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七杀冢
2020-03-08 18:54:42   作者:诸葛青云   来源:诸葛青云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杀,杀,杀,杀,杀,杀,杀!
  这不是张献忠的“七杀碑”,而是当代江湖中,代表权威性的七种最具凶杀意味之物!
  是甚么呢?
  一、是“玫瑰夫人”那件“玫瑰衫”上面的七朵黑色玫瑰。
  谁也不知道“玫瑰夫人”姓甚么?叫甚么?只知道她年约花信稍过,姿色绝美,平时,总是外着长衣,但若一旦脱去长衣,现出贴身所穿那件满布“玫瑰刺”,并缀有七朵黑色玫瑰的“玫瑰衫”时,则和她敌对的当事人,多半便杀星高照,要遭受死亡之噩运!
  二、是“风尘醉鬼”余长醒怀中所贮的一只七彩磁质酒瓶。余长醒不喝酒时,似乎有点糊里糊涂,但酒一下喉,立即清醒,尤其越喝得多,越是精灵无比,故而他虽号称“风尘醉鬼”。却谁也没有看见这“醉鬼”真正醉过。他有桩怪癖,对你用平常酒壶或酒杯喝酒,便当你是他朋友,倘若摸出怀中所贮一只上绘七彩细画的磁质酒瓶来,对口狂饮之时,便当你是他敌人,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还有任何余长醒的敌人,能逃出他那八招独具神妙的“醉仙掌法”之下。
  三、是“魔眼淫尼”常妙妙的一头七尺长发。
  头发能长到七尺,似乎有点骇人听闻,但“长发贵妃”常妙妙的头发,却真有那么长,就在她头发长到七尺时,突然不知怎的,一齐被人剃光,断了下来,常妙妙怒极而晕,醒来后,入了魔教,习就一双“摄魂魔眼”,改号“魔眼淫尼”,但对于七尺青丝,仍然不忍抛弃,制成发髻戴在头上,对敌时,抖将起来,便是件奇绝兵刃,威力凌厉,十之八九能将对手追魂夺命!
  四、是“酒色如来”了了僧光头之上的七粒戒疤。
  一般僧人头上,都烫了九粒戒疤,了了僧的光头之上,却只有七粒,对于此事,他有解释,就是“酒、色”二事不戒。
  其实,了了僧说得不够详细,他还有一事不单不戒,并还极嗜,那就是“杀人”!而他光头之上的“七粒戒疤”,也正是出人意料的杀敌利器!
  五、是“落拓王孙”马必昌藏在他那件褪色青衫以内,七只可分可合的“七巧金环”。
  常言道:“人穷志短”,马必昌虽然相貌潇洒,人品风流,但昔是王孙,今已落拓,有人是越穷越傲,马必昌却肯逆来顺受,脾气好到极点,但若太让他看不过去,或是逼他太甚,使他伸手入怀,从那件堆满风尘酒渍的褪色青衫之内,取出了足以震摄江湖的“七巧金环”时,则对方等于是接了阎王帖子,准定去鬼门关上挂号!
  六、是“四绝狂人”上官狂的七管七寸毛锥。
  上官狂以“能书、能画、能酒、能诗”,自称“四绝”,富可敌国,财大气粗,最爱摆谱,每次出游江湖,最少带着侍从五人,四名书僮,分捧“笔、墨、纸、砚”,另外还有一名壮汉,替他挑着两大坛自酿百年陈酒。
  难怪上官狂名“狂”,“四绝狂人”的号也“狂”,他武功委实极高,生平尚未遭过败绩,就地取材,一花一叶,均可作为兵刃,但他杀人之际,却往往都是取起笔筒中的七寸毛锥来,把对方一掷穿心!
  七、是“玄冰玉女”冷玄冰的脸上笑容。
  以上六件充满“杀”气之物,“七朵黑色玫瑰”、“七彩磁质酒瓶”、“七尺长发”、“七粒戒疤”、“七巧金环”、“七寸毛锥”等,都和“七”密切有关,只有这一件,“玄冰玉女”冷玄冰脸上的“笑”,却和“七”毫无关系。
  冷玄冰的号称“玄冰玉女”,共有三种原因,第一,她名叫“玄冰”,第二,她练得是传自边荒异人“北天山冰魂峪”主人雪姥姥的“玄冰气劲”,第三,冷玄冰生性爱穿玄衣,而她那张美绝天人,娇媚盖代的脸庞儿,更似被万载玄冰冻住了地,老是板板不笑。
  她不是不笑,只是生性奇特,平时不动神色,到了怒极之时,才会微掀嘴角,展露一丝冷笑,而就在这嘴角一掀以下,对方那把激怒之人,往往便血脉皆凝地,中了“玄冰气劲”而死!
  但冷玄冰面冷心热,最爱打抱不平,身有侠骨,足遍江湖,只可惜眼高心傲,世少知音,慢说男朋友,竟一向独往独来,连十分要好的女朋友,也未交上一个。
  好了,“七杀”介绍完毕,故事开始,绝无冷场,因为一开始就出现了“七杀”之二。

×      ×      ×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平沙,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
  下面那句,不是“断肠人在天涯”,而是“酒家人在喧哗”!
  因为这是平沙古道旁的一个小酒家,昏鸦在西风中列队,枯藤在老树上摇摆,酒家傍着小桥,门前拴着瘦马,夕阳红得像血,但酒家中的一些酒客的那副尊容,却有好几位红得和窗外夕阳,不相上下。
  陡然间,酒家中高谈阔论,猜拳行令的喧哗之声,一齐静了下来!
  不用问,不是来了怪人,便是出了怪事!
  既是前者,也是后者,这小酒家中,既来怪人,也出怪事!
  二十四只马蹄,停在酒家门口,但这是六匹油光水滑的肥马,比起原先拴在酒家门外那匹毛干骨凸的灰色瘦马,漂亮多了!
  六匹马上,下来了六个人,从那众星捧月的态度上,便可看出是一主五仆!
  首先踏入店门的,是四个年约十五六岁的青衣俊僮。
  一个手上捧着一只比海碗还大的巨型上佳端砚。
  一个手上捧着一卷长长短短,大大小小的各色宣纸。
  一个手上捧着一个墨盒,盒中置满粗细方圆不一,但均宝光闪闪,异香挹人各种名墨。
  一个手上捧着一具函件奇巨方竹所制的精致笔筒,筒中插着羊毫、狼毫、兔毫、鼠须,大小长短不一的十几管笔。
  在这当先引路的四名书僮之后,是位身穿银白长衫的富家公子,此人约莫三十一二,貌相颇为英俊,只可惜目光太傲太狂,那种意气飞扬,顾盼自得的神态,根本就未把这山野小酒家中的满堂酒客,看在眼内。
  随在银衣公子身后的是名四十左右的黑衣壮汉,他左手挽着一只奇巨无比的朱红酒葫芦,右手托着青花酒坛,两者重量,少说点也在一两百斤以上,但那壮汉却举重若轻,毫无疲累神色,可见得此人臂力,十分强健!
  六人才一进门,酒家伙计,便已胁肩谄笑地迎了上去。
  捧笔书僮道:“店家,快点替我家公子,找个雅座。”
  小酒家中,本来只有十四五副座头,此时均已客满,只有屋角暗处,还有一张破旧小桌空着。
  由于银衣公子主仆的气派太大,要的又是“雅座”,店伙不敢引往黑暗屋角,正急得搔头挠腮之际,突有个清朗语音笑道:“店家,我这座位,正对窗户,适宜欣赏斜阳古道,水色山光的黄昏景色,倒也算得‘雅座’,且让与这位公子,你替他收拾收拾,我自己迁往屋角便了。”
  发话人是位二十八九的青衫书生,此人身材极为英挺,五官也极俊美,却嫌面黄肌瘦,神态憔悴,身上所穿的那件青衫,质料虽属上乘,但不仅陈旧得业已褪色,衣上并染满了风尘酒渍。
  青衫书生说完之后,不等店伙动手,便自己端着未用完的残肴剩酒,走向屋角破桌。
  银衣公子瞟了青衫书生一眼,心中忖道:“此人虽然落拓,气宇倒是不凡,脾气更好到极点……”
  这时,店伙赶紧擦拭收拾,并替银衣公子主仆,摆设座位。
  手捧大卷宣纸的书僮笑道:“我们都用过干粮,店家只在对着窗外的方向,替我家公子,准备一份杯筷座位便了。”
  店伙诺诺连声,一面如言摆设,一面向那气派极大的银衣公子,哈腰陪笑道:“公子要用些甚么酒菜?”
  银衣公子道:“酒我自己带得有,菜则准备些山野时鲜便可,一般的鸡鸭鱼肉,我委实吃得厌了。”
  说完,便自坐下,黑衣壮汉放下青花酒坛,揭开朱红葫芦塞口,满满斟了一杯,那种奇冽酒香,引得满店酒客,一齐目光遥注。
  店伙听得那银衣公子不要鸡鸭鱼肉,正觉为难,却见那迁往屋角破桌的青衫书生,在向自己招手。
  他忙自赶过,青衫书生低声笑道:“那位公子,厌于膏粱,容易应付,你只消少放点油,把新鲜蔬菜,替他炒上几样,再加点凉拌干丝,竹笋松菇豆腐汤,包管他会吃得异常满意,立有重赏。”
  店伙将信将疑,如言整顿送上,银衣公子略一尝试,果然极为赞美,立即赏了店伙一锭银子。
  店伙大喜过望,向银衣公子谢赏之后,又来向那指教他的青衫书生道谢。
  这回,银衣公子目光偶瞥,看见青衫书生在向店伙附耳低语,遂心中一动,把店伙叫来问道:“那位客人在对你讲些什么?”
  店伙笑道:“那客人说公子对于猩唇、驼峰、熊掌、豹胎等珍奇之物,定均吃过,却可能还没有吃过乌鸦……”
  银衣公子闻言一怔道:“乌鸦还能够吃?”
  店伙笑道:“那位客人有家传妙法,可以把又干又瘦的乌鸦,制成人间绝味,公子若想尝尝新奇,他愿效劳下厨,但却有点条件。”
  银衣公子的双眉一挑问道:“甚么条件?”
  店伙陪笑道:“若是公子对‘巧制乌鸦’,吃得满意,请把自备美酒,赏那客人三杯。”
  银衣公子看了正在持杯就口的屋角青衣书生一眼,向那手捧巨砚的书僮叫道:“砚童,如今夕阳残照,满天都是归鸦,你替我随意取上两只。”
  砚童把手捧巨砚,放在桌上,闪身出店,转瞬之间,便拾了两只乌鸦走进。
  这是,那青衫书生业已入厨,店伙把乌鸦送进,不久过后,一阵奇香,便自厨下传出。
  等店伙把菜捧来,银衣公子一尝之下,立刻吩咐店伙请那青衫书生到自己桌上入座,并命黑衣壮汉满满斟上三杯美酒。
  青衫书生一揖称谢,含笑举杯,才浅浅饮了一口,便点头笑道:“难怪酒味奇香,原来是用难得灵泉所制的‘百花佳酿’!”
  银衣公子见对方入口便尝出美酒品类,不禁更对这形容憔悴,风尘落拓的青衣书生有点刮目相看。
  青衫书生饮完这三杯美酒,双眉一轩,哈哈大笑道:“好酒,好酒,若无佳句,难尽此兴,在下得陇望蜀,敢请公子再赐一幅冷金笺,以便涂鸦请教如何?”
  银衣公子想不到在这山野酒店中,居然遇到如此人物,遂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心中想看看这气宇不凡、识见甚高的青衫书生,在词章及书法造诣之上,又到了甚么程度?
  他这一点头,墨童砚童立刻磨墨,纸童拭净桌案,铺上了一张冷金笺,笔童也递过一支宜书宜画的豹狼毫笔。
  青衫书生毫不构思,提笔写了七个篆字。
  店伙不识,银衣公子却一看便知字学泰山碑,写的是“落拓青衫遍酒痕”。
  青衫书生继续再写第二句,这回却作隶书,体学张迁碑,写得龙飞凤舞,是“鲜衣怒马旧王孙”七字。
  银衣公子忖道:“此人写得极好,诗却有点出韵……”
  青衫书生又以王羲之十七帖的狂草笔法,写了第三句“乌鸦巧制盘中味”……
  银衣公子眉头一皱,暗忖:“这像打油诗了,篆、隶、草三体,对方均已写过,倒看他这楷书结句,是怎样写法了。”
  谁知青衫书生竟不再当面挥毫,离座而起,走到屋角破桌之上,慢慢写好,双手递与银衣公子道:“幸会,幸会,指教,指教……”
  银衣公子一看,果作楷书,体效“大颜”,是“狂人今日作呆人”七字,但末后还有小字注释,大意为乌鸦虽有卤食之法,但一来仓卒难制,二来其质仍粗,绝非上品,适才盘中之物,实系山中菌丝,炒竹鸡脯肉,珠混鱼目,骗得三杯美酒,诚乃一大快事,竟使“四绝狂人”变作“呆人”,得罪,得罪,莫怪,莫怪……
  这银衣公子正是“江湖七杀”中,性情相当古怪的“四绝狂人”上官狂,他看完那张冷金笺,勃然大怒,一看青衣书生业已出店,闪身便往店外追去。
  青衣书生此时业已跨上他那匹毛干骨突的灰色瘦马,得得西行。
  上官狂解下缰绳,跃上自己的紫骝驹,便即纵辔追赶。
  谁知青衣书生的那匹灰色瘦马,虽不中看,跑起来却快速已极,任凭上官狂胯下的紫骝驹展足脚程,始终追赶不上,差了约莫一箭远近。
  上官狂恨这马儿,不替自己争气,顿时怒从心起,“吧”的一掌,竟将紫骝驹的马头震碎,人也飘身落地。
  这一耽延,前面的那匹灰色瘦马,更已跑得无踪无影。
  此时,笔墨纸砚四童,以及黑衣壮汉,均已催马追了上来,上官狂灵机忽动,向纸童手中,索取那张书有“落拓青衫遍酒痕,鲜衣怒马旧王孙,乌鸦巧制盘中味,狂人今日作呆人。”诗句的冷金笺,细看两眼,点头说道:“不错,这诗句之中,藏有落拓王孙四字,那穷酸果非凡俗,定是‘江湖七杀’之一的‘落拓王孙’马必昌了。”
  说至此处,侧头笔童道:“你们统统回去,此时不必跟我,笔童把我那匹最心爱的“玉狮子”骑来,我在‘潼关’等你,非要设法追上马穷酸,和他比一比坐骑脚程不可!”
  上官狂一向令出不改,四僮一仆,哪敢违拗,恭身领命而去。
  上官狂眼看五骑去远,遂也转身西去。
  他此时想起对方弄盘菌丝炒竹鸡,令自己错当“巧制乌鸦”,夸称“绝味”,被骗去三杯美酒之事,虽然可恼,却也有几分趣味!
  故而,上官狂心中对“落拓王孙”马必昌骗酒一节,并无所谓,他恼的只是对方坐骑的脚程太快,自己居然追不上他,才叫笔童回去,把最心爱的千里名驹“玉狮子”骑来,要和马必昌的灰色瘦马,好好比上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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