现在唯一要交托你去办的事,就是要你将黑杜鹃杀死!”
  杀黑杜鹃!
  风雪老祖信任龙城璧,才会要他去杀黑杜鹃!
  风雪老祖为什么要杀黑杜鹃?
  他为什么不亲自动手?
  黑杜鹃是个怎样的人?
  风雪老祖何以三十年来不踏进中原半步?

×      ×      ×

  腊月初十,天朗气清,今天的洛阳城并不很冷。
  洛阳城,位于豫西黄河支流洛水之旁,东周、东汉、三国之魏、西晋、北魏及后唐均建都于此。
  这里是大城市,大地方,当然也有不少大人物。
  洛阳城里的百万富豪,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但能够比得上南宫千枫的人,却绝不会多。
  因为南宫千枫虽然只有三十五岁,但他所拥有的财产,却足以将整个洛阳城的房子都买下。
  他不但有惊人的财富,更有一身惊人的武功。
  ——南宫世家最引以为傲的地方,也正是这两点,富可敌国,技镇江湖。
  ——南宫千枫就是南宫世家七大公子里的老四,他唯一的外号,就是“一掷万金”。
  别人一掷千金已经豪阔无比。
  但南宫千枫却往往一出手,就是上万两的银票,好像他的财产,就算每天花一百几十万都总花不完似的。
  一个人有钱当然也就有势。
  他在洛阳城里的锋芒,简直把拥兵十万,洛阳城府尹的威风都压了下去。
  他在洛阳城西的府宅,最少就比洛阳府尹韩大人的官邸大上三倍。
  韩大人虽然身为朝廷大官员,但见到了南宫千枫,还得谦谦恭恭,巴结不迭。
  在这个地方,的确已没有什么人敢得罪南宫千枫。
  更没有人敢得罪南宫世家。
  但在洛阳城以东一百里外的郑州,却有一个人,敢向南宫千枫挑战。
  这个人并不是大财主。
  他只是个宰猪的屠夫。
  常言有道,贫不与富敌。
  但这个并不怎样富有的屠夫,却居然与南宫千枫作对了整整三年。
  南宫千枫已派了好几批人去郑州,要把这个屠夫收拾,但结果被收拾的,居然是南宫千枫派去的人。
  这个在郑州屠宰猪只的屠夫,在江湖上也并不见得有什么名气。
  他姓张,名两刀。
  他宰猪的时候用两柄屠刀。
  他杀人的时候,也是用两柄屠刀。
  这人年纪三十五六,长相粗鲁,黑脸戟须,十足十三国志里的张翼德。
  张翼德的原名,是张一刀。
  但张两刀比起张一刀似乎还更厉害,因为他这两柄屠刀,竟然是纯金打造的!
  所以,又有人称呼他为张金刀。
  无论他用的是金刀也好,生锈刀也好,他能够与南宫千枫对峙了三年,这个人的本事就一定绝不简单。
  南宫千枫似乎也并不着急,几次派人收拾张两刀失败之后,索性放手不管。
  他是否真的不再对付张两刀?
  当然并不如此。
  他已暗中花了一百万两银子,请了十个职业杀手回来,限他们在正月初一之前,把张两刀变成张两段。
  张两段的意思,就是要把张两刀齐腰斩开两段。
  一个人若被斩开两段,当然就不能再和南宫千枫作对。
  南宫千枫最讨厌的,就是胆敢顶撞他,和他作对的人。
  由三岁开始直到三十五岁,他这种性格从未改变过。

×      ×      ×

  司马血就在腊月初十那天,来到了洛阳城。
  平时,有人雇请他去杀人,他一定会骑最快的马,由最快的捷径赶路。
  别人说救人如救火,刻不容缓。
  但司马血杀人的时候,也像救火般匆匆的来,匆匆的去。
  他是“杀手之王”。
  “杀手之王”当然应该有他本身独特的风格。
  司马血的风格,就是往往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赶到最远的地方。
  猎人捕野兽,必须争取时间。
  杀手追杀目标者,也无疑应该争取最快的时间,来找寻最有利的机会。
  司马血是“杀手之王”,他当然很明白每一点。
  但今次他来到洛阳城的时候,已比雇主约定的时间迟了九日。
  南宫千枫本来派人约他在腊月初一之前,赶到洛阳的。
  但现在已不是初一。
  而是初十。
  他为什么来得这样迟?
  因为他今次并没有骑最快的马,也没有从最快的捷径赶路。
  他并不骑马,却坐着一辆很华丽的马车。
  可是这辆马车也并没有用马来拉动,他用的竟然是四条老黄牛。
  原本是一辆马车,现在却变成了用牛来拉动的牛车。
  牛车当然比马车慢得多。
  所以,他来迟了九日,实在半点也不过份。

×      ×      ×

  南宫府有四个大厅。
  最大的一个厅,就在南宫府最深处,一丛翠竹之后。
  这一个大厅,名堂很风雅,叫做飘然堂。
  但在这里陈设的事物,却一点也不风雅,更不会令人有飘然之感。
  因为这里只有一排一排的兵器架,兵器架上尽是各式各类的奇门兵器。
  厅虽大,但除了几张椅之外,连一张桌子都没有。
  空荡荡的一个大厅。
  当你踏进这里的第一个感觉,也许就只有“杀气腾腾”这四个字。
  南宫千枫就坐在这个杀气腾腾的大厅里,一张可以容纳得三个人坐下的红垫阔椅子上。
  他要坐在这里见司马血。
  他是雇主,他认为自己有权在任何地方,接见一个迟到了九天的职业杀手。
  他不喜欢别人迟到。
  他希望司马血能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解释他为什么迟到了九天?
  司马血终于出现了。
  他的出现,也比南宫千枫想象中的时间要慢。
  因为司马血走得很慢,而且频频停下来,欣赏南宫府内的景色。
  甚至他来到了飘然堂,见到了南宫千枫之后,依然是懒洋洋地,就像是一个疲倦了的丈夫,回到家里见到妻子的神态一样。
  南宫千枫冷冷地问道:“你就是司马血?”
  “不错。”司马血在回答南宫千枫的时候,眼睛却直盯着兵器架上的兵器。
  南宫千枫沉吟着,忽然大声喝道:“你究竟是来为我做事,还是跑来游山玩水的?”
  司马血倏然一笑,淡淡道:“你以为我在游山玩水?”
  南宫千枫冷哼着,道:“其他九位杀手都已在初一前到了这里,但你却施施然乘牛车而来……”
  司马血微笑着:“在下乘坐牛车,因为牛拉车比较慢,可以坐得舒服一点。”
  南宫千枫皱起了眉:“但你可否知道,其他九位杀手,此刻已在郑州,开始与张两刀拼命?”
  司马血神态悠闲如昔,点头道:“知道。”
  “你知道就好了!”南宫千枫忽然从阔椅上霍声站起:“假如这九位杀手已经把张两刀杀死,你现在才来到这里又有什么用?”
  司马血脸上的笑容倏地消失,眼睛里却射出了两道电般的光芒,冷冷道:“张两刀是什么人,公子你一定会比在下更清楚,其他九位杀手是谁,在下也是早已知道。”
  南宫千枫嘴角露出了一丝冷酷的笑容:“你认为连这九位杀手都杀不了张两刀吗?”
  司马血忽然笑了笑,笑得很奇怪:“如果九位杀手能够杀得了张两刀,你又何必坐在南宫府里,等在下足足九日?”
  南宫千枫不再说话了。
  他发觉司马血果然不愧是号称杀手之王。
  现在,他已有足够的信心,把张两刀置诸死地。
  因为张两刀就算能杀得了那九位职业杀手,他也绝逃不过司马血的碧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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