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红雪的逻辑与地毯式轰炸
 
2010-02-01 14:39:00   作者:王怡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傅红雪是古龙笔下一个身世不明、内热外冷的冷酷杀手,跛一只脚,一柄黑漆漆的刀即使在做爱时也永不离手。他从小被灌输了复仇的使命,十七年间,每天的生活就是千百次地练习拔刀。你走进一间房,看见刀光一闪,一只断臂掉落在你面前。你拾起来一看,觉得似曾相识,才猛然醒悟自己的手臂已经被人手起刀落。那么这个拔刀的人一定就是傅红雪。
 
  在武侠的世界,仇恨最深、出手最快的杀人者莫过于傅红雪。黄易的新作《错乱江湖》中,洪七公与黄药师与傅红雪相遇,九指神丐的降龙十八掌连出手的机会都欠奉,就一刀,便被傅红雪重创。这个情节金庸的拥趸一定是不服气的,但我觉得基本可信。因为谁说过,比爱更持久的力量是仇恨。但傅红雪的悲剧在于,当他在"走不完天涯路,杀不尽仇人头"的夜歌中来到了关东万马堂,他最终发现事实的的真相,并不是别人没有杀他的父亲,而是他自己根本不是当年被杀者的儿子。他的与生俱来的仇恨忽然落空,一切的恩怨原来与他无关。十七年来反复的拔刀,像西西弗斯艰难的将巨石推至山巅,却又跌回起点。
 
  傅红雪还有勇气将那无根的仇恨重来一遍吗?仇恨是一种原罪,那个将他养大的女人告诉他: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傅红雪的一生都摆脱不了这种原罪,即便仇恨的起点出自于误会和谎言,但仇恨的力量由此开始自我繁殖,起点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仇人就是仇人,想象中的仇人和真正的仇人已经没有了区别。最终只有仇人的死,才能让巨石落回起点,停止又一轮的周而复始。
 
  在一切关于复仇的故事里,傅红雪的故事和汪曾祺先生写于抗战时期的小说《复仇》,以及余华早年的《鲜血梅花》,是最令我动心的。因为这几个篇章都暗示了仇恨的荒谬和无根。其中余华的小说,明显受到傅红雪这个人物的影响。复仇者像等待戈多一样寻找着杀父仇人,却阴差阳错,几番与仇人失之交臂。当复仇者最终得知仇人的死讯时,他已将一生的光阴虚掷在复仇的路上。如果命运如此无常,因果如此繁复,那么复仇这件事本身唯一的结局,其实是将复仇者自己拉入永劫不归的深渊。
 
  复仇,永远是战争的一个主题,亦是执法者挥之不去的一个宏愿。除开佛教,几乎一切的宗教文明,似乎都暗藏甚至宣扬着复仇的因子。圣经旧约,就是典型的复仇文化,耶和华此人睚眦必报,即便末日审判,也多少带着复仇的意味。伊斯兰教更是直接崛起于战火当中,真主安拉与耶和华一样,首先是部落的战神。儒教孔圣人也是讲究"以直报直"的,老百姓说:有仇不报非君子。孔子的逻辑是:如果对你不好的人你以德报之,那么对你好的人你又以什么去报之呢?这个逻辑有点现代经济学预期学派的味道,如果对你好和对你不好的效果都一样,为什么还要对你好?
 
  二战中美国对于东京的轰炸,主要的根源就是复仇。甚至投放原子弹,也是复仇的动机胜过了结束战争的努力。如果按照孔子的逻辑,复仇是对罪过的回报和惩罚,如果犯罪和不犯罪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那么为什么不去犯罪呢?所以不复仇就等于纵容罪过。以怨报怨,以德报德就是符合正义的。复仇将比不复仇更有助于减少未来的罪过。
 
  但是假如形成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循环往复,我们却看到复仇的行为往往没有减少,反而膨胀了未来的罪过。如果复仇是正义的,为什么会冤冤相报?在现代社会,我们看到一个杀人犯被法律判为死刑,是没有人站出来复仇的。法律的罪罚相当的原则其实就是孔子所言的"以直报直"。那么法律对于罪行的惩罚是否就等于是复仇?
 
  我愿意把法律的惩戒,理解为进入一个正当程序之中的复仇。复仇的正义性,只有当复仇的权力从个人的手中被夺走而交给法律时,只有当复仇的行为由一个正当的程序所决定时,复仇才不会激起冤冤相报。复仇者的资格才不会被怀疑。而作为个体的受害者也才不会被复仇的欲念拉入不能自拔的深渊。传言当初向广岛、长崎投放原子弹的飞行员不堪承受精神自责,最终有人选择了自杀。可见复仇这件事在名义上的正当性,并不能掩盖复仇行为本身的不义。
 
  当傅红雪去与仇人决斗时,他的女人问道:你有把握胜过他吗?
 
  傅红雪说:没有把握。
 
  他的女人说:既然没有把握为什么还要去呢?
 
  傅红雪答道:如果我有十足的把握杀死他,我就不会去了。因为那就不是决斗,而是谋杀。
 
  在傅红雪的逻辑里,复仇这件事的正义性是与手段有关的,复仇不等于谋杀。而在自身安全的情形下谋杀一个人,则是不正义的。谋杀一个凶手,同样是谋杀。这个逻辑其实也构成了投放原子弹的美国飞行员最根本的困惑。自二战轰炸东京以来,大规模的居高临下的地毯式轰炸成为美国最常见的战争和复仇的方式。从越南到伊拉克,从南联盟到今天的阿富汗。但是战争与屠杀的区别,也许并不仅仅在于理由和动机,而在于手段。正义的战争可以允许偷袭,允许欺诈,但战争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决斗,而绝非谋杀。
 
  美国作家,小说《裸者与死者》的作者诺曼梅勒,他在接受采访时,对科索沃战争的看法就和傅红雪如出一辙。梅勒这样指责美国人:"你去打仗,从一万五千英尺高空扔炸弹而自己不损一条人命,这是耻辱!你去打仗,自己不流血就打赢了,这不是打仗,这是处决。这是一种不加区分的处决,而你连你在处决谁都不知道。"
 
  然而劫持民航飞机撞毁世贸中心的恐怖分子呢?他们的手段就不是谋杀,而像是决斗,是与数千名无辜者同归于尽。美国的复仇则是居高临下的轰炸。一枚号称"雏菊切刀"的巨无霸炸弹扔下去,就可以炸死方圆600米之内的一切生物。那么谁是比谁更加无耻的呢?强弱之分和这种手段的迥异又能不能反过来掩盖理由与动机?据《波士顿环球报》报道,在贝鲁特和开罗,那些喝着可口可乐的反美青年们,他们感到无法接受的就是"一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居然要去摧毁一个贫穷的小国"。一个不讲求程序正义的执法者,和一个盗亦有道的罪犯,这是香港黑社会电影里常常出现的对峙场面。那么我们选择支持谁?
 
  在实质正义与行为手段之间,在所谓的文明冲突和作为原罪的仇恨之间,理应一个都不宽恕。敢死队一样具有献身精神的恐怖分子,其滔天罪恶和对与文明底线的挑战,并不能因其敢于搭上自己的性命而有丝毫改观。而美国反恐怖主义的战争与复仇,也没有理由使一场师出有名的战争沦为居高临下的屠杀。尤其当美国国内的民权状况在战争的影响下,都受到来自国家安全名义下的打击和削减的时候。我们对于复仇者的支持是危险的。
 
  伊斯兰世界的无数年轻人,就像是一出生就被告之"雪是红的"的傅红雪,他们每天反复的练习拔刀,真正的敌人和想象中的敌人在冤冤相报的轮回中已经融为一炉。在"文明的冲突"的理解模式里,美国及其代表的文明势力,看上去就是他们的不折不扣的杀父仇人。而今天的美国也就像那个万马堂的堂主,在遭到复仇的打击时将每一个附近的高手都视为凶手,或者在草木皆兵的恐惧中像《鲜血梅花》中的阮海阔,踏上复仇和找寻仇人的漫长之路。最终将自身拉入复仇的深渊,将两百年的民主政体绑上一辆危险的战车。
 
  这不是不可能的结局。强势者的同态复仇,最大的可能不是把仇人拉到自己的水准上来,而是把自己降到仇人的水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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